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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释义

机构概况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28日。目前,市局机关内设12个处室和2个事业单位,在全市设置18个基层局。其中,特区内设置了罗湖、福田、南山、盐田4个区地方税务局和保税区地方税务局、蛇口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及第一、二、三稽查局;特区外设置了宝安、龙岗区地方税务局,第四、五稽查局;2007年,成立了税源管理局和纳税服务局,分别负责税源分析、管理、纳税评估和纳税服务管理工作;2009年底,依据征管法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规定,设立了光明新区地方税务局和坪山新区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共有正式干部职工2239人,其中,大专学历574人,占总人数的25.6%;本科学历1166人,占总人数的60%;研究生学历274人,占总人数的12.2%;党员1748人,占总人数的78.1%。

征管范围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全市范围内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不含金融保险行业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1个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2项费的征管。同时,还负责代收费3项,包括代市水务局征收堤围防护费、代市总工会征收工会经费和代省地税局征收在深省属企业社会保险费。目前,全局管辖纳税户58.69万户,比机构成立初期的12万户增加了近4倍,其中企业37.29万户、个体20.49万户。

机构荣誉

深圳市首届“企业最满意政府部门”,并受到国务院表彰;2003年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2005年被评为深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以及广东省地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最满意单位”;2001年起连续四届被评为深圳市“文明单位”;全系统2个基层单位荣获省级以上“‘三八’红旗集体”称号,32个基层单位荣获省级以上“巾帼文明岗”称号,7个基层单位荣获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称号。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人事处

宣传教育处

监察处

政策法规处

计划统计处

财务管理处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税务一处

税务二处

税务三处

涉外税务处

机关服务中心

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基层分局 深圳市罗湖区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保税区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蛇口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盐田区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光明新区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坪山新区地方税务局

稽查局

地税稽查局

地税第一稽查局

地税第二稽查局

地税第三稽查局

地税第四稽查局

地税第五稽查局

税源管理局

纳税服务局

领导信息

钱勇,党组书记、局长

徐金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高,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海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专职书记

杨龙,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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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