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商务部亚洲司 |
释义 | 重要职能一、提出与主管国别(地区)经贸合作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组织、推动完成年度发展目标。 二、负责主管国别(地区)经济贸易的综合调研,监测、分析双边经贸运行情况;协调国内对国别(地区)经贸合作的立场,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 三、组织双边混委会、联委会会议;承担有关双边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 四、监督外国政府履行与我国签订的多边、双边经贸协议情况并开展对外交涉,协助中国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 五、贯彻实施对主管国别(地区)市场多元化战略;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六、协调、管理主管国别(地区)中的我国驻外经商机构的业务工作,建立相应考评机制,督促、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联系所主管国别(地区)驻华官方商务机构。 七、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司 长:陈 洲 公使衔商务参赞(正司级):吕淑云 副司长:宋耀明、梁文洮 亚洲司下设7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处、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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