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上虞市市财政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按照全省统一的财税管理体制,上虞市市=财政局、地税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市财政局是主管全市财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地税局是主管全市地方税收工作的省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机构,设在市财政局内,与市财政局合署办公。市国资办代表市政府具体履行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 领导信息党委书记、市财政局局长、地税局局长、国资办主任茅国清同志主持市财政局、地税局、国资办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地税局副局长邵百尧同志协助分管税收、税收政策法规工作及行政许可科(政策法规科),市地税局计划财务科、税政科、征收管理科、发票管理所、规费管理科和信息中心,主持局纪委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市地税局副局长、稽查局局长卢坚钢同志协助分管党群、人事教育、纪检监察、财政政策法规、工会、团工委、妇委会、财税学会和离退休老干部等工作及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科,市地税局稽查局,市财政局绩效评估科、财政稽查大队和市财税学会。 党委委员、市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办副主任陈烽同志主持市国资办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市国资办政工科(审计科)、资产管理科、投融资管理科、市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协助分管市财政局企业财务管理科、经济建设科、清整办,联系专业审计分局、市民中心建设工程指挥部。 党委委员、市财政局副局长陈鑫淼同志协助分管市财政局预算科、国库管理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市级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和农税征管科。 党委委员李军同志协助分管综合计划科、非税收入征管中心、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会计管理科、行政许可科(便民中心财税窗口)、函校、市会计学会、市珠算协会。 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科室 21个,地税直属机构 1 个(稽查局),地税派出机构 5 个(下设延伸申报点2 个),临时筹建机构 1 个,直属事业单位 8 个(其中财政直属事业单位 6 个,地税直属事业单位 2 个)。 机构职责(一)市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财政预算、税收、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和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具体财政政策。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推进财税改革,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3、编制年度全市财政预决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财政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和市级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审核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负责彩票监管工作。 4、根据市级预算安排,制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合理安排部门预算,合理配置财力资源;完善市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 5、负责行政机关小汽车编制管理和社会集团购买力控购的审核、审批工作。 6、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支出及政府性基金(费)等资金收支,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收支和市级各部门财务活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市级有关单位会计集中核算。 7、负责全市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资产营运工作;组织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管理等基础工作;负责财政性公共资源的统计;委派和管理国有资产营运机构会计、财务总监和国有控股企业监事;指导和监管全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8、管理全市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工程预决算审价资格;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概、预、决算的评审,参与建设项目的论证。 9、负责全市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评估、上报争取项目,监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使用及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 10、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有关政策制定;提出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的财政监督。 11、管理全市国债工作;负责全市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业务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管理。 12、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资产评估和社会审计等工作;依法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珠算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13、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财政监督,建立预算收入保障机制、预算支出有效监控机制和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14、制定财税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指导市级财税、财会社会学术团体的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制订和执行地方税收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地方税收法规、政策执行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 2、负责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我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项基金、费、附加征收管理,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4、按照省地方税务局要求,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贯彻执行省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地方税收征管具体规定、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实施;组织办理工商税收减免和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等具体事项。 5、负责地方税收稽查,制定全市地方税收稽查实施意见和办法,组织协调全市地税大要案的查处。 6、负责地税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7、组织开展税务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以及地方税政工作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8、承办省及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国资办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国资委有关决议决定;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政策; 3、制订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规划,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实施国有资产绩效管理; 4、组织开展全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变更、注销和年检、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工作,建立和实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制度,推动全市产权交易市场的发育完善; 5、向占有国家股的企业委派产权代表或监事、财务总监,并对其业务进行管理和指导,会同组织部门、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选派、管理企业负责人;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向市国资委和上级财政、国资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1、办公室 当好领导参谋,搞好综合协调,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组织财政、地税政策调研,分析、预测全市财政地税经济形势;草拟综合性文稿,负责宣传、信息、文秘、督查、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和资产财务管理等后勤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2、人教科(监察科) 管理全市财政、地税、国资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党务和劳资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等管理工作;负责工、团、妇及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系统干部职工执法、执纪情况并查处违纪案件;负责制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负责党风党纪、廉政教育和行风建设;受理群众举报并承办有关部门移交的案件。 3、预算科 研究全市财政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汇总编制全市财政年度预算草案,提出财力综合平衡方案;制订全市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统一预算编制政策和标准,布置、汇总、审定市级部门预算;管理预算指标,办理预算调整事宜;管理市级预备费、专项资金;编制政府财力报表,分析政府财力执行情况;研究、制定乡镇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体制;汇总审查乡镇财政预算,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布置、编制、汇总乡镇财政总决算;制订全市金财工程建设规划,牵头金财工程具体实施。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和财政审计的有关联络工作。 4、 绩效评估科 制订并不断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拟订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牵头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搜集全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信息资源;建立绩效评价专家人才库,努力发挥中介机构在绩效评价工作中的作用。 5、 行政事业科 负责各党派团体、人大、政协、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计生等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财务辅导、财务培训、指导有关部门成立财务核算分中心;负责分管部门和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管理,拟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分管部门和单位经费预算编制标准和定额的建议;初审分管部门和单位预算,提出预算编制建议;参与全市有关财政性公共资源的资料汇总审定。 6、 社会保障科 负责民政、劳动社保、残联、卫生、药监、红十字会等系统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资金财务管理;负责归口单位的资产管理;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管理;研究提出分管部门和单位经费预算编制标准和定额的建议;制订归口行业或系统的经费开支标准;初审分管部门预算,提出预算编制的建议,管理分管部门预算指标;负责全市社保预算的编制,负责市级社保资金的监督管理,参与社保制度改革。 7、 会计管理科 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会计学会、珠算协会、会计代理计账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全市会计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会计核算制度制订及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委派、会计集中核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等管理工作。 8、 农业和农税征管科 负责农(林)业、水利、围垦、气象等农口部门资金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工作;初审分管部门预算,提出预算编制的建议,管理分管部门预算指标;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管理;负责财政扶贫工作;负责农业投入资金财务管理;参与制订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计划;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监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有偿资金回收工作;负责全市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制订农业税收征管政策和有关制度;负责全市农业税收统计工作;办理农业税收政策减免手续;管理全市农业税收票证;参与全市有关财政性公共资源的资料汇总审定。 9、 经济建设科 参与全市投资政策和中长期投资计划的研究及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安排;负责下达全市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财政基本建设资金;负责归口的政府性建设基金(资金)的管理;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政策性基建贷款贴息;牵头管理国债专项投资的申报、合同签署、使用,负责还贷准备金的管理;参与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安排,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参与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评估、可行性研究、扩初设计审查和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全市工程预决算审价资格管理;组织对财政性建设项目工程概、预、决算进行评审;审批市级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负责市级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政府性投资工程造价;参与全市有关财政性公共资源的资料汇总审定。 10、 综合计划科 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制定非税收入征管政策,编制非税收入计划,负责非税收入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及软件推广应用,负责全市非税收入政府统筹工作;负责制定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做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出让金、矿山、沙涂等政府资源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及年检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债资金兑付工作;负责全市彩票监管工作;参与全市住房制度的改革,负责市级公积金和住房资金的管理;参与全市物价、国有土地使用政策研究和制度改革;负责有关部门预决算工作;参与财政综合性改革等工作。 11、 国资办政工科 主要承担日常党务、政务及国有资产制度建设、财务审计监管职责。根据有关规定,会同市委组织部、主管部门做好企业领导人的考察、考核工作,提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任免、交流、奖惩的建议;负责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对委派的产权代表、财务总监、监事的考察、考核工作;会同劳动、人事等主管部门管理国有企业用工及人才招聘工作;配合、组织、指导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分析评价工作;负责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财政周转金清理、回收及抵贷资产处置工作。 12、资产管理科 主要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资产配置、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抵押)国有资产的审核审批,对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有企业改革方案;负责提出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变更、注销和年检、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资产处置等基础性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国有企业承包、租赁、合资、参股经营、改制、兼并、拍卖、破产清理等经济活动中涉及国有资产(包括土地)产权变动事项的组织评估及其核准或备案工作;负责编制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指导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13、投融资管理科 主要承担投融资公司资产监管职责。负责全市政府投融资公司形成的资产管理;负责对部门投融资公司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投融资公司抵押担保、债务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性基础设施项目对外融资平台搭建工作;负责财政对外投资管理及收益收缴工作;负责市政府搬迁组团后的闲置资产调剂、处置等工作。 14、企业财务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资产和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市级粮食、化肥、副食品等储备费用和粮油价差补贴等专项资金管理;负责拟定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并监督其执行;拟定地方非金融机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拟定担保业的相关政策制度,对担保业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世行贷款、亚行贷款及外国政策贷款业务的综合管理;负责工业、交通、运输、商贸等资产财务管理、监督;参与市级归口企业 “ 工效挂钩 ” 方案的审核;参与归口企业月报、季报、年报的审核、汇总、分析;参与全市有关财政性公共资源的资料汇总、审核。 15、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相应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程序、规章制度;负责组织编制、批复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负责公布并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审核政府采购资金;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统计、编报政府采购信息和报表;负责政府采购中介机构资格的审核及监管,组织确认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资格,审核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和考核;负责管理、指导全市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受理、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办理其他政府采购事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小汽车控购、编制核定、更新小汽车的核定和报批等工作;负责全市罚没物资的管理,制定相应办法、制度,管理督促各执法单位按规定处置罚没物资。 ? 16 、行政许可科(政策法规科) 组织监督检查财政、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实施;负责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鉴定、汇编工作;负责系统制定的财政、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政、地税政策的条款;参与财政、税收大要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案审委员会的日常联络工作,承担税务稽查案件的复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财政、税收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审核及监督 检查;组织开展财政、地方税收政策法规调研;负责全市财政、税收普法教育工作。 17、税政科 负责全市地方税收政策业务贯彻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税政业务工作;制定具体税种的征管办法;负责民政福利及校办企业年检及认定工作;负责涉外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调研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并及时向上级地税局反映地税征管工作的有关问题,对重点税种税源进行监控;编制各税种征收及税源结构报表,调查分析各税种的收入变化情况;负责对企业减免税、税前扣除项目等审核审批;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登记、换证和年检工作,负责分管税种的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征管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和省局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反避税工作。 18、规费管理科 负责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残疾人保障基金等各项基金和规费的征收管理;研究制订有关政策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19、征收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地方税收征管调研,研究制订相关征管制度、措施和办法,制定全局性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市地方税征管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征管单位的征管质量考核;负责税务稽查选案;负责地税ISO质量管理及考核;负责全市纳税服务工作,研究制订相关服务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纳税申报方式的认定管理、延期申报的审批管理、普通发票的管理、外管证的管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税务代理管理等工作;负责个体税收、集贸市场税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和代征单位(个人)的业务管理;负责征管业务表证单书的确认、印制、领发的控制等。 20、计划财务科 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收入计划、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编制、下达年度地方税收(基金、费等)计划;负责全市重点企业税收税源监控管理及分析;统计汇总全市地方税收(基金、费)会计、统计信息数据,编制有关报表;负责制订、落实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税收票证的有关具体规定;执行、分析全市地方税收计划完成情况;负责监督和反映税收资金运动全过程并组织税收会计核算;负责统计分析工作;监督税务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各项税务经费收支核算管理;负责地方税收票证管理。 21、国库管理科 负责制订和完善财政国库管理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财政内部各类资金帐户的管理,负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负责财政决算的编制工作,组织汇总编制全市财政收支总决算;负责编制财政收支旬、月报表,分析、预测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的布置、汇编和分析工作。牵头建立财政预算执行数据库,负责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维护。负责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联系人民银行国库并协调有关工作。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