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欧阳晔破案 |
释义 | 原文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至死者,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 版本二: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欧阳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泣涕服罪。(据《智囊补》改写) 译文版本1: 宋朝人欧阳晔(字日华)治理鄂州政事时,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大厅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完食物。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欧阳晔说:“我观察饮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胸部,不是你是谁?”这个人无言以对。 版本2: 宋朝人欧阳晔(字日华)治理鄂州政事时,百姓中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的人,案件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来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庭院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的喝的。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什么原因,欧阳晔说:“我观察吃饭的时候人都使用右手拿筷子,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还是谁?”这个人才哭着认罪。 字词解释1.致:致使。 2.狱:案件。 3.临:面对。 4.狱:监。. 5.讫:终了,完毕。 6.色:脸色。 7.惶:恐惧,惊慌。 8.顾:回头看。 9.佯:假装。 10.治:治理,管理。 11.劳:安慰。 12.箸 zhù:筷子。 13.欧阳晔:复姓欧阳,名晔。 14.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内。 15.决:决断。 16.独:只。 17.治:掌管。 注:1)欧阳晔:复姓欧阳,名晔。 单句解释 1、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百姓有因为争舟而互相打架的人。 2、坐囚于庭中:让嫌疑犯坐在院子中。 3、囚佯为不知所以:疑犯假装不知道什么原因。 4、囚无以对:囚犯无话来回答。 5,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并让他们吃饭。 疑问解答(1)、“死者伤在右肋”与嫌疑犯“左手持箸”有什么关系? 答:左手打在右肋上 (2)、“狱” 在本文中的不同释义: “狱久不决”(诉讼案子) “晔自临其狱”(监狱) 介绍文中人物 欧阳晔,江西庐陵人,系欧阳修之叔父。宋大中祥符年间,为随州推官。修幼孤,往依之。晔卒,修葬于安州应城市高风乡彭乐村,为铭其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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