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局长致辞欢迎您访问泉州市地税局网站主页! 建设 “电子地税”,让税收更具现代文明气息,让服务更显以人为本理念,让管理更趋法治科学内涵,让税收与社会发展合拍并进,让征税人与纳税人和谐共荣——这是我们长期以来的构想和目标。 2004年7月,泉州地税外部网站正式开通后,我们一直在不断探索。几年来,陆续进行升级改版:全省率先开通网上申报系统;建成全省地税首个网上办税服务厅;2010年3月,建成与外部网站相配套的泉州地税手机涉税服务平台…… 虽然取得了些许的进步,但我们深知,与上级领导、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的要求还有差距。因此,我们不敢有丝毫懈怠。 未来,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要求,致力于完善和提升网站建设水平,使之成为社会各界了解泉州地方税收软环境建设的一扇重要窗口,成为地方税收优质服务的一个重要阵地,成为社会公众与地税部门相互沟通的一座重要桥梁。 有您的需求、您的建议、您的支持,将会使我们的服务更贴心、更到位、更完美。 请相信:您期待的,就是我们要努力的,您需要的,就是我们要实现的。 感谢您访问本网站! 机构简介泉州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科室,下辖5个直属单位和11个县(市、区)局、118个税务分局(所),干部职工1242人,大专以上学历比例89.77 %,党员比例77.46 %。成立以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理解支持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方针,切实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兴税”三篇文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服从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从服务于泉州工贸港口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了地方税收“保财政、保发展、保稳定”三个方面的积极作用,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组织收入屡上新台阶。1994—2005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379亿元,年平均增幅22.84%,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入库325亿元, 年平均增幅22.06%。各项收入规模从1994年的 7.9亿元发展到2005年的76.04亿元,人均收税(费)水平从1994的95万元提高到2005年的611万元。为泉州市连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文明创建硕果累累。泉州市地税系统连续四届被授予泉州市文明行业,全系统现有省级文明单位18个,市级文明单位34个,占全市总数的比例分别高达10.85%、 10%,在全市各行业中名列第一。在当地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检查评比中,均名列第一,并蝉联两届“全省纠风工作先进单位”。市局先后被授予第六、第七、第八届“省级文明单位”,2004年荣获 “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系统先后有61个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241人次受到地厅级以上表彰,涌现出“首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十连冠、“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单位”等一大批先进单位,以及“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福建省先进工作者”、“福建省青年卫士”、“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泉州市劳动模范”、“泉州市十杰青年”等一大批先进个人。 机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研究拟定有关地方税收具体实施细则、办法。 (二)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促进泉州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的发展。 (三)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收和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包括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建设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以工建农(以工补农)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外资金调节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政策性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等具体事项。 (五)编报泉州市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地方税收收入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开展税收行政执法,负责办理税务行政复议。 (七)负责泉州市地方税务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预算内外资金的垂直领导和统一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考察与培养。负责本市地税系统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与实施。 (八)负责本市地税系统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九)监督检查地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 (十)研究分析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调查了解纳税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促进经济发展,不断充裕税源。 (十一)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十二)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理、答复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组织结构泉州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目前局机关内设12个职能科室(其中涉外管理科挂在市局外税分局),下辖5个直属单位和11个县(市、区)局、128个税务分局(所)。 (一)泉州市地方税务局机关科室 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审核把关局机关公文;负责全市性税收工作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编发政务信息;管理文书档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办理市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财产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大宗物品集体采购的牵头或组织工作;负责地方税收理论、政策调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督查市局重要事项的落实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指导全市地税系统的政策法规工作。负责重要的税收政策、法规和地方税制改革方案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审核上报;会同有关科室审核、协调有关部门转来的法规、规章草案中涉及税收方面的条款。负责市局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定下发的对纳税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批复、补充或解释性文件)的审核会签工作。负责税务听证、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制定行政处罚工作制度。负责拟定和解释税务行政执法责任、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过错追究、重大案件审理等税收业务规章制度。负责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市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司法方面的鉴定、解释工作,对外出具税收法律意见书。负责定期对市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鉴定;负责税收课题专项调研的组织及评选工作。 税政一科 负责营业税等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种、随流转税征收的费种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项征管和政策管理。 税政二科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单项征管和政策管理。 征收管理科 负责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有关税收征管办法、制度、规定等。组织实施地方税收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协调解决征管工作中的争议问题;改革完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负责地税系统征管业务规程的规范管理;指导税务登记、申报、税务检查和税收资料管理;负责管理延期缴纳税款工作;管理税收发票;负责企业办税员的管理工作;组织起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和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制改革建议,拟定税收业务规章制度。 计划财务科 汇总分析全市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拟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市地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监督执行地税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的内部审计;负责税收票证和完税证的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分析全市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 人事教育科 负责地税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市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考核任免、后备干部以及干部职工、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地税系统干部制度改革和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系统出国(境)的审批和干部监督审查工作;管理地税系统人事档案。制定全市地税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地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情况,负责对系统税务人员廉政教育、检查处理行政违法和税务执法违纪案件。 信息技术科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于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的指导与管理;负责计算机购置、配发、网络建设及功能配置管理维护工作;负责计算机软件的推广、应用;负责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员培训以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经济信息的提供处理工作。 涉外管理科 (由市地税外税分局行使职能)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地税系统国际税收协定的执行,研究制定和实施税收协定执行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反避税工作。负责外国居民税收监管和全市地税系统的涉外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实施对本国居民境外所得的有关税收管理规范,对本国居民境外经营活动依照税收协定提供税收支援,组织实施有关国际税收的交流与合作事项。参与市局机关外事活动的有关事宜。 规费征收管理科 除随流转税征收的费种之外的其他费、金(不含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和政策管理。 机关党委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直党工委、局党组的决议、指示,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规定以及实施意见; 负责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时事政策教育的组织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轮训和党务干部集训;承办党员发展、转正的审批工作;督促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收缴和管理党员党费;按照《党章》和《准则》的要求,对机关党员干部实行党内监督,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人事部门对省局机关人员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负责对机关工、青、妇组织的领导,支持工、青、妇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调研,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向党组和上级党委汇报;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办局领导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泉州市地方税务局下属市县区局 市县区局 晋江市地方税务局 石狮市地方税务局 南安市地方税务局 惠安县地方税务局 安溪县地方税务局 德化县地方税务局 鲤城区地方税务局 丰泽区地方税务局 洛江区地方税务局 泉港区地方税务局 (三)泉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单位 直属单位 稽查局 直属分局 外税分局 征收分局 清濛分局 税局地址地址:丰泽街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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