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全额罚息 |
释义 | 全额罚息是指在还款最后期限超过之后,无论当月信用卡是否产生了部分还款,发卡行都会对持卡人按照总消费金额计息。 简介业内人士告诉说,罚息就是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所谓免息期,是指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中间的期限。如持卡人每月的账单日为25日,持卡人在3月26日刷卡消费,该笔记录结算在4月25日的账单上,5月15日是到期还款日,如果持卡人全额还款,则能享受最长50天的免息期。不过,免息期仅仅针对在到期日全额还款的持卡人,如果在到期还款日未能全额还清欠款,则不能享受免息期。目前,国际通行的信用卡计息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全额计息,另一种是按未清偿部分计息。目前国内多数银行都是按照全额计息。此次工商银行就是将全额计息方式改为了未清偿计息。 按照全额计息的方式,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未能还清全款,就算只差1分钱,都会按照当期账单全额以万分之五的日利计,并按月计算复利。而按照未清偿部分计息,只需支付这1分钱未还清部分的利息即可,比全额计息省下不少。 持卡人如果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应支付所用款项从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外,还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滞纳金。比例由人民银行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比如持卡人当期最低还款额为1200元,而持卡人当期只还了1100元,那么需要支付(1200-1100)×5%=5元滞纳金。 计算方式比如,持卡人每月账单日为25日,到期还款日为下月13日,在1月10日购买了10000元的产品,那么在1月25日的对账单中“本期应还金额”为10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若该持卡人在2月13日全额还款10000元,则在2月25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为0。 如持卡人在2月13日按照最低还款额还了1000元,那么按照全额计息方式,在2月25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为:10000元×0.05%×34天(1月10日~2月13日)+ 9000元×0.05%×12天(2月13日~2月25日)= 170元+54元 = 224元。 如果持卡人还了9999元,少还了1元,按照全额计息方式,循环利息仍将高达170.006元。 信用卡未清偿部分计息更划算 如持卡人在2月13日按照最低还款额还了1000元,持卡人在2月13日归还的1000元可以享受免息,因此2月25日的对账单中的循环利息则是9000元×0.05%×46天=207元,可以节省17元利息。若持卡人还了9999元,少还了1元,按照未清偿部分计息,循环利息将是0.23元,得到明显的降低。 部分银行推“容差还款”针对消费者颇为质疑的全额罚息,有部分银行于日前悄然推出“容差还款”的新政,也就是银行为照顾客户,把账单内到期欠款的小额零头自动滚入下期账单中,不对其进行全额罚息。目前建行、招行、北京银行均已实行“容差还款”政策。 根据建行相关工作人员的介绍,银行将小额零头的限制定为人民币10元以内,外币则为1美元或1欧元以内。同时,如果客户的还款金额与账单最低应还款额的差额在20元人民币以内的,将不计收客户滞纳金。 招行的最新政策则规定,对于信用良好的客户,如果当期有10元以下的逾期还款,该行也不计罚息,而是滚入下期账单。但如果客户信用不好,比如信用记录有污点,或者是之前有信用卡未按时还款记录,银行根据系统自动设定,仍将对其收取全额罚息。 北京银行也同样适度调整了全额罚息的条款,为了避免因10元以下的零头给持卡人带来较高的罚息,该行规定,10元以内的未还部分将自动滚入下期账单不计入全额罚息。 取消罚息工商银行取消罚息工商银行新《章程》中最大的变化是在国内率先取消了全额罚息。新《章程》规定,持卡人可按照对账单标明的最低还款额还款。按照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的,发卡机构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则应支付所用款项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外,还应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滞纳金。此外,新《章程》还增加了防止信用卡套现的条款。 新章程规定:不得利用牡丹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等欺诈活动套取资金、积分、奖品或增值服务。此前,该行对国际信用卡在内的牡丹卡实行的都是全额罚息制度,即只要有1分钱未还,就要对消费款项全部从消费发生日起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曹红辉博士表示,本次工行信用卡将取消全额罚息是真正从业务角度给予客户实惠,表明其响应政府扩大内需的号召,激励消费信贷。 另外有业内人士表示,工商银行新的计息方式更加合理和具有人性化,未来各家银行将会逐渐效仿,如果其他银行仍采用原有的计息方式,那么其客户可能会大面积流入工商银行。 取消罚息原因工商银行为什么要取消“全额罚息”? 无论是从循环信用利息市场的吸引力、打造核心竞争力、持卡人对利息的认知,还是从工商银行信用卡的本身实力上看,工商银行都有足够的理由取消“全额罚息”。循环信用利息足以吸引工商银行采取取消“全额罚息” 的这种类似价格战的方式来进行争夺:循环信用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40~50%,而且根据大正市场研究表明,信用卡循环利息收入更是从2006年底的8亿增长到2008年的80~100亿;工商银行欲打造其信息技术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也势必将其信用卡业务中的两套不同计息系统进行整合,从发卡的数量结构上讲,将“全额罚息”调整为“部分罚息”在技术实现方面难度要小一些;采用“部分罚息”的计息方式更适合国内持卡人对利息的认识,在工行取消“全额罚息”后,甚至有近八成的持卡人要求取消“全额罚息”;来自工商银行数据显示,截至到2008年底工商银行的信用卡发卡量达到3900万张,全年的消费累积金额达到2550亿,发卡量与累积消费金额实现国内行业第一,从工商银行的信用卡行业的实力来看,也足以充当信用卡行业的变局者。 取消罚息原因的时间选择工商银行为什么要在此时取消“全额罚息”? 工商银行之所以会在此时取消“全额罚息”可能出于技术实现、信用卡行业周期以及信用卡的使用寿命等方面来考虑。首先从技术实现的角度来看,工商银行先后推出的前三代信息系统尤其是从2000年后完成的“数据大集中”、 “北京与上海双数据处理中心”以及自行开发与升级的第三代银行信息系统为实现取消“全额罚息”的计息方式提供了基础,针对早就存在的采用不同计息方式的信用卡系统,在近期内实现计息方式统一也是水到渠成;其次,目前信用卡已经进入精耕细作时期,工商银行可以通过自身的信息技术优势推出符合国情且能帮助持卡人减少用卡成本的罚息系统,在市场上率先提出“计息差异”的主张,赢得市场竞争的先机;最后从单张信用的有效期来看,一般普通的信用卡的有效期为3年,这也意味着在经历06、07年发卡高峰期的约5300万张信用卡将在最近1到2年到期,工商银行此时通过推出取消“全额罚息”,不仅可以培养工商银行持卡人的忠诚度,同时也将起到刺激其它银行持卡人在现有信用卡到期后转用工商银行信用卡的一石二鸟的功效。 全额罚息对工行的影响取消“全额罚息”将对工商银行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取消“全额罚息”后工商银行将名利双收。近期来看,取消“全额罚息”的国际卡占工商银行的信用卡总发卡量不到10%,因此对其信用卡的利息收入影响不大;从长期来看,工商银行的信用卡市场潜力巨大:大正市场研究公司的研究表明在工商取消“全额罚息”后有近四分之一的持卡人表示会多使用工商银行信用卡或者是考虑去申请一张工商银行信用卡;从品牌上讲,相对于其它银行信用卡品牌认知来源于银行品牌的“给予”而言,工商银行已经通过其信用卡取消“全额罚息”事件来“反哺”其母品牌,彰显工商银行“您身边的银行,可信赖的银行”的品牌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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