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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孟心史学记
释义

本书辑录心史先生的同辈学人、门弟子留下的忆述文字,含综合性论叙文、小传与回忆追述文:杂忆杂评、孟先生专门著作评议考订文,殿以孟先生本人治史语录,附录孟先生史学著作目录。

图书信息

作 者: 何龄修 编

出 版 社: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 2008-5-1

字 数: 245000

版 次: 1

页 数: 297

印刷时间: 2008-5-1

开 本: 大32开

印 次: 1

纸 张: 胶版纸

I S B N : 9787108029003

包 装: 平装

作者简介

孟森(1868—1938),字莼孙,号心史,著作多以此署名,世称孟心史先生。心史先生壮年正处在清末西学东渐、变法维新的时期,他东走扶桑,攻读政法,求为中国谋富国强兵之道。人民国后,官场坎坷。退而潜心致力于学术。晚年掌北京大学史学讲席,孜孜不倦地朝夕攻研明清史,尤其在清前史的研究工作中创获极多,贡献最巨。考证精当缜密,持论深刻平允,行文老练深邃,其成果对学界影响既深且远。是被公认的中国近代清史学科的奠基人。

目录

述孟森先生/商鸿逵

我的业师:孟心史先生/吴相湘

孟心史先生晚年著述述略/郑天挺——纪念孟心史先生

《明清史论著集刊正续编》前言/王钟翰

孟森学案/杨向奎何龄修

清史研究之开山大师孟森的学术成就/ 陈生玺

中国近代清史学科的一位杰出奠基人/何龄修——试论孟森的清史研究成就,为纪念他的诞辰一百二十周年而作

师之大者:史学家孟森的生平和著述/孙家红

孟森先生传略/王钟翰

孟森小传/戎笙

孟森小传稿/张惟骧

孟森/[美]包华德编沈自敏译

孟心史先生的遗诗/罗常培

忆孟心史先生/罗庸

孟心史先生与“俄蒙界线图”/严文郁

先父单士元从师孟森先生二三事/单嘉筠

诸家关于孟森的杂忆杂评/孟彦弘摘编

读孟森著《明清史讲义》/商鸿逵

《明史讲义》导读/商传

孟森先生《明清史讲义》的编撰特点/罗仲辉

孟森北大授课讲义三种编撰考/尚小明

孟森治史语录/孟彦弘选编

附录孟森史学论著目录/邱居里整理

编后记

书摘插图

述孟森先生

商鸿逵

孟先生是我的业师,辞世已经四十五年了,享年七十岁(1869—1937年)。1937年7月7日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卢沟桥事变,企图灭亡中国,独霸东亚。先生留守北京大学,目睹敌人暴行忧愤成疾,延至冬尽逝去。病中吟诗多首,痛发所感。我从先生受学甚晚,于其壮年活动事迹,知之颇少。先生之挚好与我熟近者有刘厚生、陈叔通二前辈,亦均故去,征询无从,兹权就所知所闻,略述一二。

先生名森,字莼孙,别号心史,晚年著述多署之,故学术界皆称心史先生。江苏省常州府阳湖县(后并武进县)人。据先生自撰《先考妣事略》云:“森年十四,使就里中名师周载帆先生读……当时所谓读书,以能作制举文为期望,以应试获售为成就之准。”又云:“于制艺应举之外,稍稍窥见学术、事功、文章、经济之靳向。”嗣后留学日本,即志在发挥光大所靳向,先生曾有《新编法学通论》及翻译日人著民法、警察法等书刊行于世。先生早年游幕四方,一度作幕广西龙江兵备道署,北莅哈尔滨,留心观察地方,注意开发经济,先生与南通著名实业家张謇交谊甚厚,为其亲近幕友,生平喜谈实业,即系受其影响。

先生曾参与清末立宪争议,著文表抒所见。又好议税法,有《论裁厘不可为加税所误》、《销场税、生产税及通过税界说》诸文章发表。凡此皆先生中年时期奋志经世致用之学的积极表现所在。谨将先生治史成就作为四节,分述于下。

(一)

人民国后,先生抛弃政治活动,专力治史尤专清先世事迹,潜心钻研,于民国三年(1914年)发表《心史史料第一册》,从目录观之,已见其对清先世研究规模,列目为:一、满洲名称考;二、清朝前纪,分为“纲领”、“女真纪第一”、“建州纪第二”、“建州左卫前纪第三”、“肇祖纪第四”、“褚宴充善第五”、 “妥罗纪第六”、“兴祖纪第七”、“景祖纪第八”、“显祖纪第九”、“附王呆纪第十”;三、清国号原称后金考;四、朱三太子事述。此文后经多年深入探索,再成《明烈皇殉国后纪》长文,内容容后介绍。民国十九年,在南京大学讲授清史,增撰《太祖纪》,合称《清朝前纪》,作为讲义使用。之后,在北京大学讲《满洲开国史》所发讲义将太祖部分裁去未印,但于目录中标列“第十讲太祖新纪上、下”。揣其意旨,或欲扩大别出单行。继而专力从事编《明元清系通纪》,或以此书工作量大遂未能顾及。通纪已由北京大学出版部印出十五册,未及完成全稿,忧愤国难辞世。余稿原存我手,十年浩劫有所散失,以即具成例,补纂非难,当勉力为之。

今就先生所印发《满洲开国史讲义》简介内容于下:

满洲在明初称建州卫,后分三个,其建州左卫即为清世直系所自出。清白认之始祖“肇祖原皇帝”,名猛哥帖木儿。《明实录》载:“永乐十一年十月甲戌,建州等卫都指挥李显忠(此为明所赐姓名,原名释家奴),指挥使猛哥帖木儿等来朝贡马及方物,特厚赍之。”又载:“宣德八年二月戊戌,升建州左卫士官都督猛哥帖木儿为右都督。”即在这年十月猛哥帖木儿被“七姓野人”即女真忽喇温等卫所杀,明朝命其弟凡察以都督佥事代掌左卫。清之祖先早受明职,已是铁证,但清之子孙用尽心思,捏造假状,总期如先生所指说:“宁使满洲为崛起之国,不使历史上得寻其为外夷之名称。”还有,参与纂修的部分清遗老们,也竭力为之掩盖曲说,以泯灭其事明之迹。这班人如果不是无知,便是有意,而应当是出于后者。先生集中揭发二百年间清与明之关系真相,诚为历史上一大快事!

追溯谈来,清之祖先直系而有据者,在元朝猛哥帖木儿袭为斡朵怜万户,入明改为建州卫,以阿哈出为首领,阿哈出和猛哥帖木儿皆女真族,亦皆有女进入永乐宫中,永乐帝曾敕命朝鲜允许猛哥帖木儿来京骨肉相见。后即分置左卫授职。清修《太祖武皇帝实录》有注云:满洲之称,“南朝(指明朝)误名建州。”此非数典忘祖,实乃别有用心。先生先于区域作辩说,谓:清代《钦定满洲源流考》卷十三附《明卫所城站考》叙云:“谨案:明初疆域,东尽于开原、铁岭、辽、沈、海、盖。其东北之境,全属我朝,及国初乌拉、哈达、叶赫、辉发诸国,并长白之纳殷、东海之窝集等部,明人曾未涉其地。”此语盖自居于明之化外,示其与明为不相属之故国。所云明初疆域尽于开原、铁岭、辽、沈、海、盖,则以辽东都司辖境而言。明以辽东都司属山东布政司。……女真向化以后,于辽东都司之外,添设奴儿干都司。《明史·地理志》于山东布政使司详其辖境,有辽东都指挥使司,竟削去奴几干都司不载,以示明无东北之境。然于明之兵制不合,又于《兵志》仍出奴儿干都司及所属三百八十四卫之名。两志不相关照、自成柢牾。

先生阐述其故云:“明白中叶以后,海西常为国屏藩,扈伦四部不亡,清太祖终不得逞,以海西与明休戚相共如此。……乃日乌喇等为四国,与满洲皆为明之敌国。”原因在于“以海西之为女真,《明史》遂讳之,有不可告人之秘”。

又“明既设建州三卫以处女真,清之先世既受明建州左卫之职。清修《明史》不见于《地理志》,则以辽东都司为明东北之疆域,没其奴儿干都司不载也。《兵志》载卫所之名,又明明有三卫,且有奴儿干都司,以《兵志》不必详设卫之由来及其初授卫职之人物;《地理志》则不能不略叙原始,故露于彼而隐于此,自相违异不恤也”。《满洲源流考》之作“非藉考以显满洲之真,实藉考以混建州之迹。建州未分三卫时,阿哈出、释家奴、李满住祖孙连掌建州卫。李为赐姓,阿哈出汉名李善诚、释家奴为李显忠,李满住为女真一枭雄,宣德、正统初,屡和朝鲜冲突。《明实录》正统三年六月戊辰载:“建州卫掌卫事都指挥李满住,遣指挥赵歹因哈(明代女真多冠汉姓)奏:‘旧住婆猪江,屡被朝鲜国军马抢杀,不得安稳。今移住灶突山东南浑河上,仍旧与朝廷效力,不敢有违。’……从之。”先生云:“此节于建州之占定地点,可以考证明确。灶突山,女真语谓之呼兰哈达(在今辽宁省新宾县),此即宁古塔贝勒发祥之地,清代谓之兴京。而其始实明廷所恩准移住,以避朝鲜之逼者也。朝鲜之屡与建州冲突,正其不愿建州占婆猪江,阑入国境。……盖其时建州卫与建州左卫居尚同地。左卫正当猛哥帖木儿被戕于忽喇温,流离困顿,几不能自存,朝鲜亦不遽以威力相逼,惟注力于李满住,满住遂先请迁地,明以浑河之上灶突山地与之。其后朝鲜再逼左卫,左卫又遁出朝鲜与李满住同居,遂为太祖王业肇兴之所自。故清世历代自称非明属国,其实建州乃明廷恩给,以存之于患难中者。

土木之变,李满住乘机扰乱,明曾有发兵擒剿满住及凡察(猛哥帖木儿之弟,掌右卫)、董山(猛哥帖木儿之子,掌左卫)三寨(即建州三卫)之议,以其尚未大作举动,暂止讨伐。后来愈益不驯,乃于成化三年用兵建州,此时李满住已老,建州卫事由其子李古纳哈代掌,主谋者实为董山。结果,满住父子被朝鲜兵所杀,董山由北京回归建州途中被明将执杀于广宁。此明代正统以下四朝中建州情况的变化,根据先生所辑有关记载介述如此。

李满住和猛哥帖木儿同族不同宗,凡察为猛哥帖木儿亲弟。因董山先得袭职左卫,凡察同猛哥帖木儿另一子童仓避乱朝鲜,及归,和董山争夺卫职,明乃为凡察辟设右卫,命和童仓同居。此中关系到清所尊肇、兴、景、显四祖,其兴祖之父祖究竟为谁的问题。根据先生考证,清之直系正传应出童仓,而非董山。《清太祖武皇帝实录》记载:都督孟特木生二子,长名充善(即董山),次名除烟。充善生三子,长名拖落、次名脱一莫、三名石报奇。石报奇生一子都督福满(兴祖)。先生参看明和朝鲜记载并驳日本学者之说,认为:猛哥帖木儿有四子,一名阿古,同其父被敌所杀,余三子,除烟而外,一为充善,二为童仓。根据明朝及朝鲜记载,童仓为兄,董山为弟,实为两人。日本学者将童仓、董山作为一人,实误。凡察掌右卫后,有意压抑童仓,故其名不显。及董山就戕,亲属缘坐,发配南疆福建、广东,童仓在内。童仓之名,于《明实录》英宗朝作童仓,中隔孝宗朝,至宪宗朝作董重羊,实乃一人异写。童仓死于戍所,其一子名失保,授指挥佥事,此即石报奇,为兴祖福满之父。明人以董山为正系,而称努尔哈赤为“建州之支部”是有所根据的。努尔哈赤自诩知其十世以来的家世传替,而以石报奇为充善子,恐是出于攀附正系之意。以上为先生治清先世史的创见,简括述之,详深考核,具在本书。

(二)

先生于明清史研究,发表单篇论著甚多,总计近百篇,绝大部分收入《明清史论著集刊》及《续编》中,兹不一一举述。其断代专著有《明清史讲义》,系在北京大学历史系授学所用者,于两代政事大端,人物活动皆多具灼见明识,超越前人。

这部讲义共作四编,前二编为明史,后二编为清史。明史始于开国,迄至南明,兼及李自成、张献忠和建州兵事。’清史也始于开国,至咸同而止,目录中标“光宣嗣出”。这部讲义经我整理,将道光后期即今作近代史部分裁去,另将原冠于《清史讲义》前的《:八旗制度考实》一文,收入《明清史论著集刊》。这部讲义,先生除参用自己所撰有关专题论著外,多取官修正史,也即《明史》及《清史稿》等,旁及其他官私著作,稽考补苴,以求明备。

于明大致分为四个时期,首述明开国制度,列举民事、军事两大端,指出其于土田赋役规划及推行收效之大,关键在能“尽心民事”,“作养廉俭”。但亦责朱元璋 “以喜怒用事,是其一失”。引《明史·食货志》,朱元璋以“惟苏、松、嘉、湖,怒其为张士诚守,籍诸豪族及富民田,以为官田,按私租簿为税额”。又引《明史·刘基传》:“惟青田不加,太祖日:使伯温(基字)乡里世世为美谈也。”又责朱元璋屡兴大狱,诛戕功臣为非。但对之仍作原谅语,说重租“究是对于偏隅”,杀戕“实未尝滥及平民”。他对朱元璋的评价是很高的,主要说他不虐待百姓。认为明之继君,成、弘以后多不肖,然犹逾百余年,至万历朝开始动摇,所赖即在“尚未至得罪百姓”。清代顺治、康熙二帝均对朱元璋极为称赞,即谓其所施民事政策之美善。

言军事,以明卫所比拟唐府兵,谓:“明与唐之初制,其养兵皆不用耗财,而兵且兼有生财之用。”先生对此曾撰专文,稿存我手,惜于十年动乱中遗失,讲义所述即本此稿。

“靖难”一章讲述永乐夺位及仁宣继承治绩。其对朱棣指责夺位之过,杀戕之惨,更谓其三征漠北为黩武,并以派郑和出洋的使命为寻迹建文。此于今日论之,先生实存有偏见,设使无永乐之经营,明代尚难达成统一之局。然仍肯定“成祖(朱棣)之不坠明业,在能遂太祖整饬吏治之意”。总括有明一代之政治,为“民为邦本,使民得所,即为极治,虽有暗昧之嗣君,万恶之阉宦,穷荒极谬,犹数百年而后亡。读史者以此为龟鉴,无得罪于百姓,即为国之根本已得。其余主德之出入,皆非损及国脉之故也”。先生对于中国古代封建君主统治政策,所见虽不够全面,而以为不可过分害及百姓,是治乱关键所在,无疑是对的。

次述明中期,所标章目为“夺门”。先生说,英宗被也先挟走,“赖有弟监国,守御得宜。敌挟帝而无所利,卒奉驾还都修好,不可谓非景帝之功在社稷矣。……贪功之流,拥英宗复辟,反杀景泰时守御功臣,是谓夺门之案。传子宪宗,皆为阉所惑,政令驳杂,纲纪日替。赖有孝宗,挽以恭俭,使英、宪两朝之失德稍有救济,祖宗之修明吏治亦未遽尽坏。考明事者,以孝宗以前为一段落,不至甚戾祖德。故以英、宪、孝三朝合为夺门一案之时代”。本章所评议忠奸事迹不予详介,惟其对于谦则云:“而所杀以为名之于谦,公道已大彰,然终英宗之世不与平反也。……谦事白,成化初冕(冕,谦子)赦归,上疏讼冤,得复官赐祭,诰曰:‘当国家之多难,保社稷以无虞;惟公道之独持,为权奸所并嫉。在先帝已知其枉,而朕心实怜其忠。’天下传颂焉。”先生说:“英宗始终为庸稚之君而已。”

“议礼”一章,首作引语云:“武宗之昏狂无道……得一稍明事理之世宗,依然成守文之世,元气初无亏损也。”其论议礼一事,谓“君之所争为孝思,臣之所执为礼教,各有一是非。其所可供后人议论者,正见明代士气之昌”。此言当指为争议礼,群臣触怒嘉靖,或逮捕或杖死,杨慎大言:“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养士即培养士气,记得胡适先生和孟先生谈论明朝“廷杖”,他以为其甘受刑苦而不怨者正是由于养士,这是他的一贯看法。

于明末时期讲述万历之荒怠,天崇之乱亡,附及南明之颠沛,谓“明亡之征兆,至万历而定”。考析详明,持论得当。尤于天崇形势,多具灼见。其言天启初有门户之害,“言官各立门户以相角,门户中取得胜势,而政权即随之,此朋党所由炽也。”又谓“建州坐大,清太祖遂成王业,其乘机于明廷门户之争者固不小也”。先生以为东林党人与阉党斗争,“此为晚明讲学之风之一变,盖以后不足复言门户”。而于辽东战局,将帅功罪,揭示详实,用专节辨正袁崇焕之诬枉与崇祯朝之用人。在本章首叙云:“熹宗,亡国之君也,而不遽亡,祖泽犹未尽也;思宗,自以为非亡国之君也,及其将亡,乃日有君无臣。夫臣果安往?……至崇祯时,则经万历之败坏,天启之椓丧,不得挽回风气之君,士大夫无由露头角矣。思宗而在万历以前,非亡国之君也;在天启之后,则必亡而已矣。”于南明列举弘光、隆武、永历及鲁监国,谓清“深没南明,颇为人情所不顺”。特为矫正而叙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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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