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宁德国共谈判旧址 |
释义 | 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山街尾的天后宫,曾经在这里进行了两次关于“停止内战合作抗日的协议”的谈判。民国26年(1937)8月,中共闽东特委与国民党军政当局先后在霍童文昌阁,宁德城关的天后宫进行了3次和平谈判未成,后经特委不断努力以及抗日高潮的形势下,双方于同年12月在福州达成“停止内战合作抗日的协议”。 宁德天后宫宁德天后宫又称妈祖庙,始建于清乾隆27年(1762),咸丰元年(1851)重建大殿,占地2400多平方米,坐东北向西南,中轴线依次为门楼、戏台、拜亭、正殿、后殿、偏殿。正殿为硬山顶,砖木结构,抬梁穿斗式梁架,面阔五间,进深五间,高约11.5米。由于解放初期大殿被辟为粮食仓库,殿内作为粮仓,幸存咸丰元年(1851)立的四根玄武石镂空龙柱,二根花岗岩浮雕凤柱,刻工精细,神态逼真,有如腾云驾雾,栩栩如生,是全省少有、全国罕见的。1980年11月,原宁德县(现蕉城区)人民政府公布天后宫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2月,宁德县(现蕉城区)人民政府将天后宫辟为博物馆。1989年2月,宁德市(现蕉城区)编制委员会同意成立“宁德市(现蕉城区)博物馆”。此后,博物馆对天后宫的正殿部分进行了修缮,于1999年5月开始不定期对外开放。2004年3月,为了充分利用文物、保护文物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和对台文化交流,蕉城区文化体育局成立了“宁德妈祖文化研究会”,负责对天后宫进行开发、管理和保护,并开始对外陆续开放。同时,天后宫还吸引了大量民间资本,对内部建筑进行了全面的修缮。2009年,全面完成对天后宫偏殿的修复工作,并作为博物馆的展厅,正式对外免费开放。2009年11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天后宫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国共谈判1937年8月下旬, 闽东国共关于“停止内战合作抗日的协议”的和谈第一次谈判在霍童文昌阁举行。中共闽东特委指派范式人为全权代表,国民党方面是省保安处处长黄苏。范式人代表中共闽东特委提出停止内战等5项意见,黄苏意图将红军游击队收编为省保安队。谈判没有结果。 当年10月,范式人作为中共闽东特委的全权代表和黄苏在宁德县城东门外天后宫举行了国共第二次谈判,黄苏仍然没有放弃收编红军游击队的意图,谈判仍无结果。当年11月,中共闽东特委派阮英平为代表到天后宫和黄苏举行了国共第三次谈判。双方谈判分歧较大,谈判再次中断。 不久,谈判地点移向福州,叶飞、许威偕同顾玉良往福州与陈仪直接谈判。国民党当局迫于抗战高潮的形势,终于达成“停止内战合作抗日的协议”。协议包括:停止内战,发表共赴国难宣言;释放一切政治犯;保持共产党的领导,红军干部由闽东党委派任;已分的土地维持原状等内容。不久,闽东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第三支队第六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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