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秦淮苏韵协会 |
释义 | 秦淮苏韵协会,又称秦淮苏韵国学社,属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一个学生社团,挂牌在城市学院商学院下,成立于2006年,是城市学院最早的文化类社团之一。该社团以“弘扬国学”为宗旨,积极在校内外开展各项活动。 基本介绍秦淮苏韵(文化)协会是以弘扬国学、宣传环保为宗旨的公益社团,根据当今人类的文明社会抽象出两个最重要的理念:崇尚人文、敬畏自然,也就是人文和自然,与此相对应,我们将分别开展博雅教育(这方面我们将积极配合无形书院的日新晨读和经典会读的开展与宣传)和环保宣传。我们力量渺小、理想伟大,我们勇于担当,在自己的点滴努力中提高协会成员和其他参与者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能力。综合概括,我们的目的就是为社会和谐做点滴贡献的同时大大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和人文素养。 工作重点人文讲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虽属一所独立学院,但依托浙江大学办学,秦淮苏韵协会同城市学院一样,依托浙江大学优秀的师资定期举办人文讲座,丰富城市学院的校园文化,增进城院学子的人文气息。 经典诵读该项目与图书馆合办,秦淮苏韵协会利用自己的人力资源,结合图书馆场地优势,周期性地带领杭州市拱墅区的儿童进行经典诵读。该项活动的 基本理念:儿童·诵读·经典。 分解开来讲,就是在最适当的时机(在0-13岁儿童,记忆的黄金时期),用最适当的方法(只是素读,不刻意求背诵,不刻意求理解),把最优秀的内容(经过几千年筛选留下来的精华)交给孩子。在孩子生命中储备下人类最优美、最智慧、最具有深厚内涵、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文化经典。意在补救体制内教育之偏弊。 活动时间:周六下午2点半到3点半(长期) 活动地点:图书馆 活动对象:孩子和热忱的年轻家长 诵读内容:《论语》、《老子》等国学经典 活动愿景:让孩子接触经典,从小的方面看,是为了孩子的未来;从大的方面看,则是为了民族的复兴。西方的文艺复兴(即复兴古希腊古罗马之文化)拉开了西方近代化的序幕,中国的文化复兴也必将成为中国和平崛起的星星之火。 探访名人故居杭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市内有很多历史文化名人故居,协会将会组织会员以探访的方式前往大家感兴趣或人文气息浓厚的名人故居参观,让当代大学生亲近传统、亲近文化,以求在参观游历的同时更好地丰富自己的情感和历史使命感,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提供更加强大的信仰力量。 杭州的名人故居(部分):· 夏衍旧居 题襟馆 燕南寄庐 张闻天居所 章太炎故居 兰陔别墅 胡庆余堂 王文韶故居 梁诗正故居 于谦故居 胡雪岩故居 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 秦淮苏韵协会的愿景是大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适当引进商业力量,开展宣传活动,共创更博爱、更环保的世界。秦淮苏韵协会的理念:人文、自然。基于人文和自然两大理念,本协会将积极开展博雅教育、环保宣传。大家知道,从文明世界可以抽象出两个最重要的理念:崇尚人文、敬畏自然。人文(humanism)就是人类文化中的先进部分和核心部分,即先进的价值观及其规范。其集中体现是,重视人,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大自然(nature)诞生人类,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场所,人类应该尊重大自然,热爱自然的馈赠的同时也要保护自然。人文、自然这俩最基本的理念总会给人大而空的感觉,而我们的工作就是要把这两个理念落实到实实在在的实践中,根据我们计划,人文、自然相对应的项目分别是博雅教育和环保宣传。以后活动将围绕这两个主题开展,我们力量渺小、理想伟大,但渺小不代表我们不可以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江浙人志存高远,我们勇于担当,在自己的点滴努力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能力。综合概括,我们的目的就是为社会和谐做点滴贡献的同时大大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和人文素养。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 第一条 【会长】把握协会发展方向及组织重大事情决策,并指导下设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协调工作关系,并及时向社联反馈协会发展情况。 第二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完成社团任务,社长缺席时履行会长职能。 第三条 【办公室】办会员证及管理会员,接受会员的反馈信息、会员档案、内部文件的保存。 第四条 【常务部】对策划部提出的方案可行性及经费预算进行评估、负责社团活动环节、对其他部门工作进行统筹分配。 第五条 【外联部】负责与其它社团联系,我会毕竟初创,自身影响力和财力有限,因此应多与兄弟社团联系,配合其他社团组织活动,吸取成功的经验,共同为繁荣城院校园文化活动而努力。 第六条 【宣策部】负责活动前后进行宣传;负责出海报、展板和撰写新闻稿;活动中的摄影、拍照;扩大协会在校内的影响,提高协会干事工积极性,推动我会向前发展。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管理协会财务,财账分离。 第八条 【环保部】负责以后开展环保宣传和实施“书本再利用”计划。 第九条 【博教部】专门负责秦淮苏韵协会的人文讲座、儿童经典诵读和探访名人故居活动。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各会员地位平等,有平等参与协会活动的权利。 第二条 会员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条 会员有使用协会的各种可供给资源的权利。 第四条 会员有参加协会各项活动的优先权利。 第五条 会员有选举协会干部干事和被选为干部干事的权利,后者按照章程享有协会职务所有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有了解社联、协会的章程、组织机构、财务制度、活动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权利,有权要求协会公布会费使用情况。 第七条 会员有围绕协会问题进行讨论、发言的自由,有参与协会重大事项讨论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有监督社联、协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有权向社联、协会相关负责人提出意见、投诉、建议,及要求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和反馈。 第九条 会员有自愿提出合理退会理由,按规定程序提交退会申请,经校社联、协会审核,被批准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享有协会章程或制度规定的其他正当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手册》,遵守国家法规、校规、社联和协会章程的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 会员应自觉爱护社联、协会的公共财产。 第十四条 配合社联、协会的工作,促进协会发展的义务。会员应自觉配合社联、协会的工作,有为促进协会健康发展而努力的义务。 第十五条 会员应热爱协会,应为协会多加宣传,为维护协会的形象、扩大协会的影响力而努力。 第十六条 会员在协会生活中应礼貌待人、团结友爱,互助互学,共同发展进步,营造和谐、健康的协会文化氛围。 第十七条 会员有监督协会及其工作人员的义务。 第十八条 会员应履行协会章程或制度规定的其他合理义务。 协会机构会长该协会设会长一职。把握协会发展方向及组织重大事情决策,并指导下设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协调工作关系,并及时向社联反馈协会发展情况。 副会长设副会长若干名,一般不超过三名。协助会长完成社团任务,社长缺席时履行会长职能。 办公室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办公室副主任一名,干事若干名。办会员证及管理会员,接受会员的反馈信息、会员档案、内部文件的保存。 常务部常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对策划部提出的方案可行性及经费预算进行评估、负责社团活动环节、对其他部门工作进行统筹分配。 外联部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负责与其它社团联系,我会毕竟初创,自身影响力和财力有限,因此应多与兄弟社团联系,配合其他社团组织活动,吸取成功的经验,共同为繁荣城院校园文化活动而努力。 宣策部宣策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负责活动前后进行宣传;负责出海报、展板和撰写新闻稿;活动中的摄影、拍照;扩大协会在校内的影响,提高协会干事工积极性,推动我会向前发展。 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部长掌财、副部掌账,负责管理协会财务,财账分离。 博教部博教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专门负责秦淮苏韵协会的人文讲座、儿童经典诵读和探访名人故居活动。 现任主要成员职务 任职人员 职务 任职人员 会长 李九江 副会长 戴瀚林 汪奕君 池丽洒 办公室主任 王柳 常务部部长 高扬 副部长 渠晨曦 外联部部长 游优 宣策部部长 吕恒贵 副部长 唐嘉莉 财务部部长 黄澄 副部长 孙安琪 博教部部长 沃希明 副部长 张炯 社团指导老师耿照源 (职称:副教授) 历任会长肖子博 (徐州人,现留学荷兰) 顾娴(南通人,现留学法国) 郑飞(扬州人) 施云(南通人) 沈思含(连云港人) 协会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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