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宿州市教育局 |
释义 | 科室简介办公室协助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关系;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报告、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处理、档案、信访、安全保卫、保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人事科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及人事、职工工资福利和干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直学校的人员编制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评模选优、表彰奖励和因公负伤评残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干及教育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负责高、中等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工作。 计财科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县区教育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各县区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直属学校和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编制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包干经费预决算,协调管理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境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市直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的监管;指导市直学校的后勤工作;参与监督教育收费标准的执行工作。 职业与师范教育科规划与协调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研究拟定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研究职业技术教育体制综合改革;参与职业中学办学水平与教学评估;负责职业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验发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上述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的学籍管理;参与研究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成人教育科规划与协调全市的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成人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和考务工作;负责全市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的年检工作;负责成人中专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验发工作;负责全市民办高中、中专层次学历教育的考察、审批和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市乡镇和村级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 成人教育科规划与协调全市的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成人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和考务工作;负责全市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的年检工作;负责成人中专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验发工作;负责全市民办高中、中专层次学历教育的考察、审批和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市乡镇和村级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 监察室检查市教育局及所属学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规定、命令的问题。 受理对市教育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市教育局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的控告、检举。 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协助局党组抓好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负责教育系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督促、协调研究制订教育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局机关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督导室承办教育督导日常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划、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组织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自考办全面负责宿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括学历自学考试和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的发展、管理和服务。依法履行国家自学考试制度规定的有关地市级自考机构所具有的全部职能。 负责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宿州市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各类学历自学考试在宿州市的报名、考试组织、考试管理、成绩处理、成绩公布、转考免考、考籍管理、毕业审核、证书发放等工作。 承办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非学历证书考试在宿州市的报名、考试组织、管理、成绩公布、证书发放等工作。 负责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在宿州市的供应工作。 负责自学考试政策、考试计划、优秀考生事迹等的宣传工作。 负责宿州市的自学考试助学单位的指导、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配合省自考办对宿州市的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的登记、年审、年检、等工作。 会同本市高校做好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宿州市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负责对宿州市所属各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业务管理、业务监督工作。 承办安徽教育考试院、宿州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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