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日照市国土资源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日照市国土资源局是2001年机构改革时,由原市土地管理局、市地质矿产局合并组建而成的,主要担负全市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管理三大职能。市局内设11个行政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法规宣教科、财务科、执法监察科、耕地保护科、行政审批科(地籍管理科)、土地利用科(集体土地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矿产资源勘查储量管理科和规划测绘管理科;9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土地储备中心(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市地租征收处(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土地勘测规划站(挂市土地整理中心牌子)、市民房用地管理站、市地价所、市土地档案馆、市矿产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和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4个直属分局:东港分局、岚山分局、开发区分局和山海天分局;两个县局:莒县国土资源局、五莲县国土资源局。目前,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091人。 主要职责(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全市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订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全市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区)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建设用地预审工作。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指导、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管理、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并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调查专项;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工作,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市级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市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汇交、地质勘查成果,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基础测绘、市界线测绘、市内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基准和测绘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测绘标志的保护和全市测绘任务登记及测绘成果汇交工作。 (十四)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初审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审核审批对外提供基础测绘成果;组织查处全市测绘违法案件;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组织和管理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承担地图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地图市场,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 (十五)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 (十六)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七)负责对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分局的人、财、物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各县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班子及相应职级的人员。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吴学伟---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工作,领导局全面工作,主要负责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分管财务科、人事科。 秦泗彦---党组成员、调研员。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法规宣教、土地储备、机关管理、机关食堂、地质展览馆和基建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局党组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干部人事、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分管办公室、法规宣教科、土地储备中心、机关管理中心。协助局长分管人事科。联系东港分局及高新区办事处。 王肇翔---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矿产交易、行政审批、地租征收、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局长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分管土地利用科、地租征收处、档案馆、行政审批窗口。协助局长分管财务科。联系开发区分局。 贾陆兵---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耕地保护、征地、地籍、规划、测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耕地保护科、地籍管理科、规划测绘科。联系山海天分局及大学科技园办事处。 马臻德---党组成员、副局长、调研员。 负责执法监察、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资源储量管理、地质勘查管理、地质环境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服务方面的工作。分管执法监察科、执法监察支队、矿产开发管理科、矿产资源勘查储量管理科、矿产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联系五莲县国土资源局。 王玉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行风建设、信访方面的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信访室。联系岚山分局。 杜树法---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负责地价管理、民房用地管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耕地保护、征地管理工作。分管地价管理所、民房用地管理站、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协助贾陆兵同志分管耕地保护科。联系莒县国土资源局。 王勤平---副调研员。 主持机关党委办公室和土地储备中心工作。协助秦泗彦同志分管土地储备中心工作。 谢广峰---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主持局办公室全面工作。 辛建伦---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主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全面工作。协助马臻德同志分管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资源储量管理、地质勘查管理、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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