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释义 |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成立于1975年,隶属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49号。 目前,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占地近7亩,拥有实验用房1100m2,办公用房4175 m2,在用环境监测仪器设备 126台套,其中应急监测仪器12台(套);资产总值1000余万元。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现有人员编制85人,在岗人数79人,其中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41人,大专20人,中专6人,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为85%;具有高级职称人员26人,中级职称人员15人,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分别为42%和27%。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是陕西省环境监测技术、环境数据信息、环境监测技术培训、室内环境监测中心。 主要工作职能是: 1、参与制订本区域环境监测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2、收集、整理、汇总和储存本区域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为报出各类监测报告提供基础数据,编报本区域的环境污染年鉴; 3、对下级环境监测站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本区域环境监测网业务上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本区域内环境监测技术交流和下级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及业务考核; 4、负责本区域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工作; 5、承担本区域内综合性环境调查及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 6、参加制订和修订地方环境标准的技术规定,承担国家环境标准制订、修订任务和验证工作及提供依据材料; 7、承担本区域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技术的研究,参加编写本区域环境质量报告书; 8、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参加污染事件调查和建设项目影响报告书的审查,进行治理工程环境效益的监测。 该站拥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傅立叶红外气体分析仪等现代化的大型监测仪器设备,以及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计量认证,取得了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生物(细菌)、噪声和振动、机动车尾气、室内空气等7类147项监测资格。可以开展水环境现场应急监测和大气环境污染现场应急监测,为及时、科学的处理污染事故提供技术支持。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设有大气、水土、生物、环境生态、环境信息、室内环境监测中心等业务科室,先后承担国家、省部级下达的科研项目中有39项获奖,其中18项获省部级技术一、二、三等奖,21项获省环保局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拥有4项专利。目前,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主要致力于国家环保总局、总站部署的节能减排,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土壤调查等工作,继续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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