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榷关 |
释义 | 榷关,又称钞关,晚清改称常关,是明清时期我国政府设置的对过往关卡的船只、商品征税的一个专门机构,主要设在运河、长江、沿海等的交通枢纽处,有户部关和工部关之分。户部关在明代时称钞关,工部关则是明代的工部抽分。到清代时,榷关所征税收成为继田赋、盐税之后的第三大国家财政收入,其地位日显重要。清 钱谦益 《南征吟小引》:“至其(袁可立子袁枢)榷关南国,登车奉使,江南佳丽之地,风声文物,与其才情互相映带。” 设置一般认为,明宣德四年(1429年),政府下令在运河交通枢纽处对过往船只、商品征税作为设立钞关的开始。钞关的设立与当时流通宝钞密切相关,而当时永乐迁都和大运河的开通,则为其设立提供了条件。 沿革明代时,由于对钞关的作用认识不足,一些钞关时而被废,时而又重新设置。到万历年间,户部管辖的主要有崇文门、河西务、临清、淮安、扬州、浒墅、北新等设在运河沿线的七大钞关。清代在此基础上,随着商路不断开辟、扩展,如长江、珠江的开发及沿海开禁等,榷关的数量有所增加。 据统计,清朝前期,全国共设有征过往商品税的户部关31处,分设口岸475处,有征船料(竹木)税的工部关7处。此外,还有许多不名经传的地方关卡。 管理制度明代榷关设立时(当时称钞关),管关官员的任命、期限、归属谁管辖及税收管理等都十分混乱,均无定制。但是随着实践运行和实际的需要,政府对榷关的管理不断系统。到弘治年间,政府下令由户部固定派遣官吏管辖榷关(钞关),隶属于户部贵州司。户部派的官员多主事、员外郎之类,一年一更换。到明中期时,管关官员被中官所垄断,一些中官坐守各地关卡,对来往的行商横征暴敛,激化了商民与政府的矛盾[6]。 清代顺治朝,由户部汉司官管理榷务,后改为满人和汉人共同管理,多数情况下是侧重任用满人;康熙朝,因满与汉人兼管制度弊病太多,造成榷务管理上的混乱,于是废除兼管方式,由皇帝钦定一名监督到榷关管理;乾隆朝,多推选内务府“操守好”的司员管理榷务,任期一年。由中央直接派遣的监督多是管辖重要的税收多的榷关,而一些税收少的则由巡抚代管或地方官兼管[5]。管理榷关本属于“肥差”,所以派出的多是皇上的亲信宠臣或是皇亲国戚。这些指派的官吏到地方上往往徇私枉法,影响了地方的吏治风气。 这些被派往地方的监督或地方管关官员,原则上要依据各关税则征税。税收主要包括:正额、盈余和耗羡,并按规定半年或一个季度为期限,随时向中央奏报税收征集的情况,题本专奏税额,奏本则要说明盈亏原因。随题本送到户部的还有亲填薄、循环薄、稽考薄等账册。中央政府则根据奏报情况及其实际考察,对他们进行考核。如果管关官员完不成规定的任务,则要根据税额的多少或降级,或留任,或陪补等给予不同的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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