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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南昌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释义

摘要

南昌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学院院团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全体会干的努力下,从2005年到现在,取得了长远的进步和发展,成为学院公益性社团的榜样,从2005年到现在,在学校和社会上开展了一系列的品牌活动,包括“爱心支教”“走进社区,共创和谐”“关爱老人,走进敬老院”“帮孤助贫”“义务卖报”“三下乡”等等。这些活动赢得了学院和社会的普遍赞誉。

简介

南昌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1999年,是从事社会保障事业的大学青年组成的社会团体,接受共青团南昌职业学院委员会的领导,并接受江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南昌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业务指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徽章、会章。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学院,服务社会”,并奉行“自愿 自助 团结 友爱 奉献 进步”的原则。青年志愿者协会现有会员2500余人会干也有近百人。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南昌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校青协的一级协会机构,接受南昌职业学院党委、团委的领导,并接受江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南昌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业务指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徽章、会章以及本协会的会旗。

第三条 南昌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广大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青年组成的社会团体。

第四条 本协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以“用奉献点亮青春”为核心精神,将“学习、服务、奉献、沟通”作为自身定位,通过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探求适合当代青年志愿者的发展道路,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本学院学生的整体素质和思想觉悟、组织性和纪律性,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贡献。

第五条 本协会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准则,坚持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

第六条 本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立足学院,服务社会。在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南昌职业学院学生守则》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协会长期的发展目标:南昌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要成为南昌市所有民办高校里最优秀的社团组织,拥有特色的组织文化,规范的管理机制,高素质、高效率的团队。协会要成为一个充满理想、充满关爱的团体,一个能为他人提供帮助、能为社会做出贡献的组织、一个可供有志青年学习、提高、创业的大舞台。

第二章 任 务

第八条 多渠道加强大学生青年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大学生的视野。培养青年志愿者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九条 为社会建设(交警协管)、社区服务(走进敬老院、创卫)、支教扫盲等社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为具有特殊困难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及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树立南昌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健康向上的形象,倡导良好的校风。

第十条 围绕大局,针对不同时期对学生学习、生活、工作影响较大的事情,组织青年志愿者协助学校做好工作。维护和代表青年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层次。

第十一条 制定各个时期青年志愿者行动推进计划,领导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组织并举行协会活动,与其它志愿者组织开展交流活动。面向全院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由本协会直接组织管理的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专题志愿服务。

第十二条 做好志愿者的服务时间统计和服务效果记录,定期向学校通报志愿者活动情况,争取媒体的支持,作好志愿者行动的宣传。

第十三条 改善校风和人际关系,为建设和发展南昌职业学院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十四条 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培养青年志愿者,培训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管理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十五条 协会日常事务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部、组织部、纪检部、宣传部、外联部、文体部、实践部等常设机构负责。机构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协会的主要工作任务,对外可代表本协会。

第十六条 机构职能:

(一)理事会:由会长 、副会长及各部门部长和各系青协会长组成。理事会有权召开会员大会,审议协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提出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全权研究决定本协会重大事务。

(二)会 长:贯彻院党委和院团委的指示和决议,全面负责青协的日常工作,召开工作会议,领导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制定发展计划,协调各部门组织开展工作,向校团委作出书面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及工作总结。

(三)副会长:协助会长完成青年志愿协会的各项工作,领导分管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在会长不在时,临时行使会长职权,主持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各项工作;分管具体的相关工作,监督和协调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门高效,健康的运转,向校团委作出书面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及工作总结。

(四)秘书部:负责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整体规划,负责起草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财务的预算、结算,负责青年志愿者的注册,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管理,承担会议安排和文字纪录等工作。

(五)组织部:负责干部的考核与任命;将青年志愿者工作落实到基层,同校团委联系,负责具体活动的开展与实施,负责院青协其他相关工作 。

(六)纪检部:负责对协会中发生的违反纪律事件,进行检查、纠正、处罚,维护协会正常工作秩序,协会风纪监督、检查,各种重大活动的纪检工作;把干部的考核表整理之后交由组织部,协调值勤班的工作,仲裁各评分性项目公平性。

(七)宣传部:负责向校报、广播台、院网页等媒体宣传报道协会活动,并以海报,宣传板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负责协调外联部做好院青协的赞助事宜;负责以各种形式宣传青年志愿者工作,收集校内外关于本协会的媒体报道,努力提高青年志愿者在校内外的影响力。

(七)外联部:负责与院团委、院学生会、校内各社团和媒体等沟通;负责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媒体等的公关事宜;负责院青年志愿者活动赞助和具体赞助形式;负责以其它各种形式宣传青年志愿者协会。

(八)文体部:负责协会文艺活动的主办,制定,并组织实施协会在重大节日时的文艺汇演和组织体育活动,收集节目,发现和培养文艺积极分子和体育特长学生,并配合各部门及各系分会的活动。

(九)实践部:负责与校外有关的实践,分设以下三队:志愿文化服务队,爱心支教,创业发展小分队。

第四章 会 员

第十七条 凡加入本协会的青年,必须遵守现行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自觉履行志愿者义务,有良好的公德意识和奉献精神。

第十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者,经审核批准后进行注册登记,并发放注册证及徽章,并将会员资料纳入协会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青年志愿者所享有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享受青年志愿者章程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利;

(五)有困难时优先得到志愿服务;

(六)毕业时志愿者可获得协会的参与活动的书面记录。

第二十条 青年志愿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自觉履行志愿者服务的职责,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协会的各项任务;

(三)宣传、扩大青年志愿者的影响,维护青年志愿者的形象,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四)关心青年志愿者工作,积极主动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青年志愿者的思想动态。

(五)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六)履行青年志愿者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对参加活动的团体和个人进行量化考核,并通过表彰大会对优秀的团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二十二条 志愿者如做出有损青年志愿者形象或半年不参加任何活动,或连续三次通知参加活动而未向活动负责人请假且不参加者,按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第二十三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前两个月应向本协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经协会确认后备案。凡违反本协会章程的会员,经过协会讨论通过,给以除名。

第二十四条 志愿者不能利用协会或青年志愿者名义为个人谋利益

第二十五条 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或有损青年志愿者形象的行为,由协会决定,取消其会员或会干资格。

第二十六条 青年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时必须佩带注册中国志愿者徽章及统一的青年志愿服务标志。

第二十七条 志愿者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本人填写《志愿服务考评》表,并接受服务者及活动组织者评定,并登记志愿服务时间。

第二十八条 建立小时志愿服务制度,以完成志愿服务的小时数作为考核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标准。

第六章 工作管理制度

青年志愿者协会纪律是协会机构和全体青年志愿者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维护协会的团结和统一,完成协会各项活动。协会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协会纪律,会员必须自觉接受协会纪律的约束。凡破坏青年志愿者协会形象或不履行会员义务者,量情节之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为了进一步完善协会规章制度,加强协会工作纪律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定会议、工作、办公等制度做如下规定:

第二十九条 会议制度

1.各会议均须记录,参会人员在考勤表内签到,均由纪检部和秘书部负责。

2.每周召开例会,青协全体成员均需参加,以恰当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融洽成员间的关系,做到求同存异,努力建立集体主义氛围。

3.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累计满两次者,将由秘书处记录在案,并给予警告,满三次者无论任何理由,则由纪检部上交学院团委办公室,经审议视其自动退出,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4.如因故实在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至少一天向办公室负责人及理事会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但次数超过三次者,将由办公室向理事会提交审议,给于适当的惩罚。

5.开会迟到15分钟者,视其无故缺席,但允许事后(在一天之内)向办公室及理事会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

6.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

7.会议记录须由秘书部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协会会长统筹安排,由理事会负责落实工作。

2.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

3.严格执行负责人负责制,每项重大活动由负责的部门策划并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并向学院团委汇报并备案存档。

4.协会负责人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若协会集体活动无参加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青协将其除名。

6.南昌职业学院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可在重大活动时或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宣誓。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7.注册志愿者培训工作主要由南昌职业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对注册志愿者申请人进行志愿服务基本理念培训,定期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相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向志愿者骨干提供专门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8.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南昌职业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可取消其注册志愿者身份。

9. 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由活动负责人和参加活动志愿者所属共青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共同对参加活动的志愿者进行登记认证。包括志愿服务时间(以小时计)、服务内容等,统一填写在《南昌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证》上。个人志愿行为,由服务对象提供志愿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证明,志愿者所属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予以认证,并填写在《南昌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登记表》上。

第七章 评选表彰办法

第三十一条 评选内容

一、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授予工作业绩突出、影响力强的南昌职业学院各系分会。

二、优秀青年志愿者干部。

三、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对以上所有获奖的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十二条 评选时间

依据青年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在此一年的服务业绩,参考服务时间,定期于每年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授予荣誉称号,原则上评选表彰活动可安排在每年中国志愿者服务日(3月5日)前后进行。

第三十三条 评选条件

一、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志愿者注册人数不少于该团支部总人数的30%,每人每年平均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

(2)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响应院团委的号召,积极配合上级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态度端正、认真。

(3)有相对固定的服务对象和服务时间,且能够长期坚持,开展的活动质量好、数量多,有高档次的活动,能够形成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特色,树立志愿者服务品牌,活动资料齐全,活动宣传到位。

二、优秀青年志愿者干部评选条件:

(1)为各系青协负责人或青年志愿者协会委员。

(2)对志愿服务活动饱含热情,对志愿者组织有深刻理解,且理论知识比较丰富。

(3)积极主动地倡导和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宣传青年志愿者义务奉献的精神,参加青年志愿服务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累计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50小时。

(4)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参与劳务奉献、智力服务和应急援助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出优秀成绩。

(5)申报材料真实、完备。

三、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为南昌职业学院注册青年志愿者。

(2)对志愿服务活动饱含热情,对志愿者组织有深刻理解,且理论知识丰富。

(3)积极主动地倡导和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宣传青年志愿者义务奉献的精神,参加青年志愿服务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累计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30小时。

(4)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参与劳务奉献、智力服务和应急援助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出突出成绩。

(5)申报材料真实、完备。

四、评选原则

(一)评选工作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二)每年评选工作依照此制度执行,若有特殊情况,由院团委研究决定。

(三)所有成员均享有监督权。

五、评选程序

南昌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各个奖项的评选工作,产生获奖单位和个人。具体评选程序为:

(一)院青协根据一年来各志愿者及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分配各个奖项的参评推荐名额。

(二)依据分配的名额数量,做好本组织参评志愿者的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初评、排序及推荐工作:

1)优秀青年志愿者干部由各团支部推荐,其个人准备申报材料,交由院团委审查。

2)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由各团支部自行申报,并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含申报书、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宣传材料、活动照片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3)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填写《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服务事迹材料,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由所在系青协出具参评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院青协负责对参评对象进行初审工作,产生候选集体和个人。

(四)南昌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会同院团委指导老师,对候选对象进行评选,确定获奖者。

六、证书发放

证书、奖品由共青团南昌职业学院院团委统一制作。获奖者名单应及时报上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备案。

第八章 经 费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于学院拨款、社会赞助和捐赠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 经费使用范围:维持协会的正常工作,符合协会宗旨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在社会公益范围内的特殊资助。

第三十六条 经费设专帐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未经事宜由理事会负责补充、修改。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南昌职业学院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工作制度

新的学期,将有一个新的开始,为使青年志愿者协会有一个全新的面貌,我们将进行积分制,表现好的会干,我们将视情况加相应的分值,对违反有关规定和表现较差的会干视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积分。每个月底我们将公布每个会干的表现情况,以上工作由纪检部负责。

每个会干总分10分,如总分低于5分,我们将劝其自动离职;如总分达到15分时,我们将对会干进行奖励(如颁发证书),并将记录在档案中。全院会干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在学习、生活、工作各方面以身作则,为广大会员做好表率。

各系必须认真执行院青协的决定,本着认证严谨的态度积极高效的开展工作(如有违反扣2分)。

内部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制度

1、南昌职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委员若干名;

2、为了更好的利用委员资源、更好的锻炼委员,委员管理实行会长分管制,每个会长,副会长负责具体的委员。每次会议召开或者活动时的信息通知由会长通知每个副会长和自己负责的委员,再由副会长通知个人负责的委员。当有任务或者举办活动时,任务具体到各副会长,由副会长带领各自的委员独自负责一个方面,如遇到冲突由会长协调。

3、南昌职院青协始终奉行“自愿,自助,团结,友爱,奉献,进步”的原则,人员调动完全听凭个人自愿,加入青协须必须得本人自愿加入并经会长,副会长同意;委员如遇特殊问题想退出青协可提前2个月向会长提交书面申请。

(二)附则

1、每个成员须自觉听从会长,副会长指挥,服从安排,办事、工作有热情,认真、负责、努力为学院争取属于青协的一份荣誉。

2、会长、副会长担任着领导委员并且决定青协发展方向的责任,更应该对自己严格要求,给个委员做好榜样,不能滥用私权逃避任务。会长。副会长平时考勤分数扣分为委员的两倍,并在月末对自己一月的工作做出总结以及对下一个月工作的计划。

奖惩制度

为表率奖励先进,批评教育落后,依照下列条款,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决定奖惩:

(一)奖励

对符合以下条件者予以表扬,并推荐参加优秀志愿者(会干)的评选

1、为南昌职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出谋划策,做出特殊贡献者(举办活动有创新者加1分)

2、工作踏实认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者(每月加1分)

3、开展活动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者(加1分)

(二)惩罚

对下述会干视情节轻重用南职青协委员会做出决定,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评选优秀会干资格货劝其辞职直至有院青协大会讨论后除其职务。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无故缺席者按不同程度予以惩罚(会议迟到一次扣0.2分,缺席一次扣0.5分)

2、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影响院青协工作正常开展者(扣1分)

3、不能在会员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本会声誉(如打架斗殴扣3分)

4、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本会团结者(如考试作弊扣1分)

5、每学期有三门课程补考不及格(扣1分)

会议制度

本会建立例会制度每周一次,总结本会上周工作并讨论本会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1、特殊情况不定期召开青协全委会(如无故缺席扣0.5分);

2、开会时每个会干应做好会议记录(如不记录扣0.2分);

3、每个会干应做到认真负责,不迟到、不早退,特殊情况应向纪检部请假;

4、尊重他人,会议时不要交头接耳,并做好有关记录(如开会时有人交头接耳且没有做好有关记录的扣0.5分)。

5、开会时,请求发言须举手并经主持人同意之后才能发言,否则视为影响青协工作的行为(一次扣0.5分)

6、开会时不得玩手机,更不能接听电话和发信息,开会时应关机或调静音状态(如有违反扣0.4分)。

档案制度

为严格内部管理及做好内部计划和总结,客观方面的反映本会成员工作情况,本会将建立人事档案、工作档案和活动档案。(人事档案包括个人简历、年度工作鉴定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由纪检部负责考察记录)

1、个人简介是本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2、年度工作鉴定是对本会成员每年工作的评定,是评选三好学生、优秀会干、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光荣称号的重要依据之一。

3、工作鉴定是本会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学生档案。

班级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配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也为了将南职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落实到班级,同时为了更好的配合青协的工作;现拟订以下制度:

一、班级评分考核制度。在每个学期(学年)之中开展的互动,根据各班级在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奖励或扣分处罚。每个学期(学年)结束时,基于评分评出优秀班级,给予适当奖励。每个学年结束时可以将优秀志愿者名额奖励几个给此优秀班级,有班级自身负责分配。以下各个制度均以此制度为基础。

二、青年志愿者活动分队管理制度。以班级为单位,建立青年志愿者活动分队,队长有班青协会员担任。如果青协委员会有兼任则由组织委员担任。各个班级的青协活动可以完全交给本班青年志愿者活动队来担任,由分队长来负责于系青协分会的联系。各个分队长必须参加系青协的例会,并给出考勤分数。在学期(学年)结束时,根据各队表现(分数加活动分数)评出系优秀青年志愿者活动分队,给予一定奖励并分配一定优秀青年志愿者名额,还会在本班的优秀班级考评中怎讲一定分数。

品牌公益活动

1、爱心支教

活动简介

?南昌市湾里区贫困山区小学严重缺乏小学教师,为了帮助他们能树立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和七所学校达成协议,为他们提供教师资源。爱心支教现涉及艺术系、经管系、工程系三个大系。

2、走进社区,共创和谐系列活动

活动简介

在构建和谐社会主题的引导下,在院领导的鼓励和支持下,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了走进社区,共创和谐系列活动(包括“爱心支教”“义务环保”“走进敬老院” “帮孤助贫”“义务卖报”等)。在体现我院青年志愿者精神的同时,也推动了我院和谐校园构建前进的一大步。

3、无偿献血

活动简介为了缓解江西省血液中心部分血型告急的难题,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长期和江西省血液中心联合在我院开展无偿献血,健康储蓄的活动。至今,已有近3000余人参加了无偿献血活动。

4、三下乡活动

活动简介

根据学院学工处、院团委的指导思想使我院同学都能参加到社会实践活动中来,结合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具体情况,开展了以“卫生、环保、乡大型宣传活动。

5、关爱老人,走进敬老院

活动简介

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经管系分会组织了长期性的走进社区,关爱老人的爱心活动,活动是为了实践我们青年志愿者无私奉献他人的崇高精神,从而锻炼到了我们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的能力,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

负责人

2010届

南昌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常委会长:张大涛

会长助理:沈小勤 熊露露

常务副会长:祁璐燕

副会长:何 斌 张惠渊

秘书部部长:郑 燕

组织部部长:兰喜娟

纪检部部长:薛建丽

宣传部部长:祁璐燕

外联部部长:谢燕茹

文体部部长:侯绍敏

实践部部长:汤 琳

南昌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工程学院分会常委

会长:邹 玲

副会长:杨仕木

2009届

南昌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常委

会长:王从业

副会长:李 芬 李 红 张大涛

秘书部部长:郑 燕

组织部部长:兰喜娟

纪检部部长:薛建丽

宣传部部长:祁璐燕

外联部部长:谢燕茹

文体部部长:高 静

实践部部长:江 月

南昌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工程学院分会常委

会长:王 旭

副会长:常鲜鲜 邹 玲 张恒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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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4: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