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 |
释义 | 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成立于2008年3月16日,隶属于青岛农业大学的二级学院,是我国第一个、目前也是唯一一个专门培养合作社高级人才的教学机构。 学院根据我国合作事业发展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承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咨询服务、基地建设和国际合作等活动。 教师队伍合作社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由青岛农业大学校长李宝笃教授兼任院长;特聘日本著名合作社问题专家与高等教育专家、日本农业市场学会副会长、日中农协组织研究会会长、国立弘前大学原副校长、博士生导师神田健策教授担任合作社学院专职院长;由中国合作经济学会特邀理事、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候补执委、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青岛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硕士生导师李中华博士担任副院长。 为充分整合国内外资源,凝聚合作社教学科研力量,合作社学院聘请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原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原国务院农村发展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杜润生先生,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会长、原中共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谢华先生,著名“三农”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教授担任合作社学院高级顾问。聘请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会长、国际合作社联盟原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原主任穆励先生,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研究员,中共青岛市委原副书记、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崔锡柱先生为合作社学院名誉院长。聘请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及合作社实务工作者担任合作社学院客座教授。 战略构想合作社学院是:的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落实科学发展观,填补国内空白,打造合作经济教学科研品牌,服务于我国合作事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学院定位合作社学院的学院定位是:合作社教学、合作社培训、合作社科研与合作社国际合作交流相统一。合作社学院既是学校合作社教育的办学单位,也是合作社科研与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实施部门。 教学培养目标合作社学院的教学培养目标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统筹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秉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立足中国国情的方针,探索符合合作社教育规律及发展趋势的办学体制,坚持实施“知识、能力、素质并重,产学研相结合”的理念,坚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时代需求、致力培养合作经济理论基础扎实、合作社实务操作与实践能力强、社会适应性广、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教学模式合作社学院的教学模式是:以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经济管理和专业技术领域的教学研究人员为主,整合我校经济学、管理学和农学学科等方面的资源,并联合有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合作社组织、高校、科研单位及国际组织等开展全方位的合作社教育。以提升中国的合作社教育和科研水平,推动我国合作社事业的发展。 业务范围1、组织开展合作社相关专业(方向)的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2、组织开展合作社相关专业(方向)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教育和函授教育; 3、组织开展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各类合作社的专业证书教育、各类实用培训; 4、组织开展我国合作社领域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 5、跟踪介绍国外合作社领域研究与实践的新动向; 6、承担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等委托的专题研究和调研; 7、举办合作经济研讨会、学术讲座、课题研究报告会; 8、为政府有关部门、合作社、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9、建立访问学者制度,开展研究人员的学术交流活动。 10、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试点基地建设及国际交流与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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