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秦庄公 |
释义 | 秦庄公,秦仲之子,汉族,嬴姓,名其。先秦时期男子称氏不称姓,虽为嬴姓,却不叫嬴其。周宣王六年(前822年),秦仲被西戎攻杀,太子其即位,是为庄公。 中文名:秦庄公 国籍:中国 出生地:甘肃 逝世日期:前778年 职业:国君 政权:秦国 在位时间:前821年—前778年 所处时代:西周后期 简介周宣王七年(前821年),秦庄公率兄弟五人以及周朝兵马七千人,击败西戎,周宣王封庄公为西垂大夫,赐以原大骆之族所居的犬丘(甘肃天水市西南礼县一带)之地。又封秦仲次子康于夏阳的梁山(陕西澄城县东北),号梁康伯,史称“西梁”。秦庄公居住于故地西犬丘,生子三人。长子世父因讨伐西戎,让太子之位于弟秦襄公。前778年,秦庄公去世,次子秦襄公继位。 秦国君主一览表前任: 秦国君主 1 秦非子 2 秦侯 3 秦公伯 4 秦仲 5 秦庄公 6 秦襄公 7 秦文公 秦静公(未即位) 8 秦宪公 9 秦出子 10 秦武公 11 秦德公 12 秦宣公 13 秦成公 14 秦穆公 15 秦康公 16 秦共公 17 秦桓公 18 秦景公 19 秦哀公 秦夷公(未即位) 20 秦惠公(春秋) 21 秦悼公 22 秦厉共公 23 秦躁公 24 秦怀公 25 秦灵公 26 秦简公 27 秦惠公(战国) 28 秦出公 29 秦献公 30 秦孝公 31 秦惠文王 32 秦武王 33 秦昭襄王 34 秦孝文王 35 秦庄襄王 36 秦始皇 秦庄公收复祖地历史故事秦仲战败被杀是个历史悲剧,是嬴秦发展史上的一次严重挫折。但是时陇上之秦国力毕竟已有较丰实的基础,不至于因此次军事失利便一蹶不振。再者,秦仲家族兴旺,后继有人,故很快便出现了转机。当然,转机的主导性因素还是非同一般的周、秦关系和周宣王打败西戎的决心。在共同抗戎的问题上,周人与嬴秦早已经“同呼吸,共命运”了。 《史记·秦本纪》记载《史记·秦本纪》曰: “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有子五人,其长者日庄公。周宣王召庄公昆弟五人,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于是复予秦仲后,及其先大骆地犬丘并有之,为西垂大夫。”这一次周宣王是铁了心要与西戎决一胜负了。他把秦仲的五个儿子召集起来,进行伐戎的动员。而且,这次不再只是精神上的激励,而是以军力援助为前提的。“与兵七千”,这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目。西周、春秋时代,战争的主要形式是车战。当时的战车上载甲士三人,左主射,右主伐,中主御,而每一乘战车,又配备步卒十人。交战时车驰卒奔,互相应合。七千战士,可配战车七百乘,可谓军力雄厚。懿王时的名器《禹鼎》记述一次伐戎战争,兵力仅有“戎车百乘,斯驭百,徒千”。春秋时期战争规模已逐渐增大,但轰动一时的城濮之战,晋国也不过才出动兵车七百乘。宣王派兵七千协助嬴秦伐戎,确系一次空前的投入。宣王时的《多友鼎铭》,记载与猃狁的一场重大战役,俘获战车127乘,斩首356人,其规模与这次周、秦联军的伐戎行动差不多。对于宣王初年的周王室来说,这已是很高规格的军事部署了。据李学勤先生考证,传世器《不其簋》的铭文,讲的就是秦庄公这次伐戎之役。李先生指出,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秦庄公名其,先秦行文“不”字常用作无义助词,仅表语气,故“不其”即其,也就是秦庄公。庄公之称“公”乃后来的追称。《不其簋》乃庄公自作器,故直用己名。铭中显示,这次伐戎行动的总统帅为“伯氏”,他上对周王负责,下可指挥不其。按先秦的亲称习惯说,对伯父和同辈长兄均可称伯,李学勤先生认为此伯氏乃庄公之兄。但《秦本纪》却有明文,说秦仲的五个儿子中, “其长者曰庄公”。李先生解释说,庄公“也许不是最年长的”,也就是说,庄公还有个兄长,被司马迁忽略了。我想对李先生的说法略加修正。我认为铭中的“伯氏”非庄公兄长,而是庄公的伯父。秦仲之“仲”,乃以排行人名,说明他还有个长兄(或庶长兄),依周王室用人的惯例,关系密切的属国,国君之伯、叔父或兄长常有在王室供职者。此类事例多不胜举。此“伯氏,即秦仲之兄、庄公之伯父而为王室重臣者。他就是受宣王之命带领七千人马去秦地作战的统帅。“与兵七千”是说派七千军队前往助秦攻戎,而不是说把这七千军队送给秦国。当时的军队都是按国人的村社结构与井田配置编制的,是决不可能把归属权交出去的。 派军事长官统率这七千人,周王必然要派军事长官统率。以那时的周秦关系及军力对比说,这个“伯氏”是最合理的受命者。他既是王室大臣,又是嬴秦的家族成员,而且还是庄公弟兄们的长辈,由他担任这次伐戎之役的最高统帅,是非常合适的。铭中他称庄公为“汝小子”,也正符合其长辈身份。我们还应当注意到一点,伐戎胜利后,伯氏对不其有“锡汝弓一,矢束,臣五家。田十田”的奖赏,这表明当时庄公尚未继承君位,否则伯氏无权也无须作这种规格的赏赐。情况可能是这样:秦仲战死后,周宣王派伯氏去陇上暂主秦事,以伐戎为急务,并未匆匆忙忙地册封新的嬴秦首领。待伐戎胜利,局面稳定后,方据战功而册封了庄公。《秦本纪》言收复了西垂,将陇上秦地与大骆故地联成一片后,庄公方“为西垂大夫”,这与我们上述推测是一致的。 部族活动中心移至西垂出于对祖邑故都的向往,庄公将秦仲时代嬴秦在陇上的部族活动中心,又移至西垂,故《秦本纪》言“庄公居其故西犬丘”。由于西垂作为嬴秦旧都已有悠久的历史,并非新辟之邑,所以不存在地名转移问题。而且,陇上之秦邑也并未放弃,仍为秦人所据有。当然其“秦”地之名也无需变。因此,庄公之居犬丘,地名不受影响,西垂地区从未拥有过“秦”之名。《秦本纪》载庄公在位44年,这段时间内,局势相对平稳,嬴秦国力也有了较大的恢复和发展。 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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