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宋伯庆 |
释义 | 宋伯庆(1957~2008.4),男,江苏泰兴市人,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土资源部处长,长期从事地质科学研究和地矿行政管理工作,地质勘查管理工作专家。曾挂职任江西赣州市市长助理。2008年4月,因胶济列车脱轨颠覆,因公殉职,终年51岁。 生平1975年江苏泰兴中学高中毕业,1976年至1978年3月在江苏省泰兴市张桥中学任教,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在南京大学地质系矿床专业本科学习,获学士学位。1982年1月起先后在地质部地质规划研究院、地矿部地质规划资料局和地矿部地质科学院工作,1989年3月到地矿部地质勘查司工作。1993年2月任地矿部地质勘查司地质处副处长,1997年7月任地矿部地质勘查司矿业权转让处处长,1998年8月起先后任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矿权评估处处长、综合处处长。其间,2004年12月至2007年2月由部派往江西挂职扶贫,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2008年4月28日凌晨,胶济铁路在淄博发生重大颠覆事故,不幸因公遇难殉职,终年51岁。 业绩长期从事地质科学研究和地矿行政管理工作,是地质勘查管理工作专家。与他人合作编写了《中国矿床成矿模式》。主持拟定了全国地勘行业“七五”、“八五”、九五”及2010年全国地质勘查工作规划、计划。他参与研究起草了矿产资源勘查成果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有偿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等部门规章,参加了全国人大环资委主持的《中国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写工作。参与了研究修改《矿产资源法》,并参与起草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他大力协调推进矿业权评估制度建设,对矿业权评估市场的起步和建设、对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的成立做出了突出贡献;他还组织研究起草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江西赣州市挂职扶贫、任市长助理期间,走遍了赣南18个县(市、区)的大部分乡镇,深入企业、厂矿、农村调查研究,为赣州的发展建言献策,争取政策条件和各方支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经他努力协调,争取了多个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等项目,为促进地方经济良性运行起到积级推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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