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副州长
女,汉族,新疆米泉人,1957年1月生, 1974年1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社会科学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协助州长分管粮食、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工作,分管粮食局、旅游局、文体局、广播电视局、工商局、工商联、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联系协调妇联、团委工作。
1974年1月至1977年12月米泉县下乡接受再教育。
1977年12月至1980年1月昌吉卫校学习。
1980年1月至1984年10月米泉县计生委、卫生局、规划办工作。
1984年10月至1986年7月昌吉州职工大学文秘班学习。
1986年7月至1992年12月米泉县人事局工作。
1992年12月至1995年9月米泉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织员、副部长。
1995年9月至1996年3月米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局局长。
1996年3月至2000年5月玛纳斯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0年5月至2001年6月玛纳斯县委副书记。
2001年6月至2002年11月呼图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年11月至2003年1月州政府州长助理。
2003年1月至2011年09月 昌吉州副州长。
2011年09月至今 任昌吉州党委常委、州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