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双流县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双流县地方税务局是1994年9月,随着税制改革、机构分设而在双流县税务局的基础上组建的,系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机构,负责征收管理双流县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业户以及个人的各项地方税(费)。 双流县地税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法制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综合管理科、计算机中心。 双流县地税局下设征管单位包括:第一所、第二所、第三所(办税服务厅)、东升所、黄水所、彭镇所、空港所、白家所、华阳所、中和所、永安所、永兴所、太平所、稽查局。 双流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税务部门的领导下,以“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为指针,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队伍建设为保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团结拼搏,锐意进取,使双流地税事业得到全面发展。1995年至2007年,双流县地方税务局税收收入以年均超过20%的速度持续、快速、稳定增长,连续十三对高年超额完成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地方税收收入计划,为双流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充实的财力保障。同时也赢得了一系列荣誉,地税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各基层税务所均被评为文明税务所。 当前,双流县地方税务局正以“三个代表”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创新为主题,以规范化为主线,全面推行信息化建设,融会贯通地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狠抓税收管理、纳税服务和队伍建设三项任务,努力完成收好税、带好队的总目标,为双流“领跑西部、富民强县”宏伟目标实现做出新的贡献。 主要职责双流县地方税务局是双流县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2.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和基金(附加费)的征收、管理、稽查; 3.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各纳税单位和个人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4.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强化税收征管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办法和措施; 5.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充裕地方税源。 机构设置双流县地税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法制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综合管理科、计算机中心。 双流县地税局下设征管单位包括:第一所、第二所、第三所(办税服务厅)、东升所、黄水所、彭镇所、空港所、白家所、华阳所、中和所、永安所、永兴所、太平所、稽查局。 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行政管理、负责税法宣传、信访工作。 法制科负责实施税收执法权监督;负责税务行政听证、复议、诉讼、赔偿工作;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 综合税收管理科负责税收政策、征收管理和涉税咨询;负责涉税事项审批或报批。 征收管理科负责地方各税费的征收管理,税务登记、发票和办税服务厅的管理,以契税为抓手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科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管理。 人事教育科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 监察室负责党风、政风、行风监督、负责违法违纪行为查处。 第三税务所负责税款征收;负责办税服务厅日常管理。 太平税务所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计算机中心负责全局信息化、软硬件建设管理。 其他管理所负责辖区内税收日常管理。 稽查局负责涉税案件查处;负责涉税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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