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泰康县 |
释义 | 位于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境北部。中华民国时期设治,隶属黑龙江省龙江道。 1927年4月28日,黑龙江省长公署发布训令,于“泰来县东境杜旗时、和、年、丰暨新展之民、康、物、阜八段内,设立泰康设治局,委任马汝郲为设治员。……定于本年5月1日为该局实行开办日期,暂借小蒿子站清理时、和、年、丰四段荒务办公室办公。”隶属龙江道。同年11月14日,省长公署决定,将安达县属之喇嘛甸子站以西一带划归泰康设治局管辖。1929年2月,省长公署又令,将铁道以西林甸县各地及小蒿子街一并划归泰康设治局,同时将泰康设治局改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10月1日,按伪民政部规定,将泰康设治局改为泰康县,县署驻小蒿子站(今泰康镇)。隶属黑龙江省管辖。 据《满洲地名考》载:县之区域由时、和、年、丰四段及民、康、物、阜四段构成,前四段为了和泰来县分开用了“泰”字,预定在后四段的康字段修筑县城,遂取名泰康县。1934年12月,改隶龙江省。后因“县小人少”,于1940年5月将泰康县并入杜尔伯特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4月,恢复泰康县,县政府驻泰康站,隶属嫩南行政区,同年5月改由嫩江省管辖;8月2日撤销泰康县,并入杜尔伯特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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