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宋人有得玉者 |
释义 | 原文宋人或得玉,献(之于)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之)示 ( 给···看)玉人,玉人以(之)为宝也,故敢献之。” 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不如)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故宋国之长者(年高有德的人)曰:“子罕非无宝也,所宝(意动)者异也。 今以百金与搏黍(黄莺)以示儿子(婴儿),儿子必取搏黍矣;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 (鄙俗的人),鄙人必取百金矣;以和氏之璧与道德之至言(合于道德准则的至理之言)以示贤者,贤者必取至言矣。 其知(知识或智慧,通“智”)弥精,其取弥精;其知弥粗,其取弥粗。子罕之所宝者至矣。” 注释宋人或得玉 或:有个人 。 得:得到 献诸子罕 诸:兼词,相当于“之于”。 以示玉人 示:给……看。 尔以玉为宝 尔:代词,你。 为:当做 不若人有其宝 人:各人,各自。 不若:不如。 其知弥精 精:精深 所宝者异也 宝:名词作动词,以.....为宝。 道德之至言 至言:极其高超或高明的言论。至,极致,至极。 若以与我 若:倘若,假若。 译文宋国有个人得了一块玉石,便把它献给司城子罕,子罕不肯收。献玉石的人说:“我给玉匠看了,玉匠说这是块宝石,所以我才敢把它献给您。”子罕说:“我把不贪当作宝,你把玉石当作宝。如果你把玉石给了我,我们都失掉了自己的宝。还不如各自都保留自己的宝。”子罕把它放在自己的乡里,让工匠替自己雕玉,(卖掉玉)使献玉人富有之后,让他回到家里。所以宋国的长者说: “子罕不是没有宝贝,而是他的宝贝与众不同啊。要是把百两黄金与黄鹂鸟给一个婴儿选,他肯定要黄鹂鸟;把和氏之璧和百两黄金给一个鄙俗的人选,他必取百金;把和氏之璧和有关道德的至理名言给贤者选,贤者必取至言。人的知识越精深,他的抉择也越精妙;只能看到糟粕的人,只会去获取糟粕。子罕所看到的精华就是最精华的东西啊。 中心子罕所说的“宝”即精神的宝物,是超脱于物质层面的宝。他以此为宝,表明了子罕的超过常人的良好道德品质。作者通过设喻的手法,从人对宝物的不同态度展开议论,强调子罕不贪的高尚品德和境界操守。由此得出“其知弥精,其取弥精”一个人的知识越精深,一个人的选择就越精妙。这里的知识一指道德修养,二指智力培养。总而言之就是一个人要有精神追求。贤者从和氏璧和道德之言中选择后者这里是道德修养提升的需要,体现了其精神的崇高。当今社会有些贪官就是智商高品德底下,抵不住诱惑无法坚守本性,在物欲面前心理失衡,这是道德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的缘故。 主人公的品质本文通过对话刻画出主人公有着洁身自好的生活态度。 出处《左传·襄公十五年》 全书概述:《左传》原名为《左氏春秋》,汉代改称《春秋左氏传》,简称《左传》。旧时相传是春秋末年左丘明为解释孔子的《春秋》而作。它起自鲁隐公元年(前722年),迄于鲁悼公十四年(前453年),以《春秋》为本,通过记述春秋时期的具体史实来说明《春秋》的纲目,是儒家重要经典之一。西汉时称之为《左氏春秋》,东汉以后改称《春秋左氏传》,简称《左传》。 它与《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左传》实质上是一部独立撰写的史书。《左传》的作者,司马迁和班固都证明是左丘明,这是目前最为可信的史料。现在有些学者认为是战国初年之人所作,但均为质疑,并无任何史料佐证,只能归为臆测。 《左传》对后世的影响也首先体现在历史学方面。它不仅发展了《春秋》的编年体,并引录保存了当时流行的一部分应用文,给后世应用写作的发展提供了借鉴。仅据宋人陈骙在《文则》中列举,就有命、誓、盟、祷、谏、让、书、对等八种之多,实际还远不止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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