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11·19坪山高一女生坠楼事件 |
释义 | 2010年11月19日下午1时许,坪山高级中学一名高一男生坠楼身亡,警方初步调查表明男生是自杀。 男生的亲属称,该命男生姓蔡,17岁。 事发后,学校并没有立即通知家属,而是学生打电话通知家属的。家属赶到现场的时候,学校校长不出面,班主任不出面,连尸体也被送到殡仪馆,亲属连最后一面也没看到。亲属称此时尸体已被运走,地上的血迹也已经冲洗干净。 南都记者了解到,男生是在学校教学楼六楼楼顶跳下。 男生跳楼后,该校学生即在微博上发信息,称学校大批领导集中在教学楼下,神色严峻,下午放学时学生被要求排队离校,并从后门出入。 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了该校,但学校没有回复。警方称,初步调查表明男生是自杀身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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