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
释义

近年来在新农村建设中,集体经济需要发展与现实经济落后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彻底摸清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农村集体资产底数和运营情况,盘活闲置资产,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在摸清家底的情况下,寻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出路。

资产清查管理的重要性

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多年来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重要物质基础。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目前,我县农村很多地方对村集体资产管理较为薄弱,存在集体资产底数不清、产权关系不明、资产闲置、损失浪费和被侵占流失(有的被低价承包、变卖)等问题,集体资产利用率不高。为摸清和准确掌握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产的状况,明晰资产所有权,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根据我县年内有1/3的村集体收入超过20万元的目标要求,决定对我县的农村集体资产状况重新进行一次清查登记,盘活集体资产,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利益。

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清查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的资产(属于组(原生产队)集体农村集体资产清查

所有的资产,仍归该组成员集体所有)。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摸清集体“家底”是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一)清查登记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查清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产状况,明晰资产所有权,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维护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工作目标是:

1、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

(1)通过清查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摸清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行效益情况,做到帐实、帐款相符,弄清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情况。(2)通过依法对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界定所有权,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3)通过对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进行重新核实,确定集体资产的价值总额。(4)通过对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产依法进行所有权登记,把应归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都纳入管理的范围。(5)通过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2、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以资产管理信息化为支撑,建立全县农村集体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3、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逐步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系统管理平台,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效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包括:投资责任制度、产权登记制度、资产占用制度、资产收益制度、民主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以及资产报告制度等。

(二)清查登记工作的基准日及范围

1、清查基准日。此次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9年 2月10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2、清查登记工作的范围。此次清查登记工作的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限定的清查登记工作范围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具体工作内容是:(1)清查资产。清查资产首先要明确范围,确保不能漏查。其范围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归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集体所有的各种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也就是对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各乡镇要调集各村财会人员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全面清查。对清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清查登记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资产估价与价值重估。资产估价是对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无原始凭证的非经营性资产酌情进行估价;资产价值重估是对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中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进行价值重估。这次清查资产,主要是以帐面价值为依据查清资产的实有量,不进行全面的价值评估。但对清查出来的没有原始价值的帐外资产要重新估价,其中房屋、建筑物、水利设施实行重置成本法;机械设备类实行询价法;其他资产实行现价法。(3)界定资产所有权。界定资产所有权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的法律行为。要通过界定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理顺权属关系:一是乡(镇)、村之间的产权关系,不能相互平调和挤占。二是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参股的共有资产,均要按各方出资额和比例分享所有者权益,以此界定资产的权属。三是集体经济组织独资形成的资产,应全部归该组织集体所有。在产权界定上,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依法界定的原则。适应的法律是:《宪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森林法》、《物权法》等。二是“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主要资金来源兴办,国家仅给少量补助而形成的资产,作为集体资产;三是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平等协商和有利于发展的原则。难以界定的资产,在坚持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前提下,由投资各方平等协商,合理界定。(4)登记产权。在核实资产总量和界定产权的基础上,认真进行产权登记,并建立集体资产台帐。包括资源性资产登记台帐、固定资产明细台帐等。(5)资产清收。清查核实工作完成后,各乡镇要集中一段时间,突出搞好债权清收工作。各村要以回收往来欠款为重点,所清收的债权一律用于偿还债务。在清收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政策,把偿还集体资产有困难与故意拖欠严格区别开来;要依法办事,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必须如数归还,不能归还的,应作价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清查登记的工作步骤

此次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具体工作步骤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本方案,广泛宣传发动,提高认识。⑵搜集整理有关资产帐务。⑶制定有关统计表格。⑷培训清查登记工作人员。

2、实施阶段。第一步:自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查登记工作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查为主。自查结束后,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填制清查登记报表,以乡(镇、场)、东海经济开发区为单位将各村清查登记报表进行汇总上报。第二步:检查验收。自查结束后,由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并办理核准手续。对自查不彻底的单位,要责成补查。检查验收结束后,填制清查登记汇总表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3、总结和制度建设阶段主要任务是:⑴各乡镇(场)、东海经济开发区进行工作总结并写出报告,上报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⑵制定、修改或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

1、精心组织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乡镇(场)、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东海经济开发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这次清查登记工作能够圆满完成。首先要成立组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农经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这项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农经站、财政所、国土所、司法所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其次要做好工作方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资产清查登记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报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第三要树立时间观念。要在全县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这次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2、严肃纪律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村集体资产管理状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定期督导

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要根据工作进度定期安排对各乡镇(场)、东海经济开发区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的监督指导,各乡镇(场)、东海经济开发区要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

《宪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森林法》、《物权法》等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19: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