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沈长富 |
释义 | 沈长富,重庆垫江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全国人大代表,原中国移动重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高级工程师。2011年10月10日,电信反腐窝案之一沈长富涉嫌受贿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沈长富被指控涉嫌受贿金额达3616万余元。法院决定择期宣判此案。 人物简介沈长富, 1951年5月生,重庆垫江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4年当选重庆市第二届政协常委,2005年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因涉嫌违法违纪,终止沈长富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主要经历1969年2月从重庆插队到涪陵永安公社当知青。 1971年3月四川省重庆市电信局无线通信分局机务员(其间: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北京邮电学院高函载波通信专业学习)。 1988年3月四川省重庆市电信局收发讯台副主任。 1989年6月四川省重庆市电信局无线通信分局副局长。 1992年8月四川省重庆市电信局无线通信分局局长。 1994年8月四川省重庆市电信局局长助理。 1995年6月四川省重庆市电信局副局长(其间:1994年9月至1997年12月西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攻读硕士学位)。 1994年4月评为高级工程师。 1997年6月重庆市电信管理局副局长。 1999年8月至今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10年10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原总经理沈长富被带走调查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因涉嫌违法违纪,终止沈长富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两会建议应完善网络法制建设沈长富认为,网络建设首先应完善相关网络立法,扩大侵权责任法与刑法的调整范围。沈长富说,在民事立法领域,侵权责任法应该对网络侵权作出特别的规定;在刑事立法领域,应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新型的网络犯罪予以惩处。 沈长富同时指出,应加强网络执法力度。沈长富提出,应建立网络监察队及网民举报机制,对查清的网络犯罪加以处罚。公安机关可进行定期网络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可采取强行关闭违规网站,拘留犯罪嫌疑人等。 沈长富进一步提出,应加强网络法制教育,普及网络法律法规。他认为,应加大网络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加大曝光网络犯罪事件,从而达到教育网民,普及法律的目的。 需抓好网络道德引导沈长富在议案中提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在法律所不及的领域,需要道德的约束。 沈长富提出,一方面,要树立良好网络道德风范,表彰网络社会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网络风气,规范网络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 另一方面,要建立良好的道德约束机制,发挥群众的舆论监督。利用网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给予网民正确的引导,使群众自发对不良信息及其传播者进行谴责。 应完善网络监管机制沈长富认为,规范网络管理,有必要在所有环节都织起一张“罗网”,将所有隐藏着不良行为的非法信息都过滤在外,保护网民的安全。 沈长富提出,应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查、过滤,如设立违规信息纠察、举报机制以及网络用语分级机制等,对网络用语按一定标准区分为限制级、禁用级等,并根据使用频率进行不同的处理,有的不良用语还可以直接屏蔽。 同时,应加强对信息渠道的监督与规范,根据参与信息传导的渠道,在信息传导中的作用不同而分级,根据不同分级对其提出不同层次的要求,承担不同程度的监管责任。 沈长富进一步提出,应加强对信息终端的规范,对电脑、手机等终端装备具有一定识别功能的软件。此外,应对部分网络娱乐等实行分时段开放的方式,既可丰富网民的业余生活,同时约束网民,及时遏制沉迷网游的不良之风。 贪污被捕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沈长富于2010年10月22日,因涉及巨额经济问题,于北京被有关部门带走。消息人士透露,沈长富涉案金额超过千万。 记者拨打沈长富电话,其手机早已关机。重庆移动近日要求全体员工对沈长富被查事件保持缄默,对外既不否认,也不承认,一概以不清楚此事作答。但重庆移动尚未对内部通报沈长富事件。 消息人士还透露,沈长富收受的巨额贿赂,多半源自国外进口的通讯设备,可能会涉及部分知名企业。 其子沈力,于1981年出生,知情者称其平日开一辆宾利轿车,做派奢华。 消息人士称,沈长富一案,跟一个月前被捕的四川移动原总经理李华案相似,案发多与设备进口中收受的贿赂有关。重庆移动方面并未正面回应沈长富被查一事。四川、重庆两位原移动公司一把手相继案发,这意味中国移动的反腐风暴可能席卷全国,熟悉沈长富者表示,“当四川移动原总理李华被查的时候,我心里就有预感,下一个可能会是重庆移动的沈长富。 贪腐之路从2010年10月19日的机场被“双规”,到2011年10月10日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出庭受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下称“中移动重庆”)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沈长富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300多天。 至记者截稿,沈长富案仍未宣判。 沈长富案是否会继续发酵,未来仍不可知,其辩护律师对本报表示,沈家上下,目前以保命为原则。 法庭上,现年60岁的沈长富被公诉方指控在1990年至2010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总计受贿3616万余元。 二十年贪腐路本报从知情人士处得知,沈长富案发于四川移动原总经理李华案的共同行贿人——长远贸易株式会社总经理毛节琦。毛节琦是瑞典通信设备巨头爱立信的代理商,未经证实的其另外一种身份是爱立信公司在中国的公关顾问。 2010年6月,李华在成都被纪委带走,随后毛节琦等人亦被带走调查,四个月之后,沈长富亦落马,被立案侦查。 李华案与沈长富案拥有共同行贿者毛节琦,此为两者案发的相同之处,而且与毛节琦的特殊利益关系均维持了十几年之久。 从1990年在重庆市电信局工作开始,沈长富已经走向不归之路。 1990年至1998年,沈长富认识了金邦贸易公司、华通国际电讯有限公司总经理薛汉明,后者跟沈长富谈成了一笔“买卖”:由薛汉明的公司向重庆电信局供应寻呼机,每台给予沈长富回扣5元钱。 到后来因为寻呼机业务太好,每台的回扣又涨至10元钱,同时薛汉明设立了981寻呼台,在转让981寻呼台所持股份给重庆市电信局的过程中,沈长富同样为薛汉明提供帮助,此些年间,沈长富从薛汉明处收受人民币共计160余万元。 1997年,时任重庆电信局副局长的沈长富认识了香港商人毛节琦。毛节琦出手阔绰,一上来就送沈长富巨额美元汇票,为了规避“风险”,沈长富安排其姐夫汪晓诚,分别在北京、深圳等地收受毛节琦所送的美元共计141万元。 2008年,沈长富授意毛节琦在香港为其开设股票账户,并通过毛节琦注入资金,港股账户共计注入人民币600万元。 2010年3月,沈长富携妻子去香港游玩,毛节琦提出要给沈的妻子买礼物,沈长富表示不用了,你把我妻子自己购买的礼物折算成钱送给我好了,之后,毛节琦在重庆的金科大酒店送给沈长富夫妇在港购物开销6万元。 到了2010年4月,沈长富开始以资金紧张为由,主动向毛节琦索要现金,为此,毛节琦又在沈长富重庆移动办公室内送出人民币20万元。 行贿者并不止毛节琦、薛汉明二人。 1998年,香港友邦电讯邮箱公司与重庆市电信局达成协议,前者转让持有的重庆澳斯通讯语声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份给后者,沈长富暗中促成此笔股权转让交易,为此友邦电讯公司的董事长陈树畅送给沈长富180万元。 1999年,在国务院的介入下,中国电信改组分家,最终成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三大集团,重庆电信局旗下企业亦随着业务的剥离而分裂。 此时,沈长富亦开始寻求自己新的职位规划。他想得到重组后重庆移动公司董事长的职位,但上级给他安排的是重庆通信管理局局长。他找到时任重庆电信局局长,要求重新安排其职位,杨小伟(现任中国电信副总经理)被重新安排职位,就任重庆通信管理局局长一职,而沈长富如愿担任重庆移动的总经理。 作为地方上权倾一时的移动公司一把手,沈长富担任过政协委员,还是全国人大代表。 沈家父子在法庭上,沈长富的儿子沈俊成(又名沈力,以下称沈力)跟随父亲同案被捕,起诉方对沈力犯罪内容的指控,也跟其父亲一样,但作为共同受贿人的沈力并没有与其父亲同台就审。 对此,沈长富的辩护律师亦感到不解,“也许是为了防止台上出现翻供、串供的事情发生。”他猜测说。 沈家父子有一个共同信任的朋友——成都东讯电子工程公司负责人刘卫。刘卫以前是成都电信局的职工,跟沈长富很早就熟识。上世纪90年代刘卫辞官下海,不久之后就迅速发达。2003年与沈长富见面的时候,沈长富要求刘卫好好带一带他刚从英国留学归来的儿子。 沈力出生于1981年10月,个子不高。2003年7月,22岁的沈力从英国读书归来,此时的沈长富已经非常“富有”——通过毛节琦等人收受贿赂款1000多万元。沈力向父亲表示,想做生意,并且就做通讯业务这一块,沈长富便让沈力去成都找自己的昔日老友刘卫。 刘卫和沈力设立了成都市冠新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冠新通信”),公司的资金全部由刘卫出资,但沈力占有多数股份,专门销售当时重庆移动下的无线座机,没卖两个月,因为产品质量有问题而停止销售。 回重庆之后,沈力向父亲提出要好好干点事情,沈长富便向一家通讯公司在重庆的负责人曾某表示,希望儿子能够进入该公司工作。 曾某将沈力带到深圳,向其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且安排培训,让其选择就业地点,沈力记得父亲给他的训诫:要做生意不要在重庆做,尽量避嫌,开公司不要用自己的名义。沈力选择了该公司在成都的代表处工作。 工作两个月后,沈力不安于领薪过日的现状,向沈长富提出还是想做生意,准备放弃这个工作。于是,沈从成都代表处告辞。从2004年1月,沈俊成离开了这家公司的成都代表处,但该公司一直给沈俊成续签劳动合同直至沈长富案发。 从成都代表处离开之后,沈力又找到刘卫,两者商量合计设立了四川冠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冠达”),由刘卫垫资,沈力占有55%的股份,起初公司股份的持有者是沈力,后来沈力又找来沈长富的姐夫汪晓诚代为沈力持股。 为了能让新设立的四川冠达承揽到重庆移动基站维护的生意,沈长富专门制定万州为试点区域,进而可以直接指定四川冠达来做万州的基站维护。 现任重庆移动董事长、总经理秦大彬几次向警方作证的时候均表示,沈长富不止一次的在公司董事会上跟他们打过招呼,要求关照四川冠达这家公司。 从2004年起至2010年案发,沈力与刘卫通过四川冠达,承揽了重庆移动的基站外包业务,并获得丰厚的利润,沈力先后三次分得刘卫以红利的名义所送人民币1309万元。 有钱之后的沈力不仅购买了宾利等名车、别墅豪宅和昂贵店铺,还娶得重庆籍女星殷桃为妻,虽然出生于1979年的殷桃比沈力大两岁,但年龄似乎并非两者之间的障碍。知情者表示,沈家案发之前,沈力已经和殷桃协议离婚,近日殷桃也通过经纪人向本报表示,两者已无任何瓜葛。 在庭上,沈家父子的辩护由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担当,该案的辩护跟四川移动原总经理李华案一致,沈长富的辩护律师刘沛谞向本报表示,从2002年7月中移动改制开始,重庆移动归属于香港上市公司中移动香港公司所管辖,因此重庆移动为全外资企业,沈长富的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身份值得商榷。 就李华案的宣判(死缓)来看,这一辩护思路,不太容易得到法院的采信。 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沈长富的受贿史长达20多年,该案在重庆的电信系统不太可能是孤案。比如四川移动李华案中,李华“落马”后,经其检举揭发,检方又进一步掌握了原四川移动副总经理陈炳澜涉嫌违法违纪的情况。 判处死缓2011年11月1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移动公司原董事长沈长富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沈长富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0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沈长富先后利用担任重庆市电信局无线分局副局长、局长,重庆市电信局副局长、重庆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重庆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金邦贸易公司总经理薛汉明、长远贸易株式会社总经理毛节琦、四川冠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卫等人的请托,为他人在设备供应、股份转让、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16万余元。 重庆五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长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共计折合361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沈长富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并退清了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移动重庆公司”) 前身为重庆移动通信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9日,隶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全面负责运营重庆境内139、138、137、136、135、134、150、151、157、159、158的数字移动通信网络。2002年6月,经国家批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公众上市公司--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通过注资收购,使重庆移动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并通过资产重组成立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截止2006年底,中国移动重庆公司的移动通信交换机容量达到800余万门,庞大的通信网络现已覆盖巴渝都市发达经济区、渝西经济走廊和长江三峡生态经济区,覆盖高速公路、国道、长江水道、铁路交通干线及农村乡镇,基本实现了全重庆市的立体覆盖和无缝隙覆盖。与此同时,中国移动重庆公司与216个国家和地区的285个运营公司开通了GSM国际及台港澳地区话音漫游业务,与135个国家和地区的126个运营商开通了GPRS无线上网国际及台港澳地区漫游业务,国际短信共通达104个国家和地区的206家运营商,彩信通达21个国家和地区的29家运营商。截止2006年底,客户总数超过600万户,在重庆市的通信发展和公众服务中发挥着主导运营企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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