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普洱市思茅区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普洱市思茅区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7月,现位于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16号。主要负责思茅区辖区纳税户增值税、消费税、内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税的征收管理。 目前,思茅区国家税务局内设4个机构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计划征收科),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 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2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 现全局干部总计130人,其中:在岗公务员115人,工勤人员3人,离、退休职工12人;全局在职党员人数43人,党员占干部比例36%;全体在职人员平均年龄43岁。 截止2008年8月,全局共承担着5427户管户的税收征收管理任务,其中:一般纳税人265户,小规模纳税人(企业)885户,个体工商户4277户。个体达到起征点的户数为1627户,未达起征点的户数为2650户。在一般纳税人的重点税源管户中,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纳税大户44户。 机构荣誉思茅区下辖7个乡镇,区域经济以电力、商业、矿业、水泥、纤维板、茶叶等行业为重点税源群,其中“矿业”为近年来税收增长最为迅速的行业。全区税收收入总量位列普洱市10个区县之首。 思茅区国家税务局各项工作获得省、市、区各级的肯定。2005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2006年荣获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称号;2007年荣获普洱市委市政府授予的“文明单位”称号。经统计,2005年以来,思茅区国家税务局还先后荣获市委市政府、市国家税务局、思茅区委区政府、区直机关委员会授予的“云岭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平安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标兵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奖”、“花园式文明单位”、“十五保密机要档案先进集体”、“扶贫攻坚先进集体”等共22项集体荣誉,并有三人分别获得“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全省国税系统优秀办税服务厅人员”、“全省国税系统优秀税收管理人员”称号。 内设机构1、办公室 制定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区局日常政务、事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收发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本局的后勤服务、基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机关财务工作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3、监察室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管理、考核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作风评议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和考核结果的初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信访举报及调查、处理全局违纪违法案件;负责组织实施“一案双查”制度;负责兼职监察员和特邀监察员管理,拟定工作职责,健全监督网络、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负责调查、核实、处理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的疑点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4、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电子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提供技术管理、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5、计划征收科 负责税收政策法规及各项相关征收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税收计划、税款征收、税收会计、税收统计、税收票证(发票)管理、纳税服务及其他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征管档案资料(包括车购税)的管理;负责本部门权限范围内涉税申请事项的审核审批和征管信息数据的维护。 6、第一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对规模化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一般化企业(小规模企业纳税人、非增值税企业纳税人)实行按行业分类各税种综合监控管理和有效服务工作。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税务审计、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负责与工商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反馈;负责全区税收执法考核系统监控管理工作,对执法考核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反馈上报;负责全区重大税务案件、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赔偿日常工作;负责办理全区税收执法资格和执法能级考试认证工作。 7、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对个体工商业户及无证户零散税收实行按片区划分各税种综合管理和有效服务工作。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税务审计、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 8、稽查局 负责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执行上级下达的税收检查计划;负责税收专项检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本级承办的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查办;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和其他税务违法案件的协查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领导班子局长:龚晓丹 副局长:杨家忠 副局长:王少卫 副局长:罗志坤 纪检组长:李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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