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402爱心社团章程 |
释义 | 随着402爱心社经常开展民间慈善救助活动,继而感召了社会各界广大朋友,和我们一同发扬“慈孤助学 扶危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更好的团结各界同仁,一起营造社会大家庭中浓厚的和谐氛围,让我们的团队充满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让我们从事的每项公益活动深得民心、焕发爱心、温暖人心,还需要我们各位注册会员众志成城,力争上游,不断提高个人学知和自身修养素质,树立团队形象;同时应自觉自律,戒骄戒躁,全面提升爱心社团的公信力与公众形象。现由我社制定《河北省402爱心社注册会员规范管理条例》,希望各位会员认真遵守 402爱心社注册会员规范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402爱心社团由热爱公益和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志愿者共同参与,面向社会弱势群体,开展系列的帮扶和救助工作; 第二条 我们提倡从点点滴滴做起,用我们真诚的心,来呼唤无限的爱,进而帮助更多的特困群体; 第三条 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多种公益活动,有计划性地募集善款善物,并实施慈善救助行为;以“402爱心网”为主体网络(来进行搜集和发布信息),凝聚爱心力量,联合爱心群众和各行业公益性组织,共同携手,将民间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更加活跃。 第四条 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应当遵循自愿、透明、公开、节俭和非盈利性的原则。 第五条 服务范围包括慈孤助学、敬老扶弱、扶残济困、心理干预、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 第六条 各项慈善公益活动,以广大爱心群众和志愿者为基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志愿者第七条: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愿参与本社团组织的公益活动; (二)年满14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责任心和相应服务能力,拥护本组织权益,并严格按照402爱心社章程规定开展工作。 第八条:建立志愿者登记制度。 志愿者应当向理事会申请登记,可持有效证件复印件和三张免冠照片实行注册备案,便于互相沟通,加强交流,共同参与本社团组织的公益活动 本组织可以根据活动需要,招募临时义工,并在理事会备案。 第九条:志愿者享有如下权利: (一)自愿加入或者退出组织; (二)参加本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 (三)要求获得志愿者服务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四)请求本组织帮助解决在公益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对本组织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六)有困难时优先享有本组织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十条: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组织的章程; (二)多渠道搜集有关信息,搜集帮助对象的详实资料,并及时上报; (二)不得向助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 (三)对帮助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四)不得以志愿者或本组织的名义组织或参与违反原则的活动。 第十一条:志愿者在社团组织的安排下开展公益活动,完成志愿者服务工作。 未经本社团组织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本组织名义私自开展活动。 第十二条:社团组织应当保障志愿者在参与活动期间的合法权益。 本组织一定要视志愿者为亲人,时时刻刻来保护他(她)们,使其不受侵害,增加他(她)们的安全感、亲切感,并提供相应的优惠服务措施。 第十三条:志愿者在参与活动期间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证件、标志的使用及管理办法由理事会统一规定。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 志愿者代表大会享有本组织的最高权力。 志愿者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五条 志愿者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 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 选举和罢免本行动的组织负责人 (四) 决定本行动终止事项; (五)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本组织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志愿者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402爱心社团设理事会,理事会是志愿者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志愿者自荐或经他人推荐均可入会。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志愿者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决定召开志愿者代表大会; (四) 向志愿者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五) 决定本会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聘任; (六) 志愿者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本会重大事务;有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 (七) 决定本会会员资格的取消; (八) 决定本会的内设机构和管理制度; (九) 行使志愿者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利用网络随时召开。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当选为理事的团体会员,由其负责人作为代表出任理事会长。罢免、增补会长、副会长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402爱心社同意批准,登记管理备案。 第二十二条 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组成,是理事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 担任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爱国爱民,遵纪守法;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 能上网工作,并持之以恒的; (五) 未有不良记录者; 第二十四条 会长的职权为: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工作; (二)检查志愿者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本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经会长授权,可以行使会长职权。 第二十五条 秘书长的职权是: (一) 主持本会日常工作; (二) 向理事会提名副秘书长人选; (三) 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四) 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内部筹集、社会捐赠和资助及其它合法收入,经费的筹集、使用、管理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及时利用网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八条 本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在接受和发放捐赠物资过程中,须履行严格而正规的财务手续,做到不差分文,收的清楚,去的明白。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会资产。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如下程序: (一)理事会表决通过; (二)志愿者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三)志愿者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402爱心社审查同意;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402爱心社。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09 年2 月19 日志愿者代表大会通过,并经402爱心社核准之日起生效。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