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牟瑞瑾 |
释义 | 牟瑞瑾,民盟盟员,东北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民法和司法与人权;诉讼法学、律师法学。 中文名:牟瑞瑾 国籍:中国 出生地:辽宁省丹东市 出生日期:1964年6月29日 职业:教授 毕业院校:辽宁大学 个人简历牟瑞瑾,现为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82年9月考入辽宁大学法律系,1986年6月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6年考入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从师于王忠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民法学,1989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9年7月至1992年7月,在辽宁工运学院任教。1989年7月—1991年7月,辽宁工运学院,助教;1991年8月—1992年7月,辽宁工运学院,讲师; 1992年7月,调入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任教(1996年8月被评聘为民法学副教授)。1996年8月—2002年4月,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 1999年4月至8月,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从师于梁慧星教授,进修合同法和物权法。 2000年9月至12月,被单位选拔到辽宁省委党校,参加“辽宁省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 2002年5月,调入东北大学文法学院任教。 2002年5月—至今,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科研成果研究生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教学、研究工作,主讲民法学,兼讲民事诉讼法学、律师实务。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学。现已在《民商法论丛》、《法学与实践》、《法制与社会发展》、《经济与法》、《律师与法制》、《学法》、《公安司法纵横》、《税法研究》等多种省级以上法学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其中有多篇论文分别获辽宁省社科联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以及其他省级优秀论文奖。此外,1993年和2001年曾经两次被司法部选为全国民法学通用教材参编人员。 主要著作1995年参编《中国民法学》,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全国成人高等法学教育通用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1999年参编《中外律师制度与实务丛书—香港律师制度与实务》,法律出版社出版;2003年《民法学》副主编,普通高等法学教育精编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07年参编《民法原理与实务》,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司法部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主干课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再版。 科研情况2006年主持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委托项目 “刑事诉讼法修改问卷调查—辽宁地区”;2006年-2008年参与辽宁省政府项目 “辽宁省版权战略研究”;2006年-2007年,主持中国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子项目“执政能力与依法执政研究”子课题:“加强党委领导,维护职工权利,促进生产发展——沈阳黎明航发集团工会工作调查报告”;2007年主持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委托项目“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平台项目—辽宁地区”;2011年主持“辽宁省见义勇为权益保障问题研究”项目。 获奖情况2003年获东北大学“应用现代化技术示范教学评估”教学成果一等奖;2005年和2008年曾两次获东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2009年获文法学院“精彩课堂”一等奖;2004年获文法学院“最佳班级导师”;2008年获文法学院“优秀班级导师”;;2009年和2011年曾两次获辽宁省法学会系统优秀法学工作者。另多篇论文获辽宁省社科联“辽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社会任职辽宁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辽宁省诉讼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沈阳市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比较法研究会辽宁理事;辽宁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二届、第三届理事会理事;辽宁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理事。辽宁省人大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盘锦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华侨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消费维权自愿者服务团顾问;辽宁省法学会“法学专家宣讲团”核心成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皇姑区第11届法制委员会委员 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辽阳市人民检察院首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沈阳市第11中学(辽宁省重点高中)法律顾问 国际交流2005年在苏州大学参加中华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美国律师协会亚洲项目部、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主办的“公益诉讼与人权保障、和谐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2007年在上海参加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罗马法和欧洲法研究中心主办、意大利罗马第三大学、欧洲法高级研究所协办的“物权法—大陆法系的历史经验、现代发展和制度比较国际研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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