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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色阴
释义

色阴区宇相

以下截录自台北大毗卢寺成观法师编撰之《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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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五十阴魔(禅中五十境)

第一节色阴魔境

定中初相

经文阿难当知。汝坐道场,销落诸念。其念若尽,则诸离念一切精明。动静不移。忆忘如一。当住此处入三摩提。如明目人,处大幽暗,精性妙净,心未发光。此则名为色阴区宇。

【注释】:

坐道场:“坐”者,不动也;于道场中,如法修行,身心不为凡外权小、诸魔鬼神所动,名为坐。“道场”,修道或传道之场所。道场有两种:

一、理事具足道场——即前经中所说严结坛场,三七日中(乃至三月等)克期取证,即于此处修三摩地,乃至端坐安居一百日不起于坐,名为坐道场。

二、惟理道场——不结坛,不拘身坐,但以一切时中,行住坐卧专注修行首楞三昧,名坐道场。

销落诸念:“销”,销熔、销尽。“落”,下,放下,忘却。(旧注云此相当于“初于闻中,入流亡所。”)

其念若尽:“尽”,销尽。(旧注云:此相当于“动静二相了然不生”。)

则诸离念一切精明:“离念”,离念之真性。“一切”,于一切时、一切处。“精”,精纯不杂。“明”,明而不昧。

动静不移:“动静”,外境的动静二相。“不移”,不能动摇。

忆忘如一:以闻性与意识无干,故忆忘不能改变之。或忆或忘,自心明觉如一。此即如禅家所谓“打成一片”,觉性常现在前。

当住此处入三摩提:“住”,不动。“此处”,指明觉之境界。“入三摩地”,谓依于明觉本心而入于三摩地,此即本法之正修。

如明目人,处大幽暗:“明目人”,因处明觉,心眼已开,不像前之盲目昏迷。“大幽暗”,十分幽暗之室中。此谓,此时行者之心眼虽开,但仍与五蕴、五要缠结,为其所困,不得自由,故如明目之人处于大幽暗之室中。

精性妙净:“精”,六精。谓,虽然已见六精本妙明净。

心未发光:“光”,指本有之光。谓心犹未发出本有之光,故仍为色阴所覆。

此则名为色阴区宇:“区”,拘囿。“宇”,房屋,比喻色阴。谓本心被色阴区拘于狭宇(小房子)之中。

【义贯】:

“阿难当知,汝坐道场”,依大佛顶法修习大定,当你已能“销落诸”妄“念”时,“其”妄“念若”已销“尽,则诸离念” 之真性,便得于“一切”时、一切处皆得“精”而不杂、“明”而不昧,朗朗澄莹,外境之一切“动静”之相皆“不”能“移”转其精明,于“忆”于“忘”之间,亦皆明觉“如一。当你”“住此”明觉之“处”,而依此明觉之性“入”于“三摩提”,即“如明目”之“人,处”于“大幽暗”之室中,此时虽然已得见六“精”之“性”本“妙”明“净”,然以“心未发”出本有之“光”,犹为色阴所覆故,“此则名为” 本心被“色阴区”拘于其狭“宇”(小屋)中之相。

诠论】:

旧注时或将现在的修证过程,与“返闻自性”法门相对照,鄙意以为并非十分恰当。其理为:

一、有时两个法门不尽对得上;

二、有时更略嫌牵强;

三、返闻自性法门为一特殊法门以求证悟(明心见性),而大佛顶法则是依于本心本性而修习首楞严三昧,这目标是明确的。是故两者不须混同而言:大佛顶法是大佛顶法,返闻自性法门是返闻自性法门,上可兼下,而下不可兼上,故非等同,智者请详。

色阴尽相

定中末相

【经文】若目明朗,十方洞开,无复幽黯,名色阴尽。是人则能超越劫浊。观其所由,坚固妄想以为其本。

【注释】:

若目明朗:“目”,慧目。以定慧力加深,故慧目明朗,于是发本明耀,亦即心光发明。

十方洞开:“洞”,达,无遮。以心光发明,故见内外十方洞达、开通。

无复幽黯:以十方洞达故,内外悉皆光明,故不再幽暗。

色阴尽:“尽”,销尽。《楞严正脉》:“问:‘诸色尚见,何以言尽?’答:‘圆融中道,岂尽色成空耶?但尽色阴,不覆盖而已。’”鄙意以为,盖色阴尽,非灭色成空(灭色成空即成外道四空天),但以三昧力,令本有智光照彻内外诸色,令不复“阴”盖;“阴”若不装置,阴即非阴,但有其名,故名尽也;此即佛无上乘之“空而非空,不坏其相”,甚深微妙,不与外道共也。又,“色阴尽”,即是“破色阴”,或“照见色阴空”(如《般若心经》义然)。

超越劫浊:“劫浊”,依本经言,即是空见相织、空见纠缠不分的境界。发前经文释劫浊云:“汝见虚空,空见不分,相织妄成,名为劫浊。”可知上面经文说“如明目人处大幽暗”,正是劫浊相显现的境界。现在定力轩深,顽空之色照破、销亡,故能见之见精无所织,故能超越空见相织的劫浊。

观其所由:“观”,回观。“其”,指色阴。“由”,所生之由,即生起之因。谓既超越之后,回观色阴及劫浊生趣之因由。

坚固妄想以为其本:“妄想”,为“欲有所见”之妄想。谓欲有所见之妄想十分坚固,以致于顽空中结暗为色,成就所见相,这就是色阴及劫浊生起的根本。

【义贯】:

“若”“目明朗”,“十方洞”“开”“无复幽黯”“名色”“阴”“尽。是人”“则能超越”“劫浊”,“观其”“所”“由”,“坚固”“妄想”,“以为其”“本”。

定慧力加深,慧发本明耀,心光发明,照彻内外达通,悉皆光明,障碍,之覆已销于此时空见相织之既超越之后,回劫与色阴生起之因乃知端由自己执著欲有所见之以致于顽空中结暗为色,因此空见相织,生起这根

诠论】:

前面一章“色阴区宇”可说是修首楞严三昧,证得三昧的最初现象(初相)。此“色阴尽”章,则是以三昧力照破色阴的最后成果之相。而在这“初相”一“末相”之间,也就是在照破色阴的过程中,还有十种现象,称为“色阴十境”,或“色阴十魔相”,即是下面经文所开示的。然必须明白,客观而言,这“色阴十境”实是三昧中(定中)所显的十种现象(境界),而这些现象本来是自然的,也不是坏的现象,更不须认为它是“魔相”;魔与非魔,端在自心之贪爱与否;若自心贪,(或贪爱此相本身,或以此为本而欲贪得其他世法),则不论善相、恶相、甚至中性之相,一切都可成魔相。反之,若自心不贪,则定中所现之一切相皆得“名善境界”(如佛所言),乃至所见一切相本自如如,何魔之有?简言之:“贪境即魔,了境成佛”。故欲修首楞严大定,必须先断三界贪,不著色声香味触法,应无所住,不住色声香味触法,然后堪修大定。

又,以首楞严三昧力照破色阴、超越劫浊之后,依次又继续深入照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而超越见浊、烦恼浊、众生浊、命浊。五阴中的每一阴之照破过程中,于其定中亦皆各有十种现象产生,故共有四十种“阴境”(魔相)产生,说如下面经文之所发挥。

色阴十魔境

中间过程诸相

⑴身能出碍

【经文】阿难。当在此中精研妙明,四大不织,少选之间,身能出碍。此名精明流溢前境。斯但功用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当在此中:指住此三摩地、色阴将破而未破之际。

精研妙明:行者继续精细研修妙明之本性或闻性。

四大不织:便达于内外之四大不再互相交织的境界,因此根尘得以脱黏。

少选之间:“少选”,不久。

身能出碍:“出”,超出。“碍”,质碍。

此名精明流溢前境:“精明”,心精妙明。“前”,现前。“境”,要尘之境。这是心精的妙明之光,流溢于现前的根尘之境。

“斯”,此。“但”,只。“功用”,功能作用。谓:这吸是定中精研深入妙明闻性所显发之一种作用(现象)。

斯但功用暂得如是:灵光乍现,暂时显现如是现象。

非为圣证:并非已达圣人所证之境界,一证永证,故非以后随时想入如是境皆能够作至。

不作圣心:行者若不当作已得圣证之心。

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则还能称为修行的善境界。但若把它当作自己已得圣证来了解,就会受到诸魔群邪的惑害。

【义贯】:

“阿难,当” 你“在此”三摩地“中”,色阴将破未破之际,你继续“精”细“研”修“妙明”之本性,而达内外“四大不”再相互交“织”,因而根尘脱黏,“少选之间”便觉你的“身能”超“出”质“碍,此名” 心“精”的妙“明”之光“流溢”于现“前”根尘之“境”,故不相碍。“斯但”定中闻性所显之“功”能作“用”系灵光乍现,而“暂得”显现“如是”现象,“非为”已达“圣”人所“证”之圣境,一证永证,时时自在能作。若“不作”已得“圣”证之“心”,不取不著仍得“名”为修行之“善境界”;

然“若作”为已得“圣”证之“解”,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之惑害,而落入魔道圈套。

⑵身彻拾虫

【经文】阿难。复以此心精研妙明,其身内彻。是人忽然于其身内,拾出蛲蛔。身相宛然,亦无伤毁。此名精明流溢形体。斯但精行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此心:指三昧中之定心。

:通彻光明。因习久功深,其心光渐能收摄而内照,不再只能外溢,因此得照彻其身内,令通体光明。

即探手入身中,拾出蛲虫、蛔虫。蛲虫形短,蛔虫形长。

身相:指行者自身之身相。“宛然”,依然。谓虽伸手入体内抓虫出来,但行者自己的身相依然如故,没有任何损伤。

此名精明流溢形体:是心精妙明之光,流泄充溢于自己的形体之内,所产生的现象。

这只是精研妙明之行所产生的作用。

【义贯】:

“阿难”,此行人“复以此”三昧定“心”返照“精研”本心“妙明”,习久功深,心光不再外溢,而返照自身,即自见“其身内”光明通“彻。是人忽然” 探手入“于其”自“身内”,而“拾出蛲”虫“蛔”虫;虽然伸手入体内,但行者之“身相宛然”,(依然)如故,“亦无”任何“伤毁”之处;“此名”心“精”妙“明”之光“流”泄充“溢”于自“形体”之内所产生的现象。“斯但”“精”定中“行”研妙明之所发生的作用,令“暂得”显现“如是”现象,不久将息,“非为圣”人实“证”之境界,一证永证。若“不作”已得“圣”证之“心”,不取不著亦得“名”为修行之“善境界”(没什么不好);

然“若作”为已得“圣”证之“解”,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之惑害,而落入魔道圈套。

⑶精魄离合、闻空说法

【经文】又以此心内外精研。其时魂魄意志精神,除执受身,余皆涉入,互为宾主。忽于空中闻说法声。或闻十方同敷密义。此名精魄递相离合,成就善种。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内外精研:对内身外境精深研修,而达身境虚融。

魂魄意志精神:中土之医经云:魂在肝,魄在肺,意在脾,志在胆,精在肾,神在心。

除执受身,余皆涉入:“执受身”,能执受的身根。谓整个身体,除了身根之外,其余皆互相涉入。

互为宾主:因以定心精究内外唯空,遂令五内主神无所依附,流出于外,迭相依附,因而互为宾主。

这是由于宿世所修习的闻慧种子,存于藏识田中,为定力所激荡,迸发而出,遂寄神魂而现说法声。

精离于本位而合于魄(魄为主,精为宾),或魄离于本位以合于精(精为主,魄为宾),故互为宾主。

宿昔所成就的善因种习,由定力摄持所显之现象。

【义贯】:

此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定“心”对“内”身“外”境“精”深“研”修,达于身境虚融之境。“其时”行者之“魂、魄、意、志、精、神”,整个身体“除”了能“执受”的“身”根之外,其“余皆”互相“涉入”,迭相依附,“互为宾主”。接着“忽于空中闻说法声。或闻十方同敷” 如来“密义;此名” 于定中,身内“精魄”等,为定力所激,而“递相离”于本位、附“合”于他,且因宿昔所“成就”之智慧“善种”为定力激荡迸发,寄于离合之精魄所现之现象,故为“暂得如是”之现象,不久将息,“非为圣证”,非一证永证。若“不作”已得“圣”证之“心”,不取不著,亦得“名”为“善境界”(没什么不好);

“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之惑乱,坠于魔道。

⑷境变佛国

【经文】又以此心澄露皎彻,内光发明。十方遍作阎浮檀色。一切种类化为如来。于时忽见毗卢遮那,踞天光台,千佛围绕,百亿国土及与莲华,俱时出现。此名心魂灵悟所染,心光研明,照诸世界。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澄露皎彻:澄净显露,皎洁洞彻。

内光发明:始觉之风光开发显明。

十方遍作阎浮檀色:十方无情界(依报),都成阎浮檀金之色。

一切种类化为如来:而一切有情类都化成如来。此则为“山河大地应念化成无上知觉”之先兆。

毗卢遮那:梵文,义为日光遍照,为法身佛,又译为大日如来。

踞天光台:“踞”,据也,坐也。“台”,莲花台。坐于赫赫天光之莲花台也。

此名心魂灵悟所染:这是由于心魂中,依宿昔闻熏经教,今由定力所引灵悟之所染。

【义贯】:

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禅定“心,澄”净显“露皎”洁洞“彻”,始觉之“内光”开“发”显“明”,而显现“十方”无情世间(依报身)“遍作阎浮檀” 金“色”,而“一切”有情“种类”(正报身)皆“化为如来”;“于”此“时忽见”法身如来“毗卢遮那” 佛“踞”于赫赫“天光”之莲花“台”座上,有“千”化“佛围绕”四周,“百亿国土及与莲华,俱时出现;此名” 于“心魂”中,宿昔闻熏经教,今由定力所引发“灵悟”之“所染,心光研” 穷发“明”,故得“照诸世界”,此乃定力所持,

而“暂得”显现“如是”现象,不久将息,“非为圣”人实“证”,一证永证。若“不作”已得“圣”证之“心”,不取不著此境界,亦得“名”为“善境界”(没什么不好);

然“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而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所乘所惑,坠于魔道。

⑸虚空成七宝色

【经文】又以此心精研妙明,观察不停,抑按降伏,制止超越。于时忽然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或百宝色。同时遍满,不相留碍。青黄赤白,各各纯现。此名抑按功力逾分。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抑按降伏:“抑”,抑止其心。“按”,按令不动。“降伏”,降伏其心。

制止超越:谓约束力,不令定力超过慧力,以维持定慧均等。

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楞严以宝镜疏》云:“前见金界及如来者,乃为色变;此见空成宝色者,乃为空变。然此色空俱属色法,皆眼对之境,今既云变,则知色阴逮亦不久,而将破矣。”

此名抑按功力逾分:“逾分”,逾于常分。谓这是因定力抑按其心的功力超过常分,也就是定力的作用过大,胜于慧力,以致其心被逼迫至极,而焕然显现如是等境界。

【义贯】:

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定“心精”细“研”修“妙明”闻性,以慧“观察不停”,时时“抑”止自心“按”令不动,“降伏”其心,作意“制止”定力使不“超越”慧力,强令定慧均等;“于”此“时,忽然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或百宝色”,然此诸宝色却“同时遍满”虚空界,相涉相入,“不相留”滞隔“碍”,且“青黄赤白” 各正色,皆“各各纯”一无杂而“现;此名” 定力“抑按”其心之“功力逾”于常“分”,而致定力的作用过大,胜于慧力,所显现之现象,“暂得如是”不久将息,“非为圣证”,欲现即现。若“不作圣”证之“心”,不取不著此境界,亦得“名”为“善境界”(没什么不好);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而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所乘所惑,坠于魔道。

⑹黑暗中能见物

【经文】又以此心研究澄彻,精光不乱。忽于夜半,在暗室内,见种种物,不殊白昼。而暗室物,亦不除灭。此名心细,密澄其见,所视洞幽。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研究澄彻:精研细究,澄净其心,照彻前境。

精光不乱:精细之心光凝定不乱。

在暗室内,见种种物:见种种室中本无之物。《楞严经正脉》云:“曾闻有人在静室中,忽见一人自地而出,一人从壁中来,(此二人)对语良久(后),各没原处,又有三五裸形人(裸身人),高二尺许,(偷)窃室中米,傍若无人也。”

此名心细,密澄其见:这是因为心光细密,而得澄彻其见。

所视洞幽:所看到的洞彻幽暗之境。

【义贯】:

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定“心”精“研”细“究,澄”净其心,照“彻”前境,其“精”细之心“光”“凝定不乱;忽于夜半”,能“在暗室内,见种种” 室中本无之“物”出现,“不殊白昼”所见,十分明晰,“而暗室”中本有之“物,亦不除灭;此名心” 光“细密”而得“澄”彻“其见,所视洞” 彻“幽”暗之境,“暂得”显现“如是”现象,不久将息,“非为圣证”,一证永证。若“不作”已证“圣”之“心”,不取不著,亦得“名”为“善境界”;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所惑乱,坠于魔道。

⑺身同草木

【经文】又以此心圆入虚融,四体忽然同于草木,火烧刀斫,曾无所觉。又则火光不能烧爇。纵割其肉,犹如削木。此名尘并,排四大性,一向入纯。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刀斫:“斫”,砍、斩。

曾无所觉:“曾”,乃,竟然。“觉”,感觉。

烧爇:“爇”,即烧也。

此名尘并,排四大性:“并(并bìng1.同“并”)”,并销。“排”,排遣。谓这是因诸尘并销之际,排除四大本有之性。以六尘即四大所成故。六尘既销,四大之性亦亡。

一向入纯:以一向返照专切,故入于纯觉之境,而如遗其身。

【义贯】:

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定“心圆入虚融” 之境,其“四体忽然同于草木”,纵使“火烧、刀斫,曾无所觉” 知。“又则火光”熊熊亦“不能”焚“烧”令“爇,纵”以刀“割其肉”,却“犹如削木,此名” 诸“尘并”,销之际,而“排”遣“四大”之“性”,以此行者“一向”返照专切“入”于“纯”觉之境,而致遗身。此乃以定力所摄故,“暂得”显现“如是”现象,不久将息,“非为圣”人实“证”,一证永证。若“不作”已得“圣”证之“心”,不取不著此境界,亦得“名”为“善境界”(没什么不好);然“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而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所乘所惑,坠于魔道。

⑻上见佛国下见地狱

【经文】又以此心成就清净,净心功极,忽见大地十方山河皆成佛国,具足七宝,光明遍满。又见恒沙诸佛如来遍满空界,楼殿华丽。下见地狱,上观天宫,得无障碍。此名欣厌凝想日深,想久化成。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净心功极:净心观照之功用,至于极至。

此名欣厌:“欣厌”,指欣厌之心。谓欣净土,厌秽土之心。此为由于平日闻经教中言净土、秽土,熏习成种,成为欣厌之心。

凝想日深:“凝”,凝定。“凝想”,为定中之观想。谓于定中观想净秽二土,日久功深,即定力与观力皆深。

想久化成:“想”,观想。观想久了,观想成就,因此由观想力变化而成。

【义贯】:

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定“心成就清净”之心,复以此“净心”观照之“功”用至于“极”致之时,“忽见大地”及“十方山河皆成佛国” 净土,“具足七宝,光明遍满;又见” 如“恒”河“沙”数“诸佛如来遍满” 虚“空界”,其所在处“楼殿华丽”。又行者能“下见地狱,上观天宫”,皆“得无障碍。此名” 闻经熏修所成“欣”净土、“厌”秽土之心,于三昧中“凝”定观“想日”久功“深”,观“想久”之,由于观想成就,变“化”所“成”之境;

然“非为圣”人究竟之“证”,不久将息。若“不作”已得“圣”证之“心”,不取不著,亦得“名”为“善境界”;

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而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所乘所惑,坠于魔道。

⑼遥见遥闻

【经文】又以此心研究深远。忽于中夜,遥见远方市井街巷,亲族眷属,或闻其语。此名迫心逼极飞出,故多隔见。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市井:“市”,原义为商场。“井”,水井,引申为众人聚集之处。《史记正义》:“古未有市(古代还没有正式市场的时候),若朝聚井汲(早上大家聚在井边打水)便将货物于井边卖(商人于是把货物拿到井边来卖),故言市井(所以这样子的临时市场称为‘市井’)”故以现代人言之,“市井”即是闹市、或市中心(downtown)。

此名迫心:这是因禅定压迫其心。

逼极飞出:逼到极处,令心飞出。

隔见:“隔见”,隔物能见。

【义贯】:

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定“心研究深远,忽于中夜”“遥见远方”“市井”“街”“巷”,“亲族眷属;或”“闻其”“语”“此名”“迫心,逼”“极”“飞出,故多”“隔”“见”

然此“非为圣”人究竟之“证”,不久将息。若“不作”已得“圣”证之“心”,不取不著,亦得“名”为“善境界”);

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而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所乘所惑,坠于魔道。

⑽妄见妄说

【经文】又以此心研究精极。见善知识,形体变移。少选无端种种迁改。此名邪心含受魑魅。或遭天魔入其心腹。无端说法,通达妙义。非为圣证。不作圣心,魔事销歇。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见善知识,形体变移:“见善知识”,指见自己成为善知识。“形体变移”,且见自己的形相改变,变成佛身,或成菩萨身,或化为天龙鬼神、诸天男女等身。

少选无端种种迁改:“少选”须臾,极短之时,少时。“无端,无故,”端“,端绪,缘故也。谓在须臾之间,毫没来由了,就作种种形貌上的改变,亦即谓乍现神通变化之相。

此名邪心含受魑魅:这是因为此行者防心不密,故令邪魔入于心,以致含藏魑魅精怪于心。

或遭天魔入其心腹:或被天魔乘其不备,入于心腹中。

无端说法,通达妙义:以魔住于心腹故,便能令他发起狂慧,且令他无端(毫无来由的)就说法。且其所说之法,又似通达无上之妙义;虽然是行者在说,但实是魔力使然。又,其所说法,看似通达无上妙义,其实含藏著无量误导众生入邪见的邪慧在内。

【义贯】:

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 定“心研究”到至“精”至“极”之处,此时忽“见”自身成“善知识”,且自见“形体”相貌迁“变”改“移”,(或变佛身、菩萨身、或化现天龙鬼神、金刚明王等身),“少选”(须臾)之间“无端”(无故)而作“种种迁改”,似现神通,“此名”为“邪”入于“心”,以此行者防心不密,故“含”藏领“受魑魅”精怪于心,“或”是“遭天魔”乘其不觉,暗中“入其心腹”,发其狂慧,令他“无端说法”,且其所说似“通达”无上“妙义”,(虽是行人自说,其实却是魔力所持使然。)若能“不作”已证“圣”之“心”,不取不著,“魔事”不久即自然“销歇”;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而贪爱取著其境,“即受”诸魔“群邪”所乘所坏,堕入魔道。

【诠论】:

前面色阴九境,经文皆明言是定力所致,而这第十境却独说是邪魔入心的魔事,这是因为大定即将成就,色阴即将破,因此惊动了天魔前来破坏。

色阴结语

迷则成害 嘱令保护

【经文】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色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汝等当依如来灭后,于末法中宣示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注释:

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禅那”,此处为禅定的总称。“现境”,所现境界。谓这十种在禅定中所现的境界。

皆是色阴,用心交互:“色阴”,谓行者在色阴上用功,欲以定力破色阴。“用心”,正定与习气妄想两种用心。“交互”,陵替。谓行者欲破色阴时,其禅观正定与习气妄想两种用心,交互陵替,故产生这种种现象。

逢此因缘:逢此十种暂现即隐的因缘。

迷不自识:痴迷不自觉识,那些都只是禅那中一时的境界。

谓言登圣:“谓”自谓。自己宣称自己已登圣证。

【义贯】:

“阿难,如是十种”于“禅那”正定中所“现境”界,“皆是”行者欲以定力破“色阴”时,正定禅观与习气妄想两种“用心交互”陵替激荡,“故现斯”不平常“事”。

然而,“众生顽”钝痴“迷,不自” 以正念“忖”度思“量”,不理智地自觉:你以一介博地凡夫,如何即能忽得圣证?故“逢此”十种暂现即隐之“因缘”,由于痴“迷不自”觉“识”此乃定中一时所显境界,便自妄“谓言”已“登圣”证,如是即“大妄语成”,当“堕无间”地“狱”,受无量苦。

“汝等当依” 吾言,“如来灭后,于末法中宣示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趁虚而入,“保持”如来正法,勿令断绝,“覆护”,正修之士远离邪伪,令其得“成无上”菩提“道”。

【诠论】:

以上色阴十境,皆是修正定者所现之境,于此十境若生贪著,即成魔事。

问:“但当今末法之中,许多人很明显地并未修什么定,更遑论首楞严三昧了。他们只是稍微念念佛、或念念经咒、偶尔打打坐,就著魔了,这是为什么?

答:“这是因为末法中,众生障重、福薄,不堪修行,(无福消受佛法如是大福大慧之事),因此稍一修行,便有怨亲债主或鬼神来娆乱,尤其是当其人修行若有不如法这处,或师心自用,虽想受用佛法中的妙法,却又以慢心而不肯归依三宝,目空一切,觉得当今无人可当得我师,我即自己看经自修便了;因而成了盲修瞎练之辈。又,此人即使归依,心中也从未真正服膺任何一个人;当今这种人非常多,皆成所谓“无师自修”。此种慢心如山、师心自用之人,若再加上心又贪著种种境界,或贪神异、“灵验”之事,及贪世间五欲,便特别容易著魔,或为魔所附。其实,学佛人,既自谓为佛弟子,而又不肯归依三宝,这件事本身就是一种魔事,只是微细不显而已;若因缘成熟,其魔事便更加扩大。“

问:“经文中说:‘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这应是指修定的人而言;但现在很多人,既不修定,更未得定,就有如此魔事:自言证圣、成佛、成地上菩萨,或小乘果位,乃至为人印证成道,怎会这样呢?”

答:“这种人虽未修定得定,但其慢心特大,贪著物盛,修行却特别不如法,故魔见其‘奇货可居’,可作‘成魔’的‘第一等人才’,因此便善中利用,飞精入体,令其自以为疾速‘成就’,妄觉自己由初果而二果、而三果、乃至四果,位位高升;或由大乘诸贤位,速入菩萨初地、二地、三地等,乃至见性、开悟、大大彻大悟、或自成金刚上师、活佛,都不须人教授。简言之,皆是魔见此人乃‘不世之才’,其材可用也,故不须修定得定,就能疾速著魔。”

问:“有没有任何避免魔事最简便的方法?”

答:“有。只要不贪著,魔即无可奈何。须知魔以及魔使,好有一比,有如多光党,你若不贪便宜,亦不贪奇异之事,金光党便对你无可奈何。但你若心贪小便宜,金光党人一看便知:‘这家伙是凯子’,你便难逃魔掌。又,魔及妖人,犹如魔术师,他变的花样之所以能赚得掌声、赞叹、乃至钦敬,或钱财,完全在于你不能识破他的技俩,看不出他的破绽,于是你在不知不觉中,便被他赚了。然而一旦有人识破他的瞒天过海之术,他便没得玩了。魔亦如是,你一旦觉知、识破他要玩的技俩,他便玩不成了(诡计不能得逞)。再说,着魔或着金光党的道,其实都是‘半自愿的’。就如催眠术一样,依行为心理学研究所知,只因为‘你想被催眠’,所以你才能被催眠成功;你若绝不想被催眠,或者根本‘不信那一套’,催眠术对你就失效了。天魔、妖邪、金光党、魔术师等辈所作之事业亦如是,你若不信他那一套(常自觉知:没有那么好、那么便宜的事),自心不贪不取,一切诸魔所不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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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3: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