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澎湖厅 |
释义 | 澎湖厅是台湾清治、日治时期的行政区划之一,辖域为今澎湖县。雍正五年(1727年)应闽浙总督高其倬之请,原附属于台湾县之澎湖设立澎湖厅,隶属福建省台湾府管辖,光绪十三年(1887),台湾建省,于台湾中部新设台湾府(中路),原台湾府(南路)改称台南府,澎湖厅仍属之。 1895年日治后,台湾总督府改清领时期之府为县,府辖之县(厅)为支厅,但澎湖厅仍维持建制直属总督府管辖,直至大正九年(1920)与阿猴厅(今屏东县及旗山地区)及台南厅一部分(今高雄市及冈山凤山地区)合并为高雄州设立澎湖郡,大正十五年(1926)再独立复设置澎湖厅,1945年二战结束前共管辖二支厅。 行政区分支厅马公支厅马公街 湖西庄 白沙庄 西屿庄 望安支厅 望安庄 大屿庄(今七美乡) 人口昭和16年当时的统计 总人口 69,387人 详细包含 日本人 3,619人 台湾人 65,694人 其他 74人 医疗台湾总督府澎湖病院 (今署立澎湖医院) 警察昭和20年(1945年)当时设有澎湖厅警务课 教育1922年设立马公街立马公水产补习学校(今国立澎湖高级海事水产职业学校) 1943年设立澎湖厅立马公高等女学校(今国立马公高中) 港湾昭和13年(1938年)当时马公港 神社澎湖神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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