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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免费教育师范生
释义

免费教育师范生是指报考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之一,有条件地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学生

实施目的

2007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采取这一重大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具体实施时间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通过部属师范大学的试点,积累经验,建立制度,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基础。

报考条件

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在各地都安排提前批次录取,凡是达到以下三条的毕业生都可以自愿报考: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二、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

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报到前要签协议

免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要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分别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为乙方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在招生录取前将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三份)按招生计划数120%比例寄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后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相关大学。之后,大学再将由本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四份)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录取考生。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本人签字(未满18周岁者须同时由监护人签字)、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优惠政策

第一、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贴;现在的补助一般为600元每月。

第二、在相关省级政府统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免费师范生的教师岗位,免费师范生四年毕业以后必须到中小学任教,到中小学任教的每一位免费师范生都有编有岗;

第三、免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以在学校之间进行流动,有到教育管理岗位工作的机会;

第四、为免费师范生继续深造提供好的条件保障,免费师范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学校可以录取他们为教育硕士研究生,可以在职学习专业课程。

附件: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提出:“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为贯彻国办发〔2007〕34号文件精神,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落实师范生免费教育示范性举措,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自2012年起,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从到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中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支持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考核录取。

三、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主要通过远程教育和寒暑假集中面授方式进行。创新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采取部属师范大学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校合作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新机制。选择具备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任教学校建立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实行部属师范大学和中小学的双导师制,共同研究和实施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通过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公共服务平台,部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互认,共享优质资源。

四、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要突出实践性,密切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并与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相衔接,整体设计。各培养学校应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教学计划。

五、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要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长期从教的职业理想和信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面向基础教育,注重教师专业素质养成,注重教育教学能力训练,注重教育实践问题研究能力培养。加强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选择责任心强、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高校优秀教师和培养基地的中小学优秀教师组成双导师指导组。认真组织远程教育课程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制订严格的考核标准,采取科学有效的考核方法。

六、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查与考试可通过调查报告、课程论文、教学设计、教学视频和笔试、口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实践环节考查要求学生在学期间至少完成一篇实践调查报告和一项教学设计。将免费师范毕业生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实际表现作为教育硕士研究生成绩考查的重要内容。

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要立足教育实践,突出学以致用,要运用教育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具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报告等。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相关学科的中小学特级教师。

八、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部属师范大学可以取消学籍。

十、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全部为国家计划。

十一、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有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创造条件,确保师范生免费教育示范性举措的顺利实施。

免费师范生的限制

免费师范生入学前要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有关省级政府要做好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位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1.不履行协议须交违约金

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毕业前不得考脱产研究生

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3.填报志愿时请注意

当你在提前批志愿中报了这六所院校,并且分数达线了的话,你的高考档案就不会被投档到其他批次的学校中去。因此,除了做个免费师范生,没有机会选择其他的院校,不想做免费师范生就得复读。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提出:“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为贯彻国办发〔2007〕34号文件精神,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落实师范生免费教育示范性举措,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自2012年起,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从到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中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支持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考核录取。

、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主要通过远程教育和寒暑假集中面授方式进行。创新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采取部属师范大学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校合作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新机制。选择具备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任教学校建立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实行部属师范大学和中小学的双导师制,共同研究和实施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通过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公共服务平台,部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互认,共享优质资源。

四、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要突出实践性,密切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并与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相衔接,整体设计。各培养学校应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教学计划。

五、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要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长期从教的职业理想和信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面向基础教育,注重教师专业素质养成,注重教育教学能力训练,注重教育实践问题研究能力培养。加强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选择责任心强、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高校优秀教师和培养基地的中小学优秀教师组成双导师指导组。认真组织远程教育课程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制订严格的考核标准,采取科学有效的考核方法。

六、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查与考试可通过调查报告、课程论文、教学设计、教学视频和笔试、口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实践环节考查要求学生在学期间至少完成一篇实践调查报告和一项教学设计。将免费师范毕业生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实际表现作为教育硕士研究生成绩考查的重要内容。

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要立足教育实践,突出学以致用,要运用教育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具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报告等。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相关学科的中小学特级教师。

八、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部属师范大学可以取消学籍。

十、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全部为国家计划。

十一、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有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创造条件,确保师范生免费教育示范性举措的顺利实施。

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精神,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鼓励优秀青年长期从教,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制定本办法。

一、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由有关省级政府统筹,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并实施就业方案,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指导、落实工作岗位、办理派遣和接收工作;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人事接转工作;省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编制;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

二、按照国办发〔2007〕34号文件规定,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所需编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掌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情况,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编制计划。各地应首先用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必要时接收地省级政府可设立专项周转编制,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三、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校任教,履行国家义务。鼓励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及时公布本省(区、市)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信息,并组织多种形式的供需见面活动,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好任教学校。

部属师范大学要做好免费师范生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工作。引导师范毕业生坚定教师职业信念,立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加强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的沟通,配合做好就业工作。根据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依法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时将师范毕业生信息送达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信息服务和监督检查。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上及时发布各省(区、市)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

四、免费师范毕业生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后,按照国办发〔2007〕34号文件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规定就业。毕业前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由培养学校直接迁转至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部门;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确有特殊情况,要求跨省区任教的,需经学校审核、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五、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地方政府和农村学校要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周转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六、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研究生,在职学习,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任教学校要对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给予支持。具体办法另文规定。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和免费师范毕业生要严格履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任教服务期内,可在学校之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未能履行协议的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违约退还和违约金。

八、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建立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机制,每年进行检查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结果。对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将酌情调整部属师范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

九、保障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是落实师范生免费教育示范性举措的关键环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相关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重大战略意义,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中小学教师创造条件。省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统筹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免费师范生档案管理

毕业前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由培养学校直接迁转至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部门;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确有特殊情况,要求跨省区任教的,需经学校审核、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免费师范生福利待遇

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

去向调查

近日,《人民日报》报记者赴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7个省区进行了调查。 “在县城任教已是我的底线”

任教农村学校的仅占受调查总数的4.1%

根据2010年制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校任教,鼓励到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任教。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两年。

今年9月,教育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10597名首批免费师范生全部到中小学任教,90%以上在中西部的中小学任教,39%到了县镇及以下的中小学任教。

截至9月27日,记者从河北、山西、内蒙古等17个省区的教育部门采集到了首批当地生源免费师范生的就业数据。据不完全统计:在17个省区的4821名免费师范生中,就业率超过九成,其中,有41名毕业生违约,约占这些省份首批免费师范生总数的0.9%。另有266人出现了跨省就业、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况。

与高就业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免费师范生中,下基层就业的意愿并不强烈,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比例非常低。

本报于今年2月进行的网络调查显示:在181名受调查的首届免费师范生中,63.5%的受调查者来自农村,89.2%的受调查者家庭月收入不足4000元;6.6%的人选择了“北上广深”作为意向就业地点,58.0%的人选择了“省会级城市”,没有人选择“农村”作为意向工作地点。

实际就业情况也印证了半年多前的调查结果。

据不完全统计,除了青海仍然有85名毕业生的任职学校层级尚待确认之外,在17个省区4821名免费师范生中,留在省会城市及地级城市任教的毕业生超过2500名,占比超过51.9%。

因统计口径不一致,浙江无法明确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具体人数。在其余的16个省区中,陕西、江苏、云南、安徽、江西和河北分别有133名、36名、18名、8名、2名和2名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仅占16个省区首批免费师范生总数的4.1%;在福建、山西、甘肃、贵州、青海、海南、山东、宁夏、内蒙古和广东10省区,无一名免费师范毕业生站上农村学校的讲台。“在县城任教已经是我的底线”,一名免费师范生明确表示。

“渗透到偏远地区还需要时间”

“保编保岗”竟让优质生源成“烫手山芋”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批免费师范生也远不能为广大基层,尤其是偏远地区农村的师资“解渴”。以地处西南的贵州省为例,首届466名当地生源免费师范生成了各学校,尤其是县镇一级学校的“香饽饽”。

在今年3月举行的“贵州省2011年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招聘会”上,2747个岗位和466个免费师范生形成了供不应求的局面,需求数与毕业生数量之比接近6∶1,用已经在遵义县一中任教的免费师范生苟国权的话来说,招聘会现场大家都在“抢人”。

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张华坦言,对于“家底薄”的贵州来说,首先要确保这批优秀师资先回到省内任教,“在市、县一级就能被完全吸纳,还到不了更远的地方。随着市、县优质教师的慢慢饱和,这批教师才可能逐渐渗透到乡镇,甚至更偏远的地区,这需要时间。”

在招聘会上只“抢”到一名免费师范生的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普定一中校长朱怀志,多少有些惋惜:今年的免费师范生数量太少,要是多一些,县级中学就能吸纳更多人才。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在有些地区,这批毕业生却成为教育部门的就业负担。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为了保证首批免费师范生就业,各地通常的做法是“双向选择+政府安排”。如果学生没能自己找好工作岗位,生源所在地会提供“有编有岗”的教职。

“你们都不知道啊,安排这300多人真费劲!”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处长侯铁军道出苦恼。

“侯铁军们”的苦恼是:安排每名免费师范生就业都涉及岗位、编制和钱,各地的教育、人事、财政部门都必须全程参与、具体落实。“由于权限问题,很多事情,教育部门只能协调”。

这还不是最大的困难,“根本矛盾在于新毕业的免费师范生,不自带编制,占用了本地教师和等岗教师的机会”。一名教师道破“天机”:保编保岗的“兜底安排”让本就教师编制吃紧的部分地区“雪上加霜”。而且增加教师编制,则意味着地方财政负担的加重,因此,部分经济状况不好的地区对于接收免费师范生积极性不太高。

另外,“到基层和农村从教意愿薄弱”使部分免费师范生无法通过自由的双向选择实行就业。侯铁军分析说,目前江西基层教师总体上不满编,但结构上失衡,免费师范生只要愿意回来从教,基本可以解决编制和岗位。然而,农村学校基本没人愿意去,毕业生们想留在大中城市。这就造成了尴尬局面:一面是农村师资“不解渴”,一面是部分免费师范生“找工难”。

无法达成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只能由生源所在地兜底安排至相关学校工作。一名地方教育部门官员称:“到最后,不少毕业生的就业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从省落实到市,市里再落实到县。”由于学生就业期望值高,“越往下,越难安排”。

作为享受“免费大餐”的主力,农村学子以高出重点线至少二三十分的成绩考进部属师范院校,梦想着通过读书跳出“寒门”。4年大学毕业后再回到落后的家乡从教,他们既害怕舆论压力,也遭遇着经济压力。

据了解,部分省区免费师范生的月工资多在1500元到2000元之间,由于任教学校不能提供住房,大家普遍反映经济压力大。“一个月2000元左右的工资,除去房租、水电和日常开销,所剩无几”,在贵阳市第十二中学任教的免费师范生张杰开玩笑地说:“以目前的经济条件,娶媳妇都不敢奢望。”

除了物质生活条件上的担忧,今后的发展和深造的问题也是免费师范生们关心的焦点。

在调查中,多名免费师范生表示,尽管在理智上认同提高国家基础教育水平需要有人奉献,但在基层从教10年所要投入的成本依然令他们望而却步。长期生活工作在信息闭塞的边远地区,会不会与主流社会脱节?培训和深造的机会较少,业务上会不会与工作在城市的同学拉开距离?对职业前景的担忧也是免费师范生除了待遇之外另一个不愿“下去”和“留下”的主因。

在贵阳市开阳县第一中学任教的高洪就正苦恼着:“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具体怎么操作,目前还没有细化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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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