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十八站鄂伦春族乡 |
释义 | 简介十八站鄂伦春族乡隶属塔河县管辖。位于县境东南部,东、南两面与呼玛县毗连。乡政府驻地距县城52公里。大兴安岭塔河县十八站乡是以鄂伦春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乡,有6个行政村,农村人口1984人。全乡共辖十八站、十八站鄂族村、庆丰、创业鄂族村、创业、奋斗、兴建、永丰等8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2.3万人,除鄂伦春族和汉族外,还有满族等其他少数民族人口200余人。乡政府驻地十八站村。 历史沿革十八站乡,以清代设置的驿站得名。清初,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开辟墨尔根至雅克萨的驿道,于今乡境东南部设置驿站一处,从墨尔根起依序排为第十八站,故名。隶属黑龙江副都统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先后隶属呼玛厅设治局和呼玛县管辖。1929年2月,划归鸥浦设治局管辖,同年6月将鸥浦设治局改为鸥浦县。东北沦陷后,隶属鸥浦保。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3月,划归呼玛县管辖,隶属鸥浦区。1953年由政府拨款建立新村,安置游猎的鄂伦春族定居。1957年11月,设置十八站鄂伦春族乡。1958年9月,改称十八站人民公社。1981年8月,划归塔河县管辖。1984年初,政社分开,改为十八站鄂伦春族乡,是黑龙江省鄂伦春族聚居区之一,有鄂伦春族居民168户,442人(1982年统计)。 工农业发展十八站乡全境地跨呼玛河两岸,属山间盆地。全乡总面积2534平方公里,十八站林业局驻十八站村,经营林业生产。有耕地2.3万亩,主要种植小麦。鄂伦春族主要从事林业,兼事狩猎。位于境内十八站村西呼玛河北岸二级台地上的“十八站遗址”,属旧石器文化遗址,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先进性教育农民党员51人,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乡党委把开展活动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发挥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抓整改,推进新农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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