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日本军用手票 |
释义 | 日本军用手票,简称军用手票(日本语:ぐんようしゅひょう)。是日本政府作为发放日军饷的货币。军票早于二十世纪初的日俄战争中已经使用,其后日本每次对外用兵时皆使用军票。但军票的全盛时期可算是在太平洋战争的时期,当时日本疯狂发行军票,日本军民的一切公私经济的收支,完全使用“军用手票”,更逼令占领地居民兑换军票作为货币。由于军票发行时不会有保证金作为兑换支持,也没有特定的发行所,所以军票不能兑换日圆。基于这个缘故,日本政府以此作为支配占领地经济的一种手段。 发行历史日军使用军票的历史由来已久。自1894年甲午战争开始,在每次侵略战争中,日军都曾强制发行各种军用手票。在近代日本侵华战争中,所发行军票的简要情况大致如下: 1. 甲午战争军票。明治27年(1894年)发行,为可当做白银使用的银两票,五种面额。日军在旅顺、威海、天津等地登陆时带入我国,主要流通在河北省、辽东半岛和胶东半岛的部分地区。战争初起时计划发行量为270万两,约折合380万元日本银元。因战争提前结束,实际发行量约合100万日本银元。甲午战争以清政府失败告终,日本政府强迫清政府赔款白银23150万两。日本政府获得这批赔款后将所发军票全部回收。 2. 日俄战争军票。明治37年发行,随着中国使用银元而改为银元票,六种面额。总发行量达到2亿元,主要流通在我国东北地区和朝鲜半岛。战后,截止明治39年8月,由日本正金银行正金纸币回收军票1.5亿元,使得设在中国东北的正金银行支店成为实际上的"满州中央银行",从而占领中国的金融市场。 3. 出兵侵占青岛时的军票。日本对德国宣战后,即发行大正3年(1914年)军票,六种面额。总发行量为1181万余元。在我山东境内行用。到昭和2年(1927年),由正金银行用正金纸币回收1165万余元。 第一次世界大战日本为出兵西伯利亚,还发行了三千万日元的“金兑换军票”。 “早期日本军票均为直型,图案大同小异。一般正面印有"军用手票"、双龙双凤图案、汉字书写的面额和"大日本帝国政府"字样;背面中间花团印有警示说明文字,下盖"大藏大臣"印章。 上述几种军票因为发行量小,流通面窄,回收较为彻底,实物目前均难以见到。 全面侵华战争中发行使用的各种军票 :日本挑起"卢沟桥事变"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为实施"以战养战"的战略方针,1937年11月5日,日军柳川平助中将率第10军在杭州湾登陆时,携带着一批专门为在占领区内使用的"军用手票"。这批昭和12年版(1937年)由"日本内阁印刷局制造"的军票,日本史学界称其为"甲号票"。甲号票印制粗劣,没有印制数量编码,分拾钱、伍拾钱、壹圆、五圆、拾圆五种面额,属于早期型的竖式票,票面图案与早期军票大同小异,这批军票的总发行量约为300万日元,主要流通在浙江省沿海地区。这批军票因发行量不大,流通面窄,目前已不多见。 从甲号票开始,侵华日军所发的各号票都是用元为单位,票背面印有警示说明“此票一到即换正面所开日本通货,如有伪造、变造、仿造或知情行使者,均应重罚不贷。” 最初,军票只限于军事费用的支付。随着占领区的扩大,日本内阁决定将军票当作一般货币在我华中、华南等地区全面流通,并不断增大发行量。继甲号票后,1938年又发行了乙号票和丙号票。因军事急需,乙号票是利用日本国内行用的旧"日本银行兑换券"涂去行名,加盖"军用手票"字样,并印上与甲号票相同的说明,作军票行使。乙号票只有壹圆、伍圆、拾圆三种面额。3种面额均用黑色为票图主色;票面主图分别为日本历史人物肖像。乙号票主要在上海流通。丙号票是利用乙号票3种面额的旧钞版,挖掉行名,加盖"大日本帝国政府"红字所印制的军票,与乙号票的面额、票幅、图案、刷色完全相同。乙号票主要流通在江苏省和华南部分地区。 侵华战争在扩大,军费猛增,日本政府只有滥印军票来维持庞大的军费开支。1939年6月又印发了一套用龙、凤为主要票面图案的新军票――丁号票。丁号票共7种面额。票面印"大日本帝国政府军用手票",票背印有与甲号票相同的说明警示文字。有茶褐色的壹钱票,伍钱为蓝色,拾钱棕色,伍拾钱黑绿色,壹元票为黑棕色,伍元为黑蓝,拾元黑青。丁号票全部没有印量编号。主要流通在我国华中地区。1940年又印发了戊号票,也在华中地区流通。戊号票和丁号票的票幅、图案、刷色基本一样,只是去掉了"军用手票"四字,只有"大日本帝国政府",并在票面加印了代表发行数量或批量编码,完全作为普通货币在占领区内行用。又在丁号票的基础上增发了百圆大钞和直形小票"贰厘五毛"成为9种面额。 据1940年日本正金银行不完全统计,从1937年杭州湾登陆起到1939年底止,只甲、乙、丙、丁四批军票的总发行量已高达3429590000元,回收销毁不足469100000元。可见这批军票散落中国民间数额之巨。 1944年日本侵略军已是强弩之末。在战争后期,日本侵略军为了应急,将旧钞版带到占领地印制了一种面棕绿背红的百圆钞,为丙号异式百圆钞,史称为"现地刷"。这三种百圆钞图案上均为日本古代圣德太子肖像。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先后占领了马来西亚、新加坡、缅甸、菲律宾、印尼等国,并在各国分别发行了大量军票,这些军票也有部分流入中国的占领区。如1942年4月,日军从缅甸入侵,占领了我国云南德宏全境和腾冲、龙陵地区。沦陷期间,日军为了"以战养战",在腾冲成立"大东亚低利银行",发行日军在缅甸期间所用的军用卢比纸币,面额为1分、5分、10分、1/4卢比、1/2卢比、1卢比、5卢比、10卢比、100卢比(1 卢比=100分)9种。票型均横式,正面均有中文篆字"大日本帝国政府"和对应的英文、面额值及中文篆字"大藏大臣"印文等,加盖有代表缅甸的红色英文字母B及代表版别的其他红色英文字母。 日军在东南亚国家及大洋洲发行的军票全是英文印刷,但其正面底部却印有中文“大日本帝国政府”和中文“大藏大臣”篆文印章,纸币图案多为热带丛林、水果、庙宇、椰树、佛像、纪念碑和爪哇人舞蹈图,有分币券、镑券、盾券、元券、先令券、卢比券和比索券。若区别属那个沦陷区国家使用,主要是看纸币正面上方或下方左右的英文字母和货币名称。这些字母,有2个字母和3个字母之分,3个字母的为上面1个下面2个,前面的字母和上面的字母为使用国的代号,后面和下面的字母为纸币版别号。缅甸代号为“B”、菲律宾代号为“P”、印度代号为“S”、大洋洲代号为“O”、马来西亚代号为“M”。如日本在马来西亚发行的军票上的MT、MO、MP、MR、MD字母,其前面第一个英文字母“M”就是“马来西亚”代号。 军票威力——给香港人民造成的损失在亚洲太平洋战争中,军票给被侵略国家和地区造成的损失,以日本的军政统治一直持续到最后的香港最为严重。 日军于1941年12月占领香港,翌年1月开设总督府开始军政统治。在货币方面,开始时港币和军票同时流通,至1943年5月则下令禁止使用港币,强迫香港居民把自己所有的港币到香港的台湾银行分行或横滨正金银行分行全部换成军票。 据日本专修大学教授坶井义雄的研究报告《崩溃时期的日本军政――香港1943-45》统计,日本军政当局通过发行2500万日元的军票,把战前在香港流通的1.6亿港元中的1亿港元搞到了手,还把香港上海银行保管的1.9亿港元据为己有,合计共捞到2.9亿港元,并使用这笔资金在澳门和广州等地采购战略物资。 日本战败时,剩余在香港的军票总额约为19亿日元以上。战后不久,被日军销毁或被英军没收的军票,估计约为7亿日元。因此,估计在市场内流通的剩余额约为12亿日元。军票从此就变成了毫无价值的废纸。 对香港掠夺以香港为例,当1941年圣诞日香港沦陷后,日军即以军票作为货币,规定港币和军票的兑换率为一比二。其后于1942年7月,日军又将军票面值贬至一兑四。日军更于1943年6月起硬性规定军票为香港唯一合法的交易媒介,港币和其他货币一概禁止流通,市民私藏港币属违法行为。 日军对香港经济的掠夺程度可谓十分严重,单从1945年8月日本投降为止香港有十九多亿圆的军票在香港流通可见一班。 1945年8月15日,日军宣布投降,全部军票顿变废纸,同时港币恢复成为香港法定货币。 战后香港很多人一夜之间失去全部财产,而日本政府多年来亦未有任何实际行动向曾被占领国的人民换回军票。一些手持军票的市民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但多年来都不成功。1993年8月13日,香港军票索赔委员会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偿还欠下香港百姓的军票债务。但是,1999年6月17日,东京地方法院虽然承认香港人在军票问题上的痛苦遭遇,但却以日本没有这方面的赔偿法为由,拒绝作出赔偿判决。日本政府亦搬出旧金山和约为自己辩护,至今曾被占领国的人民分毫也无法从日本政府手上取回。 索赔香港现今有数个民间团体向日本政府索偿,当中最为人熟悉的是香港索偿协会。 另外,日本亦有专家认为日本应换兑军票,按现时香港人拥有之军票货币之值额计算,总赔偿金额达最少五千亿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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