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神头泉群 |
释义 | 在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14公里处,有一华北最大的岩溶泉群—神头泉群。主要有金龙池、五花泉、水围寺、三泉湾、黄道泉、与龙泉和莲花池等泉组组成,泉域面积五平方公里,泉水最大流量9.78立方米/秒,泉水涌出自西向东,汇合而流,四季不断,注入官厅水库,是首都北京人民重要的生活用水水源。 神头泉是秀丽的风景区,素有“塞上西湖”之美称。泉水清澈见底,水面如镜、青山倒映、鱼翔浅底,湖中生长有碧绿的蒲苇,游弋着成群的野鸭、大雁、鸿雁、鹤、鹳、大白天鹅等水鸟,周围岸上芳草茵茵、百花斗艳、柳垂金线、桃杏丹霞,一年四季水温恒定在14℃~14.5℃。盛夏炎热之天,清炎凉快;而每当隆冬,夜汽蒸腾,水雾缭绕,游人至此,恍如仙境,自古文人墨客多赋诗赞赏。 上世纪七十年代,神头第一发电厂在神头泉群南岸建设。进入九十年代,神头泉群的污染日趋严重,特别令人发指的是现任司马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刘大春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至2006年6月30人止,以其打手胡林、李建福的名义与神头一电厂签订了承包垃圾倾倒场地的协议书。十几年间,神头一电厂的垃圾全部倾倒在神头泉群的五花泉组南岸。这样大量工业生活垃圾随地面降水径流进入神头泉群,导致泉域水质污染、淤积严重、出水受阻,为了提高神头泉的出水量,改善泉水水质,实现二十一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性利用,让北京人民能够喝上干净、清洁、卫生的神头泉水,经山西省计委批复(晋计农经发[2003]315号、晋计设计发[2003]570文件),由国家拨款1610万元,对神头泉群五花泉组进行水源保护治理。该项工程2006年春开工,主要进行了五花泉组淤泥清理及围湖护堤的建设,至2009年五花泉组得到一定治理。多年久违不见的大雁、鸿雁、鹤、鹳、大白天鹅等水鸟又陆续飞回金龙池、五花泉组水面嬉戏、捕食、筑巢、育雏。2011年春天有十二只大白天鹅又飞临金龙池水面逗留数日,至此,金龙池、五花泉又成了鸟类的乐园。 但刚刚得到一些治理,还不等人们欢欣鼓舞,一股邪恶的暗流已经在朔州大地涌动。对于这样一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神头泉群水域的中心地带”,有人为了谋取私利,竟不顾触犯法律、不顾首都人民饮水安全卫生,以神马“神海湿地保护开发项目”为名,在网上公开叫卖土地使用权,说是要搞什么“假日俱乐部、高档住宅区、国际假日别墅群、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园等”非法项目,其中仅“房地产开发占地65公顷”,这一违法项目单位竟然是朔城区人民政府,就是那个在2011年7月23日带领上百名公安警察和手持棍棒的强拆队员行政强拆至二人死亡、多人受伤的朔城区区委书记郭连厚一手策划的。 《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严禁在泉域的重点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资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朔城区的政府官员对此竟视而不见,况且这一“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神头泉群水域的中心地带”的208公顷土地都是从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大部分是耕地,其余均为鱼塘、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用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而朔城区人民政府无视国家法律,一次竟要非法拍卖208公顷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破坏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神头泉群水域以及污染北京人民的生活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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