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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莫绍谦
释义

角色介绍

匪我思存小说《千山暮雪》中的男主角。

他很高,足足185公分。

他很帅,所谓“衣冠楚楚,倜傥风流”。

他睡着的时候很可爱,“短短的额发抵在雪白的枕头里,脸庞似乎宁静安详的如同小孩子”。

他很有钱,真正的大资本家,生活奢侈而富足。

他占有欲很强,时时刻刻想着要宣誓主权。

他细心体贴,大爱无言。

他的坐驾:迈巴赫

他的手表:陀飞轮

他的爱犬:萨摩耶(小说里) 泰迪熊(连续剧里)

他爱的人:童雪

爱他的人对他的昵称:莫禽兽

作者自荐

笔下最爱男主角出自《千山暮雪》

在《千山暮雪》出版之前,接受一家刊物的访问,对方问我,你最喜欢的一个男主角是谁,我在自己的十几部长篇小说里比较了很久,其实真的很难选啊,每一个写出来的人,当然都是自己喜欢才去写的,哪怕是反面角色。

可是最终我没有客套地说是下一部,而是回答说莫绍谦。

莫绍谦是个复杂而多变的男人,霸道却又稚气,精明但又天真。爱情于他是件最奢侈的事情,用尽力气,却不能不爱。

书中内容截取

他一个人站在那里,又高,又远,天与海都是辽阔的背景,而他只有孤零零一个人。

我说不出任何话,我从来没有想过太多,我一直觉得他是最恨我的那个人。可是他的手机里只有我的照片,那还是我睡着了他拍下来的。

我还记得他给我吹头发,那样暖的一点点风,拂在我的脸上,我一直以为,那是做梦。

他极力地压抑,压抑到我都觉得绝望,但现在我终于知道,比我更绝望的原来是他。

我抬起眼睛来看他。

而他只是看着海面。

角色语录

1、终于找着手机了,我都出汗了:“喂”

莫绍谦大约刚从机场出来,一贯低沉的声音里难得有丝倦意:“在哪儿?”

我老老实实告诉他:“在外边跟朋友买衣服”

“回家”,电话嗒一声就挂断了。

2、“让一个人痛苦,并不用让他死去,因为死亡往往是一种解脱,只要让他绝望,就会生不如死。”

3、他只是盯着我的眼睛,带着仿佛痛意的微笑:“现在轮到你想掐死我了?我一直都想掐死你!有多痛,你终于知道有多痛了?”“知道有多难受了吧?你爱的人根本就不爱你的时候,你爱的人根本就厌恶你的时候……有多痛,你终于知道有多痛了?”

4、我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那三个字,那最陌生最熟悉,那最简单最直白,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对我说出的三个字“我爱你”。我站在人来人往的航站楼,突然像孩子一般号啕大哭。

精彩书评

我愿陪你踮起脚尖——致爱莫绍谦

甜殇

莫绍谦:莫名;绍世;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会如此莫名的爱上这样一个男人。 很多人说,他是禽兽,平日衣冠,偶尔不如。我也叫他禽兽,因为他的不为人知的无可奈何,因为他无法说出的心疼怜惜,因为他呵护备至的浓情爱意。禽兽,于我来说,是昵称。曾想过,童雪一个人沉溺在怀想萧山的空间里的时候,莫绍谦,这个顶天立地的霸气男人,独自一人站在角落,安静的舔舐自己心上的伤口。如一只受伤的小兽,总是小心的隐藏起自己的伤口,不愿看着别人同情的眼神。

是的,我们可以说出一百条理由来指责他,可是,又有谁能肯定,这些,不是他藏起自己伤口的借口。一颗千疮百孔的心,如何治愈,如何包扎,如何,才能做到不再伤害。

匪的《千山暮雪》仅仅贴出了几万字,可是,我却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仿佛几世过后几度轮回,莫绍谦,我终于再次把你找见。人生如此无常,际遇如此奇妙,写着这些,我仿佛语无伦次,心只软软似一泓春水,轻轻一动,便是波涛汹涌。

过年的时候,十分神经质的问发小要了只打火机。买回一包传闻中的心形烟,轻轻写上你的名字,在房里点燃,之后,静静地呼吸。吸烟我不会,所以,我只能以这种方式,很俗套的将你的名字吸进肺里,停留在离心脏最近的位置。

莫绍谦,其实我恨你的。如果没有你,我就不会如此的伤春悲秋,随着你的心情,起起伏伏。如果我不曾见过你,我就不会如此感叹世事无常,感情千变万化,跌宕起伏。可是莫绍谦,我如何能忍心不遇见你,叫我如何能选择,抹去这万千的情愫,抛去这百结柔肠。如何能舍得,忘掉这一段记忆。

这一夜,我仰望星空,莫绍谦,你也与我站在同一片天空下么。绍谦,梦不远,只要我们不懈;心不远,如头顶的这片星空,我愿陪你踮起脚尖。

莫绍谦---从禽兽到情圣的华丽转身

莫绍谦的出场少之又少,第一次看《千山暮雪》一度以为要写的是童雪与 、萧山的的故事,小说过半通过童雪的眼睛和耳朵,真正的男主才开始展现他的魅力,完成了从禽兽到情圣的华丽转变,不仅童雪为之动容,也让读者刻苦铭心记在心里。

就好像童雪,原本一直在等着莫绍谦厌倦她,对她失去兴趣,到时一脚将她踢开,可是无论她多么努力“讨好他”,也不见他会放手。

所以,童雪被碎瓷片扎到,身心破碎时,她只看到向来衣冠楚楚的莫绍谦穿着睡衣拖鞋站在医院的样子很滑稽,却未曾想过那是因为他为她的伤着急和心痛,连换鞋的时间都没有,更不知道其实为救自己,他也已经伤了自己,却依然亲自开车送到医院,最后也不会吭半点声。

莫绍谦看似优雅,却难掩与生俱来的霸道,这样一个看似无坚不摧的男子,曾经一个为了父亲的事业被迫中断学业,与不爱的女子结婚。结婚前夜他对母亲说“这一生我不会幸福了”,所以慢慢地童雪开始了解过去完全陌生的莫绍谦,知道了原来他也会痛苦,也会哭,有依赖药物的习惯,而他只是一个普通人。

有时自己以为的并不一定是真实的感受,就如童雪讨厌莫绍谦身上的气息,却能枕着他的胳膊,躺在他的怀里不知不觉睡上一整晚,可以由莫绍谦背着一路走回,搂着他的脖子,睡在他的背上,于是说理智的想法跟下意识的举动很多的时候相差甚远。如果说童雪一次次出卖自己到自然而然成为习惯,不经意间依赖莫绍谦的生活才是童雪真正的内心体会。

“现在轮到你想掐死我了?我一直都想掐死你!有多痛,你终于知道有多痛了?” 有多痛只有亲身体会过才会知晓,所以终于明白原来莫绍谦比自己还要绝望,童雪体验到了,也开始认清一切,

所以童雪第一次不带任何动机地主动吻他,第一次体会他身上的气息,第一次承认他非常有安全感。十二天结束了,她开始失落,开始舍不得他,开始明白心里有了他。慕咏飞的威胁,让她第一次为他流泪,第一次担心他的安危,第一次肯为他牺牲自己。

或许对莫绍谦而言,可以骑着自行车,带着童雪,吹着口哨,是最难得的放松和愉悦,也是最奢侈的生活,因为仅此一次。童雪跟莫绍谦最后一次见面,是她告诉他“我骗了你,利用了你,我爱萧山,我一直恨你。”不敢想象莫绍谦将童雪推出门外后,是怎样一个情形,是能明白她的苦心,还是会绝望到彻底的绝望。然而最后的最后,他还是用他曾经最珍视的一切,换得她的平安。

莫绍谦的人格魅力,从他身边的司机、管家身上看得清楚明白,谁敢说一份高薪职业就能买得到人的忠心呢?

面对爱情,莫绍谦会给童雪挑衣服挑鞋配首饰,为童雪吹湿发,他会骑自行车,会吹口哨,会砍价,会做饭,会用手机拍照,也会发短信。莫绍谦说过“你没见过的事多着呢!”,想必除了这些他做过太多太多童雪不知道,读者不知道的事情。

童雪问过他,“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爱到无路可退,爱到无力自拔……即使无法拥有她,也希望透过别的方式来自欺欺人……” 他没有回答,也无从回答,他不可能亲口告诉童雪自己就是这样的爱着她。

慕振飞说过:“我如果真的爱一个人,我就会让她幸福快乐,宁可我自己伤心得死去活来,宁可我一辈子记着她,想起她来就牙痒痒,见到她了又心里发酸,不知不觉就爱她一辈子” 慕振飞一定会是这样的人,但我们还未见到,或许今后会有他的故事,而莫绍谦已经做到了,他放手让童雪寻找幸福,而自己却伤到会为了可爱的死而生病伤神,除了爱,还记着恨,就这样一辈子,不会让她知道。

不过还好,童雪发现了莫绍谦手机通讯录里只有妈妈和自己,手机照片里都是自己,还有那从来都不可能的“我爱你”。

对于童雪,萧山更多的时候是自己承受不住时,最绝望时的精神寄托,她固执地相信或只是自欺欺人的认为,萧山即便是分手了也一定不会看着她被人欺负,而事实上萧山是否如她想象,只有萧山自己才会知道,一切都是童雪在黑暗生活中给自己的一点安慰和希望而已。

其实萧山有大把的机会跟童雪修成正果,最后他说:“我会永远等你”,只是他等不到了,因为太晚了,能让童雪嚎啕大哭的已经是那个曾经所有人以为的禽兽。

因为他已经变了,不,应该说他从未变过,只是我们重新认识了他,了解了他,莫绍谦。

所以在童雪知晓莫绍谦的真心之后,禽兽和童雪的甜蜜生活是定是必然的结果。

莫绍谦番外

鬼迷心窍by匪我思存

天气很好,一如你还在的时候。

花房里的玫瑰开了,讨厌把玫瑰新出的叶子全都啃掉了,香秀特意带它去看过医生,说它缺维生素。很久以前,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也缺维生素,那时候你头发黄黄的,发梢都分岔了,真是个黄毛丫头。我带你去吃饭,你吃任何东西都很香,会眉眼弯弯对着我笑,让人觉得胃口大开。

很多年后厨房炖了燕窝,你吃起来也是一小勺,一小勺,仿佛是咽着苦药。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避免见你,因为担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但过不了多久,又觉得烦闷焦虑。做任何事情都没有耐心,最知根知底的私人助理总是建议我,还是回家看看吧。

他说的回家,是指有你的地方。

可是你从来不曾把那里当成是家。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天晚上你不知道梦到什么,突然嚎啕大哭,一直到哭醒。我将你抱起想要安慰你,当看到我的脸时,你一下子惊惶失措的想要挣开。当时你的那种眼神我这一生也忘不了,我很难受,从此不愿意你再待在我的房间。我嫌你烦,嫌你吵,嫌你睡像不好,让你走开。

我却不能让你从我心底走开。

有天晚上朋友小聚,叶大公子喝高了,在KTV抱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却拿着麦放声高唱《鬼迷心窍》。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

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

这么老的歌,被他唱得一往情深,姑娘们笑得前俯后仰,大家都在起哄鼓掌叫好,只有我看到他眼底隐约的泪光。

他是真的喝高了,那个晚上。从那之后我很小心,我怕自己喝醉了会像他一样失态。 你是我的鬼迷心窍,只有我自己知道。 你回来的那次,我很放纵的喝醉了。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也许喝点酒,还有理由对你好,或者不好。我是真的讨厌你买的那只狗,还有你。

因为在香港的时候带你去看电影,你说钻石很大很好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什么东西好看。于是特意趁着商务旅行,在比利时挑了钻石,然后交给珠宝店,依电影里原样镶出来。当我拿给你的时候,你的表情让我知道,原来你并不喜欢。后来我一直想,什么时候,我已经变得这么可怜。

连让你笑一笑,对我而言都成了奢侈的事。我一直想,如果我可以离婚,如果在道德上没有愧疚,你会不会觉得好过一点。但你永远不会嫁给我。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姑娘,装模作样穿着高跟鞋,一本正经化着妆,端着剪彩的那个盘子。我的剪刀不小心戳到了你的手,你都没有吭一声。后来我在后台找到你,你倔强的神色像是个小孩子。 你本来就比我小一轮,我三十岁了,你才十八岁,而我二十三岁的时候,你才十一岁。 从前发生的事情,其实你都不知道。我用一种猎奇的心态注视着你,就像一只猫逮到耗子,玩一玩。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玩一玩。只是我自己心里清楚,你笑起来真好看,会露出两个酒窝,像只洋娃娃,让我情不自禁,总是想要拥有你。

我从来没有过洋娃娃,因为我是儿子,父亲从小教育我,不要玩物丧志。 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我无法再放开你。所以我选择了最糟糕的方式,因为你恨我,我会觉得好一点。我已经无法控制对你的态度,如果你对我好,我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所以宁可你恨我,这样或者会好一点。 你如果恨我,我也许会少爱你一点点。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因为我没有办法对你好。 对你好一点儿,我总会想起自己的父亲。对你好一点儿,你总是对着我笑。 你一笑,我觉得心都快要融掉了。我害怕这种感觉,它代表着失控,代表着软弱。所以我宁可对你坏一些,这样你对我,也会坏一些。 在医院的时候,我终于觉得灰心。如果我不曾硬生生横掠进你的生活,也许我们都不必如此狼狈不堪。那么让一切就此结束吧,就像从来不曾开始。 可是你偏偏又回来了。 你带着合同来,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朝你说出刻薄的话。你一走,我就后悔了。我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你那样子,小心翼翼,卑颜屈膝。 可是你讨好我的样子,让我更觉得自己可怜。 我不愿意再这样下去,明知道合同背后会有陷阱,我也下定决心,我下定决心结束一切,在事态已经没有办法控制的时候。 在海边的时候,我很放纵自己。因为这样的机会,已经注定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了。 就像注定我会遇见你。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和你在一起,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拥有你。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那是因为我没有办法控制我自己,可是现在不会了。

就这样更好。 我一直觉得,就这样更好。

让我可以渐渐的忘记你,忘记你的样子,忘记你的笑容。

忘记我曾经拥有过,忘记我曾经遇见过。

把这一切都忘了,这样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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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