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七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
释义 | 疫苗简介通用名称:七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商品名称:沛儿TM (Prevenar®) 英文名称:Pneumococcal 7-Valent Conjugate Vaccine 肺炎球菌疾病简介肺炎球菌疾病是由肺炎球菌(也称肺炎链球菌)感染所导致的一系列疾病,包括肺炎、脑膜炎、菌血症/败血症及中耳炎等,不仅严重危害患者健康,甚至会导致死亡。世界卫生组织报道,全球每年约有70-10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于肺炎球菌性疾病。在全球疫苗可预防疾病中,肺炎球菌疾病已成为导致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首要病因。 低龄儿童(尤其是2岁以下儿童)是肺炎球菌疾病的主要易感对象,并且往往是肺炎球菌携带和传播的源头。婴幼儿的免疫系统发育不完善,单纯的多糖抗原难以激发其足够的抗体免疫反应。惠氏公司于2000年研制并在美国上市沛儿TM(七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以肺炎球菌荚膜多糖结合蛋白载体(CRM197)构成完整的抗原体系,在低龄儿童(包括2岁以下儿童)中使用,也可有效实现疫苗保护作用。针对5岁以下儿童流行病学特点,沛儿TM筛选7种最常见的肺炎球菌血清型4, 9V, 14, 19F, 23F, 18C 和 6B,广泛覆盖了80%以上致病血清型 沛儿TM是是目前唯一可用于预防2岁以下婴幼儿侵袭性肺炎球菌疾病的肺炎球菌疫苗。 作用与用途接种用于婴幼儿主动免疫,以预防由本疫苗包括的7种血清型(4、6B、9V、14、18C、19F和23F)肺炎球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本疫苗不预防疫苗所包括血清型以外的其他肺炎球菌型别的感染,也不预防其他微生物导致的侵袭性感染。 接种对象用于3月龄~2岁婴幼儿、未接种过本疫苗的2岁~5岁儿童。 免疫程序和剂量: 使用前应充分摇匀,肌肉注射接种。首选部位为婴儿的大腿前外侧区域(股外侧肌)或儿童的上臂三角肌。 接种程序¨推荐常规免疫接种程序: ¨3、4、5月龄进行基础免疫、12~15月龄加强免疫。 ¨根据儿童首次接种月龄: 3~6月龄婴儿:基础免疫接种3剂,每剂0.5 ml;首次接种在3月龄,免疫程序为3、4、5月龄各一剂,每次接种至少间隔1个月。建议在12~15月龄接种第4剂。 ¨ 7~11月龄婴儿:基础免疫接种2剂、每剂0.5 ml,每次接种至少间隔1个月。建议在12月龄以后接种第3剂,与第2次接种至少间隔2个月。 ¨ 12~23月龄幼儿:接种2剂、每剂0.5 ml,每次接种至少间隔2个月。 ¨ 24月龄~5岁儿童:接种1剂。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在美国和欧洲批准可与其它儿童用疫苗(DTwP, DTaP, Hib, IPV, OPV, 乙肝疫苗,MMR,水痘疫苗)同时接种。但目前在国内暂不推荐本疫苗与其它儿童计划免疫疫苗或常规儿童用疫苗同时接种。 注意事项1. 本疫苗可能不会对接种疫苗的所有个体都有保护作用。 2. 高风险婴幼儿/儿童接种本品应基于个体化接种的考虑。目前本疫苗对患镰状红细胞病婴幼儿/儿童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资料有限;尚未获得本疫苗对患肺炎球菌侵袭性疾病的其它高危婴幼儿/儿童(如患先天性和获得性脾脏功能障碍、HIV感染、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等)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资料。 3. 接种本品对于24月龄以下幼儿(包括高危婴幼儿在内)应使用与其年龄相对应的免疫程序和剂量。在年龄≥24个月患有肺炎链球菌所致侵袭性疾病高风险的患儿(如镰状红细胞病、无脾、HIV感染、慢性病或免疫功能受损)中,使用本结合疫苗并不能代替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4. 患急性发热性疾病的婴幼儿应暂缓接种本疫苗。 5. 同所有其它注射用疫苗一样,接种本品应常备有相应的医疗及抢救措施(如1:1000肾上腺素等)以防接种后出现罕见的过敏性事件。 6. 本疫苗禁止静脉注射。 7. 尽管免疫接种本疫苗可出现一定的白喉毒素抗体反应,但并不能替代常规的预防白喉的免疫接种。 8. 除非受益明确高于接种风险,否则对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任何凝血障碍的婴幼儿禁止肌肉注射接种本品。 9. 因遗传性缺陷、HIV感染、使用免疫抑制药物(包括放射药物、皮质激素、抗代谢药物、烷化剂和细胞毒药物)、或其它原因导致的免疫应答受损的婴幼儿,对本品主动免疫的抗体应答反应可能下降。 10. 接种本品时,对惊厥发作风险高于普通人群的婴幼儿/儿童应考虑使用退热药物。 禁忌对本疫苗中任何成份过敏,或对白喉类毒素过敏者禁用。 包装及规格预填充式注射器:1支/盒。 每个包装中包括1个单剂量(0.5ml)预填充式注射器和1个针头。 每0.5 ml剂量含各型多糖共16μg;其中6B型4μg,4、9V、14、18C、19F和23F型各2μg。 产地美国。 价格每针800~860,一般需两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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