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绥阳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救援预案(试行) |
释义 | 二、应急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二)防救并举、预防为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 (五)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 (二)领导小组及各指挥部职责)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保障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我县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绥阳县境内15个镇(乡)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生产生活和运输发生紧急状况时适用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紧急情况是指: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突发事故,出现城镇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中断;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路面封冻,交通中断,导致车辆、人员流动出现严重滞留和拥堵;县内重点企业由于运能不足,出现原燃料严重短缺或产成品严重积压,导致企业面临停产;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由于供应不足出现脱销或市场价格上涨过快等。 (三)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遵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绥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防救并举、预防为主各镇(乡)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全县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地、本单位、本行业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燃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特别重大问题,由县政府应急办报请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各企事业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成立绥阳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我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各项应急工作。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局、经贸局、县委宣传部、政府应急办、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财政局、气象局、卫生局、物价局、民政局、城管局、农业局、农办、安监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文广局、教育局、水利局、环保局、畜牧局、乡企局、农机局、质监局、供销社、粮食局、旅游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信访局、民宗局、农机局、电力公司、武警绥阳中队、消防队、交警队、养护段、人行、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八个应急指挥部(煤电油运保障指挥部、道路保畅指挥部、电网抢修指挥部、救灾和市场保障指挥部、灾后重建指挥部、新闻宣传指挥部、安全保卫指挥部、医疗救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联系安全生产、联系民政工作的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各指挥部职责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负责发布紧急救援和抢险命令;指挥、调度、监督、协调各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决定是否需要发动社会力量支援和请求上级应急队伍支援。 2.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相关应急指挥部工作。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气象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等工作(5)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4.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分析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害情况并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害程度确定应急等级上报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任务,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跟踪掌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影响和灾害,向应急小组提出应急行动建议。 (4)在天气恢复正常时,及时向应急小组建议解除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状态。 (5)督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应急子预案。 5.应急指挥部职责: 煤电油运保障指挥部:(1)及时掌握并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我县煤电油运供应保障情况;(2)制定煤电油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3)协调组织煤炭生产和运输,保障电煤供应;(4)指导电力生产、供应和使用;(5)协调成品油和燃气保障供应;(6)协调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解决春运重大问题;(7)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经贸局;参加单位:交通局、公安局、城管局、养护段、气象局、煤炭局、电力公司、石油公司等相关企业。 道路保畅指挥部:(1)及时掌握并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我县公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道路交通方面的综合情况;(2)制定道路保畅应急预案;(3)协调解决保持道路畅通的重大突发问题,跟踪和督促各有关镇(乡)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道路保畅的各项措施;(4)协调春运中的重大事项;(5)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设备以及运送电煤、鲜活农产品等车辆的公路应急通行;(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牵头责任单位:交通局;参加单位:公安局、气象局、武警中队、消防队、交警队、养护段。 道路保畅指挥部下设道路交通组、信息保障组两个小组。各自的组成单位及职责如下: 道路交通组:成员单位包括交通局、武警中队、消防队、交警队、养护段。主要职责:一是协助和指导各地及时开展清雪除冰,保障道路畅通;二是及时协调解决灾区重点干线公路交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制定交通疏导和合理联动分流方案。 信息保障组:成员单位包括气象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主要职责:气象局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提供当前和近期气象信息;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保障公用通信网及交通、电力、气象等抢险救灾指挥通信的畅通。 电网抢修指挥部:(1)及时掌握并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电网运行、受损电网设施抢修有关方面的综合情况;(2)制定抢修电网和保障安全用电应急预案;(3)协调解决抢修电网设施中的重大问题;(4)督促电网企业落实有关抢修电网设施的实施方案、施工进度、工作目标、安全措施、质量控制和相关保障措施;(5)通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协调需要县政府及公安、武警、交通、通信、石油等部门和单位支援的有关事项;(6)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建立抢修电网设施新闻发布制度,统一发布抢修电网设施的综合信息。(7)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电力公司;参加单位:经贸局、武警中队、消防队。 救灾和市场保障指挥部:(1)及时掌握并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受灾地区灾情、灾区群众生活困难和需要,监测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以及抗灾救灾有关方面的综合情况;(2)制定救灾和市场保障应急预案;(3)协调解决抗灾救灾和紧急物资供应的重大问题,建立支持灾区的应急商品短期商业储备等市场供应应急机制;(4)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向灾区进行捐助,并负责管理捐款捐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5)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牵头责任单位:民政局、经贸局;参加单位: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粮食局、供销社、物价局、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武警中队、消防队。 灾后重建指挥部:(1)及时掌握并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灾情及灾后重建综合情况;(2)组织受灾镇(乡)提出灾后重建方案,统筹制定灾后重建总体方案;(3)拟订和下达灾后重建应急资金计划;(4)根据灾情和各地上报灾后重建的要求,确定灾后重建的事项、类别和范围;(5)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发改局;参加单位:民政局、农业局、财政局、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农办、安监局、监察局、经贸局、粮食局、供销社、国土资源局、文广局、卫生局、教育局、水利局、环保局、畜牧局、煤炭局、农机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旅游局、信访局、电力公司。 安全保卫指挥部:(1)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及稳定方面的信息并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综合情况;(2)制定安全保卫应急预案;(3)组织警力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4)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公安局;参加单位:武警中队、消防队、维稳办、安全局、交警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 医疗救护指挥部:(1)及时掌握并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方面的相关信息;(2)制定医疗救护应急预案;(3)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处理;(4)组织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救治;(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依法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牵头单位:卫生局;参加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县医院、中医院等卫生医疗机构。 新闻宣传指挥部:(1)制定新闻宣传工作预案;(2)正确引导舆论,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3)负责开展灾害和有关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4)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向社会发布应急预警信息。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参加单位:文广局、绥阳电视台、绥阳时讯、县政府信息中心。 6.成员单位职责: (一)交通部门:交通局、公路养护段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干线公路养护,及时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重点公路的除雪、除冰、解冻和清障工作,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通车;发生影响生产生活的紧急问题时,负责组织落实一支能够随时调度使用的机动应急运输车队(大型货车不少于15台,客车不少于10台),并保证车况良好、运营手续齐全和驾驶人员素质和技术过硬;应急运输车辆根据县政府应急领导机构的指令执行应急运输任务。车辆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经批准可以使用警车开道,并在车辆明显位置悬挂县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特别通行证。 (二)电力部门:各电网企业应加强电网运行调度管理,合理安排灾害情况下的电网运行方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视电网受灾情况,启动相应的电力应急预案,按照“五保”的原则和顺序(“保主网、保中心镇乡、保居民生活、保要害部门、保重要用户”),实行有序限电和保电,并作好电网突击抢修工作,尽快恢复受灾电网的运行。自来水公司保证蓄水水位,原则上不低于5天的满发用水量。 (三)城管部门:加强对城镇供水、供气、环卫、交通运输等公用设施和城镇供排水系统的维护及受损设施的抢修。遇较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及时动员组织环卫部门清除城镇干道积雪、积水,及时清运垃圾;强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公共客运组织,重点做好车站及运管站等交通中转枢纽与城镇交通体系的衔接,确保人员及时疏散,有序流动。 (四)民政部门:组织干部立即深入到各地检查了解灾情,提前准备好相关物资,及时将救灾救济款粮和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加强滞留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确保不发生非正常情况。 (五)商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密切监控粮、油、肉、蛋、盐、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和价格走势,建立肉类、蔬菜、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制度,落实应急资源,保障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有效供应和物价基本稳定。 (六)公安部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对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采取间断放行、警车带路等方式,保障应急运输安全通畅。 (七)通信部门:做好通信设施维护和检修,保障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通信网络正常运行;必要时,调派应急通信设备和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八)气象部门:密切监测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启动气象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和决策服务等工作,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提供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决策服务资料,同时通过手机短信、网站、电视等渠道,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号,提醒各界和群众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安全防范,建议交通、公安等部门做好道路结冰应急和抢险等工作,以确保出行车辆和人员安全。 (九)财政部门:研究提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应急救助款物和应急组织等工作所需资金的建议,并按批准意见将有关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十)军警系统: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抢险救灾动员,发生严重灾情时,组织应急抢险分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十一)宣传新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重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防灾抗灾和应急救护知识,大力宣传抢险救灾先进事迹。 (十二)卫生部门:组织做好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做好卫生监督和饮用水监督;做好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依法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十三)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四)物价部门:对市场商品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采集市场价格信息,分析预测市场价格走向,及时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十五)农业部门: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做好农业农村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及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十六)国土部门:对重点地域进行重点监控,及时预报,防止因灾产生的次生地质灾害发生;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十七)畜牧部门: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做好畜牧渔业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及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十八)建设部门:加强防灾减灾工作,防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十九)水利部门:加强水利设施防灾减灾工作,防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二十)安监部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监督,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二十一)质监部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和计量监督。 (二十二)经贸部门:及时掌握煤、电、油、运、企情况,协调各行业开展工作,保障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民生产品生产企业的运行;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二十三)发改部门:对灾害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相关意见,规划灾后重建方案;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二十四)环保部门:收集、分析、监测灾害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范、消除因灾造成的环境污染;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二十五)林业部门: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做好林业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及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二十六)旅游部门:做好旅游设施受损情况调查统计及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二十七)其他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有关工作,并随时待命参加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 四、预警和应急启动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强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本应急预案预警等级分为一般(黄色预警,Ⅲ级)、较大(橙色预警,Ⅱ级)和重大(红色预警,Ⅰ级)三个等级。 黄色预警(Ⅲ级):本县2个镇(乡)以上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某一个镇(乡)范围内发生生产生活紧急问题,由该镇(乡)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县政府应急办和有关应急机构报告。 橙色预警(Ⅱ级):本县5个镇(乡)以上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有两个镇(乡)范围内发生生产生活紧急问题达到启动应急预案的,由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随时向市应急办和市政府有关应急机构报告。 红色预警(Ⅰ级):本县8个镇(乡)以上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由市政府有关机构决定启动Ⅰ级预案,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五、应急终止由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六、灾害评估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设立四个评估组,对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引发的四类公共突发事件及次生灾害进行总结评估。 (一)自然灾害评估组:由民政局牵头,协调国土局、建设局、城管局、畜牧局、旅游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评估灾情。 (二)事故灾难评估组:由安监局牵头,协调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质监局、环保局、旅游局、气象局、经贸局、煤炭局、养护段、城管局、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评估灾情。 (三)公共卫生事件评估组:由卫生局牵头,协调农业局、经贸局、质监局、林业局、畜牧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评估灾情。 (四)社会安全事件评估组:由公安局牵头,协调发改局、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人事局、国土局、建设局、经贸局、人行、环保局、监察局、银监办、信访局等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评估灾情。 七、(恢复重建)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及时组织评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八、奖惩制度1.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领导小组建议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1)处置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 (2)及时准确报送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的; (3)为处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出谋献策,成效显著的; (4)其它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发生前后,没有按预案要求,及时提供情报,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延误贻误处置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没有按预案规定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截留、挪用救灾资金、物资的; (4)在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害事件中,不听从指挥,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5)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组织协调不力和工作不负责任等原因,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6)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7)其它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附则(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预案由绥阳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OO九年一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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