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青白江区国土资源局 |
释义 | 基本信息负 责 人:李 勇 职 务:局长、党组书记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国土资源局 工作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资源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本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研究拟定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政策;组织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他土地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土地、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察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监督检查全区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四、贯彻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整理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全区耕地占补平衡,稳定耕地面积。 五、制定和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负责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调查与评价、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依法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等工作。 六、拟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负责土地储备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拟定审查、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工作。 七、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承办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方案审核。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依法对地质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一、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全局性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秘事务、综合信息、档案、综治、保密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后勤服务、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推荐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技术;负责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技术职称评定;负责鉴史编撰工作;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系统党务工作;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和目标督查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招投标、比选、监督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信息中心 负责全局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指导和培训;负责全局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局办公自动化系统硬件设备的调试、安装、日程维护、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软件的安装、测试及应用软件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本局局域网的正常运行及市局网站青白江区子网站内容的充实、更新及维护工作;负责网上信息的收集、分类、整理及发布工作;负责网上反馈信息的收集、分类及整理,为领导正确决策及时提供准确信息;负责网上数据和重要文件的安全保密工作及中心数据备份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监察科(执法队) 负责对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情况执行监督检查;受委托权限对土地、矿产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整理和权属变更等进行监督;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土地进行动态巡查;依法查处土地、矿产方面的违法行为;协助处理土地、矿权纠纷;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法规信访科 组织调研和起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地方性实施办法或细则;组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和行政执法的监督;负责政策法规文件汇编;负责监督检查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占)用、土地登记发证、土地使用权交易、矿权转让、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使用等行业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局信访接待、处置和回复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信访件,上级转办信访件的拟办、领导签办、转办和督办工作,负责信访件办毕后的报送工作;汇总统计信访情况,定期限通报;负责重大信访的信息报送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土地资源规划科 组织编制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协助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参与全区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和预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土地综合整治办 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资料编制、上报审批;农用地整理项目田间道路、农田水利、土地平整工程实施、验收;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宅基地复垦工程实施、验收工作。协调配合项目区所在乡镇组织开展"增减挂钩"项目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安置房的建设等相关工作。配合完成"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报征工作。配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工作。 七、财务审计科 负责对各项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和管理;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并对其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征收土地出让金;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对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管和业务指导;负责局系统经费年度计划、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的编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耕地保护科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开展耕地保护工作,指导、实施开展耕地保护基金发放相关工作;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组织开展各类项目用地报征工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农房建设用地审批,督促检查旧宅基地还耕;办理地质勘探、建设项目施工等临时用地审批;配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验收等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地籍科 负责全区城乡地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测等工作;依法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组织制定和实施地籍管理技术规程;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土地利用科 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价出资、企业改制资产处置、租赁和划拨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方案的拟定报批工作;负责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指导;负责基准地价编制、更新工作;负责土地二级市场以及土地评估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土地利用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负责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填报和指导工作;指导全区的土地利用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地质矿产管理科 宣传贯彻落实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整治;依法划定矿区范围,负责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前期资料收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办理采矿权登记、变更、延续和注销等管理工作;依法调处涉及采矿权属纠纷,保护合法采矿权人利益;负责有证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矿山企业年度检查,年报统计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及市场需求,收购、储备土地,为城市建设提供土地资源;经营管理新增城市建设用地、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和闲置荒芜土地、无主地和置换土地;对企事业单位存量土地,实施收购或置换;对收购储备土地进行资金测算平衡,做好土地供应前期开发利用准备工作;多渠道、多途径筹措土地收购资金并做好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建设用地统一征地办公室 负责本区内工业与民用建设用地的统一征收工作;负责统征土地所涉及的拆迁补(赔)偿工作,处理统征土地中所发生的补、赔偿纠纷,指导、协调乡镇做好用地过程中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衔接有关部门负责征地中涉及农转非人员和住房安置等事宜;配合相关部门收取统征土地应缴纳的有关规费;严格按政策审核全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的拆迁、补偿资料,收集、整理统征土地资料并立卷归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地产交易所 受委托负责国有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转让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等;分析、研究地产市场动态趋势,提供地产信息;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地籍事务所(测量队) 负责本辖区土地申报登记、权属变更登记中的地籍测绘和权属调查工作;负责地籍信息系统和年度土地变更事务性工作;提供土地管理技术咨询服务及培训技术骨干等工作;负责全区征、占用地勘测定界、放线、制图工作;负责用地单位委托的地籍、地形测量和其他测量工作;配合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土地变更、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出(转)让、交易等测量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行政审批科 负责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分中心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负责审查服务对象的报件资料并决定是否受理;负责办理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出让的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初审;负责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变更登记发证;负责受理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负责非常态性业务事项的受理、参与会审研究处理办法;负责土地抵押登记与解除抵押;负责协助司法部门对土地使用权的查封、解封、过户;负责接受咨询、查询;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国土资源中心片所 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监督农村建房宅基地复垦工作;负责办理农户用地的报批、放线、验收工作;负责土地的动态巡查;协助矿产资源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国家、集体征占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协助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协助地籍调查、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协助各类违法用地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及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开展信访接待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局党组书记、局长:李 勇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工作 分管科室:财务审计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安晓瑾 工作分工:协助分管外宣、文秘、机关事务、党支部、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等工作 分管科室:局办公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学东 工作分工:协助分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地籍事务、执法监察工作 分管科室:地籍科、监察科(执法队)、地籍事务所(测量队)、红阳国土资源所、清泉国土资源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 明 工作分工:协助分管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报征、行政审批工作 分管科室:规划科、耕保科、行政审批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 光 工作分工:协助分管土地综合整治、地产交易、农村产权交易工作 分管科室: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地产交易所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金岭 工作分工:协助分管纪检监察、矿产资源、地质地环、法规信访工作 分管科室:地质矿产管理科、法规信访科、信息中心 局党组成员、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向 兵 工作分工:协助分管土地储备开发、土地利用、征地安置补偿 分管科室:土地储备中心、利用科、统征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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