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11·26南京高架桥垮塌事故
释义

事故简介

2010年11月26日晚间20点30分左右,位于雨花台区小行地铁站附近南京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纬八路—绕城公路)四标段在B17-B18钢箱梁防撞墙施工时,钢箱梁发生倾覆,导致中铁二十四局江苏公司七名施工人员随倾覆钢梁一同坠落(高度约10米),七名施工人员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桥下另有三人受伤,目前无生命危险。

事故过程

该段高架桥东起宁溧公路、西至滨江大道的纬九路,是连接南京河西新城与主城、江宁的一条重要通道。据悉当时此段桥面正在进行路面混凝土浇灌,突然发生整段桥面垮塌,在桥面作业的民工均从空中坠落,并被埋入废墟中。

救援行动

南京消防特勤一中队及安德门中队接到消息后立即派出数十名官兵及搜救犬参与救援,排查废墟下究竟有无生还迹象;多辆救护车也在赶往现场,南京武警部队也派出官兵在周边执行警戒任务。现场一片警笛和救护车鸣笛声。

据现场民工说,有数名在桥面作业的工人被埋入废墟中,由于搜救犬在现场未能找出生命迹象,现有关方面正在讨论方案,如何吊起倒塌大梁,以确定底下是否有人。消防官兵仍在待命,准备随时投入搜救工作。

事故发生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善璐、市长季建业等市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成立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三个小组,立即展开相关工作。并要求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检查。省有关部门领导也赶赴现场指导工作。

初步调查结果

南京成立事故调查专家组,初步定性“11·26”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0年11月27日下午,南京市政府通报了“11·26”事故的最新进展,没有新的伤亡人数增加,五位专家组成的事故技术专家组初步分析认为此次事故是由于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程序,现场管理缺位造成的。

新闻通稿中说,26日20时30分,南京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纬八路—绕城公路)四标段在B17-B18钢箱梁防撞墙施工时,钢箱梁发生侧翻,导致钢箱梁上七名施工人员死亡,另造成桥下三名施工人员受轻伤。

事故发生后,按照省、市领导指示精神,南京市立即成立了由安监、公安、监察、检察、总工会、住建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聘请了东南大学、东大交通设计院、南京工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五名专家组成“11·26”事故技术专家组,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

事故专家组在施工现场查阅了相关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并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初步分析认为:此次梁体侧翻坠落事故是由于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程序,现场管理缺位造成的,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详细原因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调查。

11·26事故已被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那么关于该事故的责任人要承担什么责任,是否要被问责和处分?南京市纪委相关人士表示,负责施工的单位是中铁二十四局江苏分公司,属于央企,且目前事故的详细原因还在调查中,责任的承担者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目前还不能把责任“一棍子”打下去,在责任人明确后,如果有隶属于南京管理的官员,那么一定会采取问责处理的。

2010年11月27日上午,新闻记者再次来到了现场,尽管距离事发时间已经过去了14个小时,可依然有大批的市民在工地围挡外观望。在铁道口,一辆消防车停在路边,几名年轻的消防队员严阵以待。他们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就轮换着在这边守候,一旦发现还有被压的工人,就立即前去施救。同样,“120”救护车也在一旁随时待命,救护人员说,他们也担心还有工人被压在下面,所以在这里枕戈待旦。记者了解到,之前根据排查,在造成7死3伤的结果后,钢箱梁下面应该没有被压的工地工人了,可因为附近一带全是工地,工人之间会经常“串串门”,要提防垮塌后恰好砸中了来这里“串门”的周边工地过路工人。“从前晚事发时开始,一直到现在,我们都在坚持搜索,尽管下面还有人的概率不大,即使有人,活着的机会也微乎其微,但总要防止万一!”现场人员告诉记者。

如何将反扣的钢箱梁吊离也是一件难事,在分析钢箱梁的构成后,现场人员先将其切割成了4部分。为何要切割呢?现场人员介绍说,垮塌的钢箱梁总长为41米,重达180吨,分离开来后,可以提高效率,也能尽快判断下面是否有人。

伤者情况

南京纬八路绕城公路高架桥段发生垮塌事故,7名施工人员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桥下另有3人受伤。2011年11月27日,新闻记者在明基医院见到了住院3位伤员中的付师傅。付师傅回忆,他并不是该工地的工人,当时只是路过工地去熟人工棚里坐了坐,结果就遇到了飞来横祸。记者还从医院了解到,目前这三人病情平稳,无生命危险。

事故一审判决

2011年7月20日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南京“11·26”事故案作出一审判决,3名责任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刑。

2010年11月26日20时30分许,南京市油坊桥立交小行段在建的一座高架桥发生钢箱梁倾覆坠落事故,造成正在桥面施工的工人吴某某等7人死亡、桥下工人林某某等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00万元。

雨花台区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南京市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四标段项目部五联钢箱梁吊装完毕后,该项目部常务副经理梁宗刚、总工程师邵迎等人为赶工期、施工方便等原因,擅自变更设计要求的施工程序,在钢箱梁支座未注浆锚固、两端压重混凝土未浇筑的情况下,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桥面防撞墙施工。该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杨军明知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施工程序,未能履行监理职责。这一系列的因素,使得钢箱梁梁体处于不稳定状况,当工人在桥面使用振捣浇筑外弦防撞墙混凝土时,产生了不利的偏心荷载,导致钢箱梁整体失衡倾覆。

庭审中,被告人梁宗刚交代,由于工程工期非常紧,如果按照正常施工程序肯定来不及,所以才决定更改施工程序,加快施工进度。

总工程师邵迎是第一次做钢箱梁施工,尽管知道更改施工方案不符合规程,但是认为不至于发生什么事故。而作为这一标段的监理,杨军也是第一次监理此类工程,对这一项目也不是很懂,他虽然发现施工方在违反程序施工,但没有提反对意见。

法院认为,上述3位被告人在施工和监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三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3名被告人均应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院最终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判处梁宗刚、邵迎有期徒刑3年,判处杨军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7: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