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日历所 |
释义 | 宋官署名。 主管部门与官员:属秘书省,以著作郎,著作佐郎主管。 主要职能: 以宰相、执政官时政记与起居郎、起居舍人起居注所记朝廷政事,按日月编次,修撰成书。 建置沿革: 唐永贞元年(805),始令史官撰日历。宋初,门下省置编修院,专掌国史、实录、修纂日历,所属有日历所。元丰四年(1081),废编修院归史馆。次年,属秘书省国史案。元祐五年(1090),改国史案为国史院,改属门下省。绍圣二年(1095),日历所还属秘书省。绍兴元年(1131),改名修日历所。三年,令宰相提举,侍从官修撰,次年,又改名名馆。十年,再并归秘书省国史案,以著作郎、著作佐郎修纂。不久,又改名国史日历所。隆兴元年(1163),以编类圣政所并归日历所,仍命宰相提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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