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世界荒漠化日 |
释义 | 1994年12月,联合国第49届大会通过了115号决议,宣布:从1995年起,每年的6月17日为“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 呼吁各国政府重视土地沙化这一日益严重的全球性环境问题。 确立背景为了研究问题的方便,先给出“荒漠化”及“土地退化”的概念。 按联合国多次关于荒漠化定义的讨论,特别是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所提出的定义是:“荒漠化是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等因素使干旱、半干旱和具有干旱灾害的半湿润地区的土地发生了退化”。 这个荒漠化定义已得到联合国多次荒漠化国际公约政府间谈判会议的确认,重申在国际公约中采取这一定义,并将这这个定义列入《21世纪议程》的第12章中,还进一步补充了定义释文中出现的“土地退化”含义:“由于一种或多种营力结合以及不合理土地利用,导致旱农地、灌溉农地、牧场和林地生物或经济生产力和复杂性下降及丧失,其中包括人类活动和居住方式所造成的土地生产力下降,例如土地的风蚀、水蚀,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的退化和自然植被的长期丧失”。 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 ESCAP) 结合亚太地区情况认为:“荒漠化应包括湿润半湿润地区由于人为活动引起的向着类似荒漠化景观的环境变化过程”。 1949年,奥布里维尔 (A. Aubreville) 认为非洲热带森林线后退了60-400 km,是滥伐和火烧造成的,并论述了热带森林如何变成热带草原和最终变成类似荒漠景观的过程,他把这种环境退化称之为“荒漠化”。 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西部非洲特大干旱加快了这一地区的土壤荒漠化进程。1968-1974年的干旱期曾造成非洲撒哈拉地区 (布基纳法索、尼日尔和塞内加尔)的特大干旱,夺走了20万人和数百万头牲口的生命。这场旱灾持续时间之长、破坏之大,令世界震惊。它产生的长期经济、社会、政治、环境的影响,引起了人们对荒漠化问题的极大关注。为此,联合国在1975年以3337号决议提出“向荒漠化进行斗争”的口号,并于1977年8月29日至9月9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荒漠化问题会议,产生了一项全球共同行动的综合的和协调一致的方案;制定了防治荒漠化的行动计划;数十亿美元投入了治沙行动,各种抗旱防荒漠化的行动计划随之产生。 然而,自那时以来,全球荒漠化问题不但没有缓和,反而变本加厉,更加严重了。目前,全球荒漠化面积已达到3600万平方公里,占到整个地球陆地面积的1/4,相当于俄罗斯、加拿大、中国和美国国土面积的总和。全世界受荒漠化影响的国家有100多个,约9亿人。 荒漠化在全球范围内呈扩大的加剧的趋势。尽管各国人民都在进行着同荒漠化的抗争,但荒漠化却以每年5-7万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大,相当于爱尔兰的面积。到20世纪末,全球已损失1/3可耕地。 在人类当今面临的诸多生态和环境问题中,荒漠化是最为严重的灾难。对于受荒漠化威胁的人来说,荒漠化意味着他们将失去最基本的生存基础。在撒哈拉干旱荒漠区的21个国家中,80年代干旱高峰期有3500多万人受到影响,1000多万人背井离乡成为“生态难民”。 荒漠化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生态问题,而且演变成经济和社会问题。荒漠化给人类带来贫困和社会动荡。 为了更好地协同国际间的防治荒漠化的行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继内罗毕会议之后,于1978年成立了防荒漠化行动中心,旨在帮助有关国家制定防荒漠化计划,评估全球范围的荒漠化状况,开展专业培训。 在1992年联合国召开环境与发展国际会议的筹备阶段,荒漠化问题重新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在这期间,以非洲国家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认为,与工业化国家关心的森林公约相比,荒漠化问题受到了冷落。经过努力,各方终于达成共识,认为应该制定一项荒漠化国际公约。 面对日益加剧的荒漠化进程,1992年6月1日至12日在巴西首都里约热内卢召开的有100多个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参加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将防治荒漠化列为国际社会优先采取行动的领域。 联合国环发大会以后,联合国通过一项新的决议,就防治荒漠化公约进行全球谈判。先后在内罗毕、日内瓦、纽约、巴黎召开过5次会议。第4次会议于1994年6月6日至18日在法国巴黎召开,6月17日通过了《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公约》。1994年10月,112个国家的代表会聚巴黎,举行了公约签字仪式。同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49/115号决议,确定公约通过的日子----6月17日为“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这个世界日意味着人类共同行动同荒漠化抗争从此揭开了新的篇章,为防治土地荒漠化,全世界正迈出共同步伐。 1996年6月17日是第二个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秘书处在日内瓦发表公报指出,当前世界荒漠化现象仍在加剧,全球现有12亿多人受到荒漠化的直接威胁,其中1.35亿人在短期内有失去土地的危险。据专家估计,全球荒漠化土地达3600万平方公里。近20年来,全世界荒漠化土地仍在继续扩大,荒漠化吞噘土地的面积相当于美国可耕地面积的总和。公报说,荒漠化是全球性的严重环境问题之一。 人类反思翻阅一下人类文明的历史不难看到,由于人类的无知和傲慢而造成土壤破坏的事例比比皆是。V.G.卡特和T.戴尔在名著“土地和文明”中写到:“人类踏着大步前进,在这走过的地方留下一片荒野。”尼罗河流域、两河流域、印度河口、黄河流域等古代文明发祥地,现在都变成了荒漠。在几经盛衰的北部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巴勒斯坦、突尼斯、克里特、希腊、意大利、西西里、墨西哥、秘鲁......也到处可以看到土壤流失所造成的荒漠景象。这些景象比其他什么都更有力地证明了,人类在文明的旗号下对于环境的掠夺达到何种激烈的程度。 荒漠化的发生、发展和社会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不仅是荒漠化的主要原因,反过来人类又是它的直接受害者。与荒漠化有关的社会经济因素有人口、过度耕种、过度放牧、毁林和低下的灌溉水平有关。人口的高增长率在土地荒漠化过程中起着主要作用。 据统计,中国西北部地区从公元前3世纪至今共发生沙尘暴111次,13世纪后出现的次数增多,20世纪已发生49次。专家们研究发现,西北历史人口与各世纪发生沙尘暴次数的曲线图非常相似,反映出人口的快速增长导致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森林的大量砍伐,土地的大规模开垦,工矿、交通的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自然的荒漠化现象是一种以数百年到数千年为单位的漫长的地表变化。而现在发生的这种全球性人为的荒漠化则是以十年为单位的看得见的土地荒废。在几乎没有降雨的荒漠地带,人类无法居住。但是,在与此相邻的半干旱地带也有生产能力较高的地区。在这些地区,游牧民和农民巧妙地生活着。然而这些地区也正在受到过度开发。森林被烧毁或砍伐,变成了热带深草原。热带深草原再经受过度的农耕和放牧,土壤干燥化进一步加剧,仅存的植物在人类和牲畜的破坏下荡然无存,逐渐演化为荒漠。 现有过高的人口增长率 (每年超过3-3.5%)增大了对现有土地的压力,使生产边界线推移到濒临荒漠化危险的境地,农业向脆弱生态带扩张。结果使潜在荒漠化的土地演化为正在发展中的荒漠化土地。 世界人口每年都在增加,而农业用地增加几乎处于停滞状态。为了养活不断增加的人口,唯一的办法就是依靠增加灌溉来提高农业的生产量。但是,随着灌溉面积的不断扩大,随之带来了盐份的蓄积。引起盐渍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灌溉用水中含有盐份,这些盐份在土壤中不断蓄积;另一个是底层土壤中含有的盐份被灌溉用水所溶解,随着水分的蒸发,盐分残留在地表。后者为甚。 两河流域古代文明的崩溃原因,一般认为是盐渍所致。过度放牧也是撒哈拉地区70年代发生大旱灾的原因之一。 中国问题中国是世界上沙漠面积较大、分布较广、荒漠化危害严重的国家之一。在西北、华北、东北分布着12块沙漠和沙地,它们绵延成北方万里风沙线。在豫东豫北平原,在唐山、北京、鄱阳湖周围,北回归线一带还分布着大片的风沙化地带。全国沙漠和荒漠化土地面积达153。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5。9%。 荒漠化和干旱给中国的一些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中国60%以上的贫困县都集中在这里,其中最严重的地区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 在中国,直接受荒漠化危害影响的人口约5000多万人。西北、华北北部、东北西部地区 (简称“三北”)每年约有2亿亩农田遭受风沙灾害,粮食产量底而不稳定;有15亿亩草场严重退化;有数以千计的水利工程设施因受风沙侵袭排灌效能减弱。 尽管中国从来没有停止过对荒漠化的治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土地荒漠化扩大的趋势还在继续。50-70年代,中国荒漠化土地平均每年以1650平方公里的面积在扩大。80年代以来,荒漠化土地面积平均每年扩大2100平方公里,每天就有5.6平方公里的土地荒漠化! 到80年代末,中国以治沙为主要目的的造林保存面积达1.5亿亩,保护农田1.65亿亩、草场1.34亿亩。同时还采取围栏封蓄、围建草库仓、飞播牧草等办法积极改良沙化草场,取得了显著成绩。采取引水进沙的办法,在沙区新辟农田2000万亩,兴办沙产业,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在长期的治沙过程中,创造出许多实用技术:铁路放沙技术、流动沙地飞播造林种草技术、引水拉沙造田技术、设置沙障固沙技术、钻孔伸栽造林技术、窄林带小网格农防林营造技术......均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榆林地区出现人进沙退,新疆和田地区成为沙漠绿洲,都是防治沙漠化的成功典型。 但是,形势仍十分严峻。主要是治理速度跟不上荒漠化速度。为了加快治理步伐,遏制土地荒漠化的 扩大,合理开发利用荒漠化土地资源,国务院于1991年在兰州召开了全国治沙工作会议,动员全社会特别是沙区人民向沙漠进军,批准了《全国治沙工程十年规划要点》。有24个省(市、区)林业厅(局)成立了防治沙漠化办公室。成立中国防治沙漠化监测中心,并在全国30个省(市、区)开展全国沙漠化普查与监测工作,普查与监测范围涉及680个沙区县,7630个乡镇。 林业部把1995年6月定为“全国防治荒漠化宣传月”。在宣传月里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向社会宣传防治荒漠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唤起全社会防治荒漠化的意识、危机感和责任感,加快中国防治荒漠化的进程。 中国相关法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防沙治沙,事关国家生 态安全,事关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认真落实《全国防沙治沙规划》,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推动沙区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 我国防沙治沙取得巨大成就。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采取了更加有力的措施,我国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沙化土地面积开始出现净减少,由上世纪末年均扩展3436平方公里转变为现在年均缩减1283平方公里,沙区生态建设状况已从治理小于破坏进入了治理与破坏相持的阶段,有效地改善了农牧业生产条件,推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探索了一系列改善生态、发展沙区经济的防沙治沙模式,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沙治沙工作机制,为推进我国防沙治沙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2. 土地沙化形势依然严峻。我国是世界上土地沙化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现有沙化土地17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1%,主要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因土地沙化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00多亿元,影响近4亿人口的生产和生活。当前,沙区的滥樵采、滥开垦、滥放牧、水资源紧缺和不合理利用等问题较为严重,防沙治沙的任务非常艰巨。 3. 搞好防沙治沙意义十分重大。防沙治沙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既是保护耕地、提高土地质量的重要基础,又是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沙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必然途径;既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迫切需要,又是增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拓展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空间的战略选择;既是改善生态、保障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又是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各有关地区、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努力改善沙区生态状况。 二、明确防沙治沙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4.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科学治理、合理利用的方针,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实行全国动员、全民尽责、全社会参与,加大保护和建设力度,改善生态环境,在沙区建立和巩固以林草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打好生态建设相持阶段攻坚战,促进农牧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5. 基本原则。我国防沙治沙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分步实施,坚持区域防治与重点防治相结合; ——注意发挥生态系统自然修复功能,强化保护,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保护和恢复植被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相结合; ——严格依法防治,依靠科技进步; ——改善生态环境与促进农牧民脱贫致富相结合; ——国家支持与地方自力更生相结合,政府组织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鼓励单位、个人承包防治任务; ——依法保障防沙治沙者的合法权益。 6. 奋斗目标。采取综合措施,全面保护和增加林草植被。力争到2010年,重点治理地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到2020年,全国一半以上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沙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到本世纪中叶,全国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基本得到治理。 三、认真搞好防沙治沙布局和规划 7. 明确防沙治沙总体战略。我国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西北、华北北部和东北西部地区,防治工作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于沙漠绿洲周围,要营建防风固沙林带、林网,保护现有天然荒漠植被和绿洲;对于半干旱沙地类型区,在保护好现有林草植被基础上,通过大力开展造林种草、小流域治理和生态移民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适度开发利用沙区资源;对于青藏高原高寒沙地类型区,要保护现有自然生态系统,采取以封育为主要方式的综合措施恢复植被,严禁不合理的开发。另外,对于黄淮海平原半湿润和南方湿润沙地类型区,要积极开展造林种草,大力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经济林,实行沙地治理与资源开发相结合。 8. 认真编制并严格组织实施规划。沙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规划,明确逐步减少沙化土地的时限、步骤和措施。防沙治沙规划要与生态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水资源规划相衔接,并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由国务院审批,省级防沙治沙规划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审批,市(地)、县(市)级防沙治沙规划分别由省、市(地)级人民政府审批。规划经批准后,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和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切实将规划任务落实到具体工程项目和年度目标。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规划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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