词条 | 泰山地委 |
释义 | 【泰山地委】1945年10月,泰南地委撤消后,泰安(南部)、新浦两县委划归泰山地委领导,泰安(南部)县、泰历(泰安部分)县合并仍为泰安县;新浦与莱芜、莱东县合并仍为莱芜县。同时,泰山地委在胶济铁路北章丘、历城边区建立章历县委。1948年7月,泰山地委划归鲁中南区党委领导。泰山地委书记林乎加,副书记先后有:高启云、张敬焘,秘书主任潘林,组织部长刘子正,宣传部长有:董林汉、金韬,民运部长有:陈明达、黄仲华,青委书记有:边春光、金韬,妇委书记刘萍(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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