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邱县贺堡清真寺 |
释义 | 基本信息名称:邱县贺堡清真寺 地址:河北省邱县贺堡村 邮编:057450 年代:公元1625年(明天启五年) 简介贺堡村建于明永乐年间(1406一1408年)。因该村位于老漳河东岸,故取名河东堡,俗称贺家堡,后演变为贺堡。贺堡分南北贺堡两个行政村,为贺堡乡政府所在地。全村共有1651人,其中回族1639人,占98.7%。 据《邱县县志》记载:“贺堡距县城12.5公里(指当时的县府驻地邱城镇)有清真寺一座,在后街东首路北,建自公元1625年(明天启五年),公元1863年(清同治二年)重修大殿六间”。 清真寺布局殿顶两头各有一个套兽,高四尺左右,当时脊瓶三尺多高,四角兽头,殿内八根五抱粗木往,前出后努两甩袖,前排系木制古式花隔山,从地到顶,非常古老耐看。1954年又接前殿5间。 “文革”期间清真寺遭到严重破坏,一个具有民族特色的古老建筑被拆得一千二净。当时寺院内共有三块碑,一块为修寺献乜贴土地十亩而立,另两块为建寺记事而立。在“文革”期间全部拉倒,1971年被水利部门修小屯水闸拉走使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族团结平等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逐步得到贯彻落实。1981年7月在村东路北原清真寺地点新建大殿5间,约120平方米,全现代新式建筑,内有角钢梁四架,南北山头两个对窗,高四米左右,大窗上又有两个小对窗,高一米左右,前面有一大门、大门两边又有两个小门,两侧各有一个大窗。殿内装有吊扇两个,200瓦的水银灯两个,大殿前出五尺抱厦,有四根合抱明柱,给人一种清新之感。1983年又新建北讲堂4间,因目前条件所限,水房暂时占用3间,阿訇占用1间。四周红砖院墙,院中桐树成行。瓦房大门1间,脊顶有五尺高的铁棍,顶端有一月牙标志。1981年请本村马天宝为教长,并建立了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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