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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澎湖巡检司
释义

明代澎湖巡检司的辖区,扩大到台湾本岛。当嘉靖四十二年,海上武装集团头目林道乾盘踞台湾时,明将俞大猷即派兵到鹿耳门巡哨;万历三十年(1602年),明将沈有容率部入台清剿倭寇巢穴;明末天启年间(1622-1625年),朝廷派兵驱逐入侵澎湖的荷兰殖民者。 台湾第一座寺庙马公妈祖宫(始建于宋元时期,明嘉靖和万历年间两度重修)。

简述

澎湖寨巡检司,或称澎湖巡检司,设置于澎湖群岛。设治时间1292年(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也就是根据一般史书及元史、新元史,考定:“蒙元世祖远征日本因风失败,迂回台湾,道经澎湖设治澎湖,企图进取台湾,作为征日本之准备。”

该地方区划隶属于福建泉州府,主官为澎湖寨巡检。澎湖巡检司不但是澎湖群岛的首次行政区划,也是台湾地区的首次官署设置,但台湾本岛并未在内。这一机构原本设于澎湖岛,负责管理台澎地区事务。击败元朝取得中国政权的明朝仍依循前例于澎湖设置该官署。到了明代,由于倭寇出没,台澎地处海隅,明政府遂采取坚壁清野政策,1384年因为实施封海政策,予以废除。1563年,考量沿海治安等因素,明朝复设澎湖寨巡检司。此官署直至1622年,荷兰占领澎湖为止。

意义

元朝政府管辖澎湖、台湾地区的行政机构。元世祖灭宋后在澎湖设立巡检司,隶属于福建泉州路同安县[今厦门],是我国在台湾附近岛屿设立专门政权机构的开始,标志台澎已正式纳入中国版图。

巡检司

巡检司为中国元朝,明朝与清代县级衙门底下的基层组织。该组织于元朝首创时,通常为管辖人烟稀少地方的非常设组织,除了无行政裁量权之外,也没有常设主官管,其功能性以军事为0主。明朝依其例沿用,不过佐以行政权力。

巡检司设立和宋元对台的管辖

唐宋以来,大陆因屡受战争的祸乱,百姓流离失所。尤其是宋朝南渡,政府偏安江南,沿海百姓渡海求生的人越来越多。到了元朝,到澎湖的汉人更多,他们已在此地建造茅屋,过着定居的生活,不仅到海上捕捞鱼虾,而且在岛上种植胡麻、绿豆,放牧成群的山羊,形成男子耕、渔、牧,女子纺织的聚落社会。大陆汉人开拓澎湖之后,开始向台湾岛发展。据亲自到过台湾的元代著名地理学家汪大渊所著《岛夷志略》记载,当时台湾东部高山峻岭,林木葱郁,西部平原土地肥沃,种植黄豆、黍子。大陆商人将处川的瓷器等货物运到台湾与当地土著居民交换硫黄、黄蜡和庞皮。

随着大陆人民的不断迁居澎湖,宋元政府注意并开始了对澎湖的管理。

曾在福建任官的南宋著名诗人陆游(1125―1210)的感昔诗说:“行年三十忆南游,稳驾沧溟万斛舟。尝记早秋雷雨后,舵师指点说琉求。”由此说明东南沿海百姓对琉求(台湾)是了解的。

南宋乾道年间已派兵到澎湖巡防。宋代文献《汪公行壮》中记载,1171年(乾道七年)汪大猷当泉州郡守,当时海上有沙洲数万亩,称为“平湖”。时有毗舍邪人侵入,割尽人民所种的作物。后来,为保护当地百姓的利益,汪大猷在平湖建造房屋对200间,派军民屯戍。这里所说的“平湖”,就是澎湖。稍后,宋人赵汝适的《诸蕃志》写道:“泉有海岛曰澎湖,隶晋江县。”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当时澎湖已有不少居民,并在那里定居,而且已经从事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种植。更值得注意的是,宋朝政府已经在澎湖戍兵防守,澎湖已经归福建晋江县管辖了。这是封建政府第一次在台澎地区正式驻军。

《元史·琉求传》说:“琉求在南海之东,漳、泉、兴、福四州界内,彭湖诸岛与琉求相对。”从对地理位置的描述中可以看出,这里的琉求指的是台湾。

公元1280―1368年,元世祖忽必烈要求日本镰仓幕府朝贡,因被拒绝,于是出兵征讨日本,途经流求(台湾)和澎湖。

元朝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海船副万户杨祥请求带兵6000人前往流求招降,如其不服就发兵攻击,朝廷从其请。当时有从小生长福建沿海、熟知海道利病的吴志斗主张先从澎湖发船往谕,了解水势地利,然后发兵。当年10月,元政府命杨祥为宣抚使,给金符,吴志斗为礼部员外郎、阮鉴为兵部员外郎,给银符,往使流求,这是元朝当局经营流求的开始。第二年,他们从汀路尾澳起航,船行不久,望见一个低而长的岛屿,杨祥以为已到流求,率众船停靠岛边,命令刘闰带领200余人分乘11艘小船上岸。岛上的人听不懂他们的话,引起争执,元军被杀 3人,不得不撤到船上,继续航行,抵达澎湖。第二天,因吴志斗失踪,只好返航,招渝流求的任务没有完成。过了5年,成宗元贞三年(1297年),元朝政府改福建省为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并由福州“徒治泉州,以图流求”。同年九月,福建平章政事高兴派省都镇抚张浩、福州新军万户张进二人率军再次赴流求招谕。这七八年是元朝积极经营台湾的时期。大约就在这个时期,为了便于对流求的管理,在1292―1294年元政府在澎湖设立了巡检司,隶属于晋江县、巡检职位很低,只有九品,主要负责巡逻和查缉罪犯,并兼办盐课。澎湖巡检司的出现,说明元朝政府已经在这个地区设置了行政管理机构。

宋元两朝在澎湖、台湾的设官建治,说明早在12―13世纪,台湾就已经归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了。

历史

元代台湾称为“留求”,或者“琉求”。元朝初期,积极经略海外,曾派兵南征安南、占城和爪哇,两次东征日本,对于近在咫尺的台湾,自然不能无意,故有两次招抚台湾之举。据《元史》琉求传记载,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冬十月,元世祖派遣杨祥、吴志斗、阮鉴等一行,携带诏书,出使招谕留求。次年春夏之交,他们自澎湖出发,遇到一个“山长而低者”的地方,派人登岸察看,因言语不晓,被杀死三人,遂无功而还。对于此行,他们内部意见分歧,杨祥以为到了留求,要求阮鉴、吴志斗出具“已到留求文字”,而二人则不同意。就事理推断,此行既从澎湖出发,到达海上“山长而低者”的地方,这里的人不晓语言,自是番人居住的地方,因而可能是台湾西海岸的某个地点。这个“山长而低者”的地方,不可能是澎湖群岛的某个岛屿,因为澎湖群岛仅有汉民,而无番人。

元成宗元贞三年

(1279年),即大德元年,福建行省平章政事高兴上奏说,今行省由福州徒治泉州,离留求很近,可随时侦察消息,斟酌招降或讨伐,不必调动他处兵力,愿意就近一试。九月间,高兴派遣张浩、张进赴留求国,生擒130余人而还。第二年正月,又将所俘留求人放回,要他们效顺,但无下文。有关的情况在《元史》中有如下的记载:

“琉求,在南海之东。漳、泉、兴、福四州界内彭湖诸岛,与琉求相对,亦素不通。天气清明时,望之隐约若烟若雾,其远不知几千里也。西南北岸皆水,至彭湖渐低,近琉求则谓之落漈,漈者,水趋下而不回也。凡西岸渔舟到彭湖已下,遇飓风发作,漂流落漈,回者百一。琉求,在外夷最小而险者也。汉、唐以来,史所不载,近代诸蕃市舶不闻至其国。

世祖至元二十八年九月

世祖至元二十八年九月,海船副万户杨祥请以六千军往降之,不听命则遂伐之,朝廷从其请。继有书生吴志斗者上言生长福建,熟知海道利病,以为若欲收附,且就彭湖发船往谕,相水势地利,然后兴兵未晚也。冬十月,乃命杨祥充宣抚使,给金符,吴志斗礼部员外郎,阮鉴兵部员外郎,并给银符,往使琉求。诏曰:“收抚江南已十七年,海外诸蕃罔不臣属。惟琉求迩闽境,未曾归附。议者请即加兵。朕惟祖宗立法,凡不庭之国,先遣使招谕,来则按堵如故,否则必致征讨。今止其兵,命杨祥、阮鉴往谕汝国。果能慕义来朝,存尔国祀,保尔黎庶;若不效顺,自恃险阻,舟师奄及,恐贻后悔。尔其慎择之。”

二十九年

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自汀路尾澳舟行,至是日巳时,海洋中正东望见有山长而低者,约去五十里。祥称是琉求国,鉴称不知的否。祥乘小舟至低山下,以其人众,不亲上,令军官刘闰等二百余人以小舟十一艘,载军器,领三屿人陈辉者登岸。岸上人众不晓三屿人语,为其杀死者三人,遂还。四月二日,至彭湖。祥责鉴、志斗“已至琉求”文字,二人不从。明日,不见志斗踪迹,觅之无有也。先,志斗尝斥言祥生事要功,欲取富贵,其言诞妄难信,至是,疑祥害之。祥顾称志斗初言琉求不可往,今祥已至琉求而还,志斗惧罪逃去。志斗妻子诉于官。有旨,发祥、鉴还福建置对。后遇赦,不竟其事。

成宗元贞三年

福建省平章政事高兴言,今立省泉州,距琉求为近,可伺其消息,或宜招宜伐,不必它调兵力,兴请就近试之。九月,高兴遣省都镇抚张浩、福州新军万户张进赴琉求国,禽生口一百三十余人。”

元代两次招抚台湾没有结果,但在澎湖却有建置,设立了巡检司,隶属于泉州府同安县。这是大陆政府在澎湖建立正式政权机构的开始。元代澎湖巡检司设置于何时?目前学者有不同意见,尚无定论。据元人汪大渊的《岛夷志略》说:“至元间,立巡检司。”但元代有两次“至元”年号,一为元世祖的“至元”(1264—1294年),一为元惠宗的“至元”(1335—1340年)。《岛夷志略》所谓的“至元”,是指哪次“至元”而言?清代所修的台湾地方志,大都指出元代澎湖巡检司设于元朝末年。如范咸的《重修台湾府志》说:“至元末,置巡司。”谢金銮的《续修台湾县志》说:“元之末,于澎湖设巡检司,以隶同安。”鲁鼎梅主修的《重修台湾县志》说:“元末置巡检司于澎湖。”林豪原纂、薛绍元删补的《澎湖厅志》说:“元末置巡司,属同安县兼辖。”清人顾祖禹的《读史方舆纪要》福建“澎湖屿”条也说:“至元末,置巡司于此。”若参照这些记载来看,《岛夷志略》所谓的“至元”,应是指元顺帝的“至元”而言,顺帝的“至元”自是元末了。 元末顺帝年间,汪大渊两次附搭海船,到南洋一带游历数年,在至正九年(1349年),就其亲所见闻,写成《岛夷志略》一书。书中记述“琉球”说,特产有沙金、黄豆、黍子、硫黄、黄蜡、鹿、豹、麂皮等。而“贸易之货”,有“处州磁器”之类,“海外诸国盖由此始”,可见当时台湾与大陆之间已有贸易联系,大陆往来各国的商舶时常经过台湾。汪大渊曾登上极高峻的峙山,观海潮,望日出。其所登的峙山为今日台湾何山,诸家说法不一,总之是台湾西海岸的某山。书中又记述“彭湖”说,“岛分三十有六”,“泉人结茅为屋居之”,人多长寿,男女皆着布衣,地产胡麻、绿豆、山羊数万成群。观此光景,泉州人移居澎湖已经不少。

各时期台湾最高行政区划及最高政府机构名称

南宋: (澎湖属福建路)

元朝、明朝: 澎湖寨巡检司、大肚王国

国际竞争时期: 福尔摩莎(荷兰东印度公司) - 艾尔摩莎(西班牙帝国)

明郑时期: 东宁(承天府)

台湾清治时期: 台厦道 | 台湾道 | 台湾府 | 福建台湾省 | 台湾民主国

台湾日治时期: 台湾(台湾总督府)

中华民国时期: 台湾省(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台湾省政府) | 东南军政长官公署 | 中华民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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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5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