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师梦雄 |
释义 | 简介师梦雄,男,1944年5月出生,汉族,陕西清涧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简历1952年7月--1957年6月在清涧县城关完小读书;1957年7月--1963年7月在清涧中学读初中、高中;1963年8月--1968年7月在西安冶金建筑学院读书;1968年8月--1976年4月在宁夏青铜铝厂工作;1976年4月--1983年12月在宁夏机械研究所工作任编辑、情报室主任;1983年12月--1984年8月在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任秘书;1984年8月--1985年5月在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秘书二处任副处长;1985年5月--1989年9月在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任副主任;1989年9月--1993年4月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任副秘书长;1993年4月--1993年8月在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任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1993年8月--1998年5月在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任秘书长,政府党组成员;1998年5月--2000年3月在宁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副主任;2000年3月任宁夏自治区人民检查院任检察长、党组书记。 言论文明执法“我们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立足检察职能建设,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结合实际,围绕“四个坚定不移”,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推动宁夏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为宁夏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师梦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坚定地说。 维护和谐稳定师梦雄说,是要坚定不移地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定不移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坚决查处,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坚定不移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机关还要始终把法律监督的重点放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推进检察改革师梦雄说,检察机关自身要加强改革,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为主线,继续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促进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从严治检,注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裴云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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