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汪广赋 |
释义 | 汪广赋,男,前汉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于2010年1月“拟调任”时被网上实名检举,3个举报人列举了汪广斌在人2003年11月至2009年8月在任公安汉台分局局长期间的一系列问题。检举引起关注后,汪广斌表态此检举不属于正规渠道,随后汉中市纪委成立调查组,2010年3月24日,汉中市纪委通报,汪广赋存在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严重违纪行为,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撤销职务的处分。 被网上检举2010年1月28日一篇检举汪广赋的检举信被发到网络上。在材料的开始,举报人首先详细列出了自己的姓名和职务:刘继全,中共党员,一级警督,现任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李树信,中共党员,二级警督,现任汉中市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特勤大队副大队长;尚志,中共党员,二级警督,现为公安汉台分局法制科民警。 在内容上,这篇长达8000余字的材料共详尽列出了十多起案件,包括案件当事人的相关信息,甚至写明了涉案车辆的车牌号,以“证明”汪广赋2003年11月至2009年8月在任公安汉台分局局长期间的一系列问题。 举报材料称,这些案件均应被列为刑事案件,涉案人员也应受到刑事处罚,但因汪广赋的“强制命令”,导致涉案人员均“逍遥法外”。 检举过程举报人之一的刘继全称,他对汪广赋相关问题的反映,是从2009年8月份开始的,当时汉中市委组织部、汉中市公安局政治部正考察拟提拔的副局级领导干部。而让他开始举报的导火索,则是一起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问题。“1996年的案子,当时案子没查清,当事人交了1万元保证金后被取保候审,这些钱本应向当事人退还,但当事人多次反映,市局也两次下文,问题却始终不能解决。”刘继全称,他后来就此事给分局党委成员和上级有关部门都发了文件,汪广赋知道后很生气,要求“发出了多少收回多少”,他因此“差点跟汪广赋干起来”。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区分局 据刘继全说,开始只是他一个人在举报,后来他因工作的关系得知另外两人也要举报汪广赋,并已经在搜集材料,于是3人开始联合行动。几天前,他们将材料贴到了网上。 当事人回应53岁的汪广赋现主管刑侦工作。对于此事,他很气愤,但气愤的原因并不在于被下属举报,“一切反映问题的途径都是畅通的,在他们最初反映问题的时候,我就表态过,可以让有关部门来查,如果查实,该怎么处理我都没意见。但是他们把这个东西发到网上,而且还在材料中写明了案件当事人的姓名,这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况且还有一起强奸案涉及的是未成年少女,这在法院都要不公开审理的。” 政府表态事件发生后,汉中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张会民、市长胡润泽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有关部门彻查此事。省公安厅领导也非常关注。1月29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当前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市公安局和汉台分局主要领导还向实名举报民警了解情况。 汉中市纪委常委邓小虎在通气会上表示,汉中市纪委接到关于市公安局副局长汪广赋相关问题的举报以后,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作了汇报,根据市上领导的批示,市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 最终结果在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的同时,汪广赋于2010年2月12日被停职。 2010年3月24日,汉中市纪委通报,经省市联合调查组深入调查,汉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汪广赋在担任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存在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严重违纪行为,经汉中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撤销职务的处分。 思考举报材料在网上曝出已不是什么新闻了,但是,上述有关网上举报的事件之所以成为“新闻”,就在于举报人不仅是公安分局下属民警直接举报公安局副局长,而且还是实名制举报。但是,有几个问题却与当前的举报及官场潜规则密切相关,而且,这一事件背后的几个问题要比事件本身更有“意义”,更需引起我们反思。 思考一:单位职员举报“一把手”为何总是等到领导“拟调任”之时?显然,是怕在单位里“独享大权”的一把手汪广赋的最直接的打击报复或“穿小鞋”。这其实也是其他不少单位的实际情况,一把手或独掌一方面工作大权的领导在位,不管“下属”有多少问题想要举报,可能都不容易实现:一是上级领导一般信任单位“一把手”而不会信下级职员,二是在“一把手”负责制或者是“首长负责制”的机制下,下级职员随时有被对单位“负总责”的领导“问责”或“削职”的机会,这一问题,正是不少单位缺少充分的“民主”而“专制”横行的顽症所致。 思考二:单位里的“纪检委书记”何以成了“空职”?这一党内及单位内部的监督并没有我们所想像的发挥着“重要作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没有什么监督权的“空职”。单位内部“当权者”漠视纪检委书记本已令人感到郁闷,上级部门竟然也如此漠视“纪检委书记”的问题反映,相关部门“一把手”岂能不屡屡出现问题? 思考三:相关部门对于基层举报材料何以如此“反应迟钝”?对于举报人之一的刘继全“出于义愤,都是打抱不平”,甚至以牺牲“仕途”(没想过要升官)来举报,涉及到10多起刑事案件的如此重大和重要的举报线索,相关部门的反应为何如此“迟钝”?何以还让汪广赋自证清白,声称三位对他至为熟悉的实名举报人的材料是“捕风捉影”?所有的这一切,难道不值得我们反思吗? 思考四:汪广赋事件的曝光,不只是反映了他一个人的恶行,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老百姓在和警察以及其他执法部门的人打交道中,谁没有畏之如虎的感觉?谁没有感到过冷漠和仰人鼻息才能生存的感觉?又有几个没有被直接或间接变相敲诈的经历?现在的黑社会为什么能如此广泛的蓬勃发展,而且如此明目猖獗横行于世,如果没有警匪勾结、如果没有权利支撑、所谓的黑社会能生存吗?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省醒!“文强案”已经充分的说明了此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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