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日照市东港区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位于日照市荟阳路122号,成立于1994年7月,现有干部职工138人,担负着全区10个镇、街道办事处8000余户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业务。 机构荣誉东港区国税局先后被省国税局表彰为“征管改革先进单位”、“规范化管理优秀单位”、“文明建设先进局”;连年被市局表彰为“税收工作先进单位”;在属地行评中,连续四年获得第一名,连续十一年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1999年被免评一年;2003年被省文明委表彰为“文明单位”,2004年被国家体育总局表彰为“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2005年被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所属5个分局全部为市级“文明单位”,全部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全系统有1个单位被表彰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单位”,2个单位被表彰为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2个单位被表彰为省级“青年文明号”,1个单位被表彰为省级“富民兴鲁先进班组”,1个单位被表彰为国家级“巾帼文明示范岗”,1个单位被表彰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主要职责东港区国家税务局是在东港区区域内实施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实行垂直管理,隶属于日照市国家税务局。主要作职责是在日照市国家税务局和东港区人民政府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中央税收收入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税收,维护和规范税收秩序,为促进东港区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服务。负责征收管理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及进出口货物退免税。 业务科室税政管理科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的各项税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负责涉税规范性文件会签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有关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征收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普通发票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对辖区税务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涉税治安和部门配合、司法保卫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税服务厅负责纳受理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发票领存和购销、税收票证领用和保管、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负责受理税务行政许可;负责税收资料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稽查局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下属分局(所)城区税务分局 管辖权限:日照街道、秦楼街道、涛雒镇辖区内企业纳税人 石臼税务分局 管辖权限:日照街道、秦楼街道、涛雒镇辖区内个体纳税业户 两城税务分局 管辖权限:两城镇、河山镇辖区内的纳税人 西湖税务分局 管辖权限:西湖镇、三庄镇辖区内纳税人 南湖税务所 管辖权限:南湖镇、陈疃镇辖区内纳税人 以上分局(所)的工作职责为: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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