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 |
释义 | 申请行政复议实行“不申请不复议”原则,行政复议的开始必须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其中条件之一就是复议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问题,《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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