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琼中县档案馆 |
释义 | 琼中县档案馆位于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营城巷,属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1999年晋升为海南省三级档案馆,是琼中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全县集中保管和开发利用档案史料以及现行公开文件的中心。 概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档案馆,是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永久保管档案资料的基地,也是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进行各项经济建设以及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该馆于1958年4月15日建立。建馆46年来,馆藏档案资料,是随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档案工作发展而不断增加。1952年恢复琼中县建署时,只有2个全宗,7个案卷,资料22册。1958年4月15日建立档案馆时,已有30个全宗,馆藏档案288卷,至1966年的8年间,增加到37个全宗,馆藏档案1267卷。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档案馆蒙受冲击被撤销,档案工作几乎处于瘫痪状态。1980年12月,该馆各项档案管理机制恢复了正常运行,馆藏档案增加到2908卷,资料1671册,1981年至今,共接收58个全宗,馆藏档案8635卷,收藏资料3865册,上架排列总长100.3米。凡是接收进馆的档案,都已经按规范化要求,逐一加以整理,不断提高馆藏质量。 馆藏内容主要有: 我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各个历史时期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 (一)中共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类别: 1、会议类:关于历次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纪委会、团代会、妇代会,工代会等会议文件材料以及组织、宣传、工交、财贸、农业、政法、文教等专业会议文件材料。 2、秘书综合类:关于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文书、信访、档案、保密等工作的规定、办法、通知、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通令嘉奖,处分决定等。 3、政治运动类:关于"三反"、"五反"、"整风"、"反右"、"四清"、"文革"、"路线教育"、"社教"、"清房"、"纠风"等运动中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4、专业工作类:在宣传、组织、统战、财贸、工交、基建、农林、水利、气象,文教、卫生、政法武装等工作中形成的指示、决定、规定、条例等文字材料。 (二)馆藏资料概述 本馆馆藏的资料截至2003年底,共有3865册,其内容有: 1、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著作。 2、政治理论、法律、民兵。 3、古代文籍、革命斗争史、地理、地震、水纹、气象。 4、文化教育、科研、保密、文书、档案。 5、统计、人口与计划生育、人事、民政、统战、侨务、信访。 6、经济、物价、计量、商业、工商、粮食、贸易、财税、劳动工资。 7、工业交通、基建。 8、农林业、热作、水电。 9、诗歌、小说、文学作品、辞源、字典。 10、公安、消防。 11、地图:行政区划图、琼中县地形图、土地规划图、规划设计图。 基础设施琼中县档案馆现有馆楼是上世纪属广东省建制时期修建的老式建筑,建成于1985年4月,为3层高的水泥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办公大楼,总面积685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172平方米。 管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档案局(馆),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履行两种职能,既对档案事业实行行政管理,又对档案实行管理与提供利用 主要职能(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档案局为县政府直正科级事业单位,在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主管全县档案事业,对本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和监督指导。 (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档案馆属县档案局管理的事业机构,是县级档案的管理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需要长远保管的档案和有关资料,维护历史的真实面目和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全县各项建设者服务。 (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档案局(馆),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执行上级档案部门的指示和决定。 (四)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做好依法治档工作,确保档案事业沿着法制轨道发展。 (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切实搞好档案收集、整理、统计和利用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组织、指导协调县直机关、企事业和乡(镇)等单位档案业务工作,促进该县档案事业向前发展。 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1、协助局长抓好本局人员的思想、作风、业务和工作制度建设,理顺、协调各岗位工作关系。 2、负责收发、登记和保管文件,做好本局文件的起草、核对、印发、清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3、综合掌握和反映全面工作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工作信息,参加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工作和档案利用服务工作。 4、负责管理局里印章、办公用具、财物、财产和生活福利,做好公务联系,接待安排和会务工作,办理本局人员劳动工资、调动,职称评聘等手续。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业务指导股工作职责1、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年度文书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抓好科技档案、专门档案的清理、立卷归档工作。 2、监督、指导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综合管理达标升级工作。 3、抓好档案业务指导、编写业务教材、培训档案工作人员,提高档案业务水平。 4、宣传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做好档案行政执法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编研管理股工作职责1、承担档案库房的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和档案编目、管理等具体工作。 2、对馆藏档案进行检查,掌握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对被损和褪色的档案及时进行抢救。 3、负责办理档案利用的日常工作,熟悉家底,热情接待,帮助解答利用工作中的一般问题,并及时收集利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接收、统计工作,负责本局的打字,油印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相关背景资料1952年5月,恢复琼中县建制。 1956年6月,琼中县委、县人委办公室设立机要室。 1957年9月,从县委、县人委机要室中分设档案室。 1958年4月15日,在县城旧址乘坡镇(现和平镇)成 立琼中县档案馆,由陈政民同志任副馆长,配备干部2名,县档案馆列入县人委编制序列,隶属县人委办公室领导。 1965年12月,县档案馆随县委、县人委迁址从乘坡镇搬回现县城营根镇。 1966年12月30日,正是"文革"高潮时期,为了档案的安全,组织委派王元镇同志将档案馆的全部档案资料秘密转移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屯昌7024部队司令部保管,1969年3月30日才将档案资料搬回县档案馆。 1968年4月5日,琼中县革委会成立,县革委会的办事机构设办事组、政工组、生产组和保卫组,档案工作纳入办事组管理,档案馆自然消失。 1980年12月,成立琼中县档案科,恢复档案馆,挂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配备干部3名,县档案科(馆)列入县委编制序列,档案工作由县委办公室领导。 1981年11月,县档案科改称县档案局,挂局(馆)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由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林诗钰同志兼任档案局长,配备干部3名。 1984年6月,在机构改革中,撤销档案局,保留档案馆,县档案馆定为县直副局级单位,陈锡振同志任馆长,配备干部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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