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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深圳耀华实验学校
释义

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创办于2004年5月。学校东依莲花山,南靠香蜜湖,占地31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内设高标准多媒体教室,8个理、化、生、地实验室,3个语音室和计算机室,一部电梯上下办公楼,还有集电子化图书馆、室内体育馆、舞蹈室、钢琴室、音乐厅、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足球场为一体的艺体中心。学校计划在今明两年新建面积为10648.85平米的学生宿舍一座(含设备),目前已进入设计阶段,预计明年可投入使用。

师资力量

学校师资队伍优良。现有中小学教师93人,其中,省市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国家奥林匹克数学一级教练员、信息学一级教练员31人,占中小学教师人数的33%。中学部有教师49人,全部为本科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教师35人,占中学教师人数的71.4%;中学一级高级教师17人(其中特级教师1人),占中学教师人数的34.7%;小学部共有教师44人,具有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的25人,占教师人数的56.7%。

办学特色

1、形成了以华杯赛少年数学班为基础的实验体系。

2、形成了以数学和外语教育为主,以钢琴、信息技术、中国文化、书法、英语口语和美术等六项兴趣学科为辅的学科教育特色。

3、形成了注重学生思想品德培养,严格规范学生的行为素养,实行教师全员德育制,让每一个教师都参与学生管理的德育教育特色。

4、形成了国际交往特色。办学三年多来,学校加强了国际交往。2006年经市外办、市教育局批准,与美国休斯敦HSPVA演艺学校结为友好学校。先后与新加坡莱佛士书院女中、男中、加拿大维多利亚学校、香港福建中学、台湾建国中学、台北女中结成了友好关系,进行了定期互访和交流,近期该校还将与英国伊顿公学交流。美国休斯敦市政府正在与我校商谈青年大使交流协议。该校已经成为国际交往广泛的学校。

办学三年多来,由于学校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学生参加深圳市和全国一系列重大竞赛,均取得优异成绩。

获得荣誉

2006年8月10—14日在香港举行的两岸四地少年数学精英邀请赛,以耀华为主力的深圳队历史性的荣获全国团体第三名;2007年4月,在全国初三数学联赛深圳赛区比赛中,该校初二10名学生参赛,荣获了7个一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六名、十三名、十五名);2007年4月,在第十二届华杯赛深圳赛区决赛中,该校学生囊括了初中组全部一等奖(共9名);2007年7月在广东省惠州举行的第十二届华杯赛全国总决赛,耀华学生取得了一金、二银、七铜的佳绩;2007年10月该校学生参加第十三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深圳赛区)普及组(初中组)比赛,获奖人数45名,居全市之冠,其中一等奖十三名(含全市第一名,全市一等奖共27名)该校占全市一等奖的48.2%。2007年11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广东赛区决赛在佛山市、东莞市进行。耀华实验学校首次组队参加该项赛事,即以优异成绩在深圳市普及组获得学生个人奖(国家级)全国一等奖2人、全国二等奖4人、全国三等奖3人;荣获两项学校团体奖《成绩优胜奖》和《优秀组织奖》。

2008年4月,在第十三届华杯赛深圳赛区决赛中,该校学生获得初中组一等奖9名(含全市第一名,全市一等奖共16名)。

2008年耀华学校以中考总平均分618分的优异成绩获深圳市第二名,语文深圳市第一名,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深圳市第二名。

在卢瑞华省长的关注下,学校决定在为华杯赛少年数学班每年已经拿出168万奖学金的基础上,每年再拿出300万奖学金,奖励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优秀高中普通学生,从而使学校设立的奖学金每年达到468万元,为广东教育作贡献。

办学理念

深圳耀华实验学校是得到政府和教育部门批准,由深圳脑库投资有限公司承办,具有合法地位和受法律保护的国有民办学校。作为一个新生儿,耀华实验学校将融入深圳教育改革的大潮,接受深圳教育改革的洗礼。

为深圳教育战线上的新兵,耀华实验学校目前还没有广为人知,许多家长可能第一个要问的是,如果我把孩子送进耀华,你能把我的孩子培养成什么样的人?对此,耀华实验学校负责人说:“耀华从建校之日起就规定了培养学生的四有标准: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心理;有张扬的个性;有规范的行为。这四有是建立在具有优良的品德和丰富的知识基础上的”。

在教学方面,耀华推出了具有强烈个性色彩的“五项特色”:

外语教学特色——除聘请外教等一系列方法提高外语教学水平外,还将在课外活动、日常生活中强化外语训练。

数学竞赛特色——学校以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培养学生竞争意识和参与意识,在中小学不同阶段加强数学竞赛培训。

音乐艺术特色——学校将与中国音乐家出版社合作,在小学进行音乐素质培训(如钢琴培训等),愿意接受培训的学生,将在培训期间达到相应的级别;确有艺术专长的,中国音乐家出版社将帮其进一步深造。

生活教育特色——学校将对每个学生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培养,其中包含着装、仪态、文明习惯、社会交往能力等等。

教改实验特色——学校将成立教育研究院,出版教育研究期刊,作为理论探讨的平台,开展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中心的系列教改研究活动。

把学生培养成品质优良、成绩优异、知识结构丰富的人是学校的本分,但这远远不够。进入二十一世纪、特别是我国加入 WTO 以来,社会对人才要求的标准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那就是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创造力、诚信、合作能力、竞争能力、抗挫折能力。如果不具备上述能力和素质,就算成绩再优秀,也难以在今后的社会上获得成功。因此,耀华实验学校将推出诚信教育、养成教育、挫折教育、礼仪教育等素质教育模式。

为了迎接加入 WTO 后的国内国际竞争,学校将分别在小学低年级、高年级,初中三个阶段,组织学生利用暑假与国内外友好学校进行游学交往,每次为期二十天,以开拓视野,增加阅历。

小学低年级——国内游学地区为东部地区;实际游学地区为莲花山。

小学高年级——国内游学地为中部地区;国外游学地为新加坡。 实际游学地区为欢乐谷

初中阶段——国内游学地为西部地区;国外游学地为欧美。实际游学地区为东部华侨城

耀华实验学校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于其国有民办的性质,有关部门规定其不以营利为目的。那么作为一个高起点、高投入、高消耗的学校,如何维持其正常运转与发展呢?

对此,学校领导层表示,对这些困难早有预料,并做好了精神准备,前三年宁愿亏损几百万,也要坚持高起点,高要求,一定把耀华办成一座众望所归的学校。耀华的领导层都是中学教师出身,他们都很崇拜人民教育家陶行知,说 陶 先生当年从美国留学归来,放弃了城里的高薪职位,跑到边远农村去办学校,把自己所有的钱拿出来支持学校和周济贫困学生,自己却常光着脚和学生们一起下地干活。耀华学校现在这点困难 和陶 先生当年比,根本算不了什么。他们最欣赏陶先生这两句诗:“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都愿以这首诗自勉。

媒体报道

收补习费不该 舆论监督有理

昨日,本报收到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书,该判决“驳回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的诉讼请求”,确认本报是“在采访家长、学生和校方相关人员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文章,真实反映学生家长、学生、校方对网友所反映问题的看法,并不存在侵犯上诉人名誉权的行为。”至此,这一起历经二审的名誉权纠纷案件,以本报的舆论监督获得法院支持、本报获得胜诉而告终。 网友发帖批评乱收补习费

去年10月20日,深圳新闻网网友szbill发了一条帖文:福田耀华学校强讨天价补习费。作者在帖文中说,去年9月份开学后,孩子回家说,学校通知以后初中部每周日都要补课,老师通知要交补习费2720元。孩子说,很多同学和家长都说这是乱收费,都不愿意交。孩子也问过班主任,可班主任说“要是不交钱,周日不来上课,那就不给学分,期末肯定要留级”。

这篇帖文发出之后,引来众多网友议论。网友们所提出的问题集中到一点:深圳市教育局明确规定“非教育时间内,学校不许以任何形式进行补课”。既然如此,该校为何要补课,为何要向学生收取高额“补习费”?

记者暗访证实乱收费属实

本报记者孙中海获悉这一情况之后,联手深圳新闻网记者王海婷、王荣,于当日下午来到位于福田区的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暗访,证实了家长所披露的该校乱收费问题基本属实。

本报记者在两天的调查中,采访了接送学生的家长和就读该校的学生,并向该校一位姓涂的副校长作了电话采访。

几位家长谈到,孩子自从念了这所学校,隔三差五要交钱,除了每学期6000多元的学费之外,光校服一年就要买好几套,而且是强制性的。有的家长还说,自己的孩子现在每周日都要在学校上培训班,培训的内容是奥数、英语,“学校强制要求每个学生选择两门进行培训,每一门一学期的培训费是1200元。”几名初二学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周日补课的内容主要是对周一到周五所上的语文、数学等课的复习,上午上课,下午考试。补课费每次160元,一个学期共2720元。”

本报记者致电耀华实验学校一位姓涂的副校长,请他对学生与家长的说法作出回应。涂副校长对此事予以否认。

其后,本报于2008年10月23日在B叠发出《不交补习费,学生扣学分?——部分家长反映耀华实验学校乱收费,校方称只是对学生进行周末培训》的报道,将网友发帖文批评该校乱收费、记者采访所见所闻以及该校涂副校长的上述说法,都作了客观真实的描述。

学校状告本报新闻侵权

报道见报后不久,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向福田区法院提交诉状,状告本报的这篇报道给原告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严重侵犯原告的名誉权。

本报在福田区法院随后主持的开庭审理中,向法庭提交了网友帖文纸面文本、记者采访录音光盘及深圳市教育系统通讯录等证据材料。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审理程序,本报出庭的代理人发表的代理意见指出,本报的报道,是对网友对耀华学校乱收费行为的客观报道,采访对象既有家长,又有学生,还有该校一位副校长,所发出的报道除了批评意见以外,还有被批评的耀华学校的回应,报道做到了客观真实。

耀华学校代理人在法庭上指称,该校并无“涂副校长”,说此人是本报记者编造。本报则指出,从市教育系统的通讯录上,可以看到“涂某某”名字,出现在该校领导之列,通讯录上的电话号码,就是记者采访时拨打的电话。此外,多位家长称涂某某是该校副校长。

法院二审维护舆论监督

福田区法院审理本案后,于2008年12月24日下达判决书,指出被告提交的网友帖文、录音光盘、深圳市教育系统通讯录等三份证据材料,基本反映了被告所报告内容的出处,虽然原告对被告所采取内容的出处持有异议,但原告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反驳,故本院对原告的异议不予采纳,并确认被告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福田区法院还在判决中援引了宪法的有关规定:指出“新闻工作者享有新闻自由及舆论监督权。”判决书写道:“被告作为新闻媒体,享有对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进行批评、实行监督的权利。被告在深圳商报上刊登《不交补习费,学生扣学分?》一文,并不存在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原告认为被告侵害其名誉权,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耀华实验学校不服原审判决,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再度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确认“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妥当。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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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1: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