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每股经营现金流量 |
释义 | 简介在中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一条指出:“现金流量是反应企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现金流量应当按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项活动的现金流出类分项列出”。可见“现金流量表”对权责发生制原则下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一个十分有益的补充,它是以现金为编制基础,反映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全过程,它有下面四个层次。 层次第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充足的现金净流入,企业才有能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市场占有的份额,开发新产品并改变产品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一般讲该指标越大越好。 第二,净利润现金含量:是指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的比值。该指标也越大越好,表明销售回款能力较强,成本费用低,财务压力小。 第三,主营收入现金含量:指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值,该比值越大越好,表明企业的产品、劳务畅销、市场占有率高。 第四,每股现金流量:指本期现金净流量与股本总额的比值,如该比值为正数且较大时,派发的现金红利的期望值就越大,若为负值派发的红利的压力就较大。 其他通常现金流量的计算不涉及权责发生制,会计假设就是几乎造不了假,若硬要造假也容易被发现。比如虚假的合同能签出利润,但签不出现金流量。有些上市公司在以关联交易操作利润时,往往也会在现金流量方面暴露有利润而没有现金流入的情况,所以利用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去分析公司的获利能力,比每股盈利更加客观,有其特有的准确性。可以说现金流量表就是企业获利能力的质量指标。 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反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流通在外普通股数量的比值。 每股经营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量÷流通在外普通股数量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现金净额-优先股股利 介绍许多投资者,包括一些知名学者以及执业注册会计师在内,总是不厌其烦地强调现金流量的重要性。实际上,他们是在假设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存在重大差异的前提下得出结论的。 这的确不难理解。假如一家公司过度依赖增加应收账款的途径实现销售,导致现金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在金额上远远小于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以至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远远小于“净利润”,那么,一方面报告期确认的销售利润可能包括较多的潜在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另一方面也可能意味着主营产品的市场供求状况难以支撑今后业绩的可持续增长。除此之外,对于那些打算分红派现的上市公司来说,如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微不足道或者说呈现负数,就意味着必须动用原本是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支付红利,由此可能打破正常的现金流量平衡,增加负债,导致今后资金成本加大,进而对业绩构成压力。 选择“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这一指标进行排名,顺应了人们关注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状况的需要。但以下问题也不能忽视。 首先,不能孤立地看待现金流量,应当重点关注报告期实现利润的现金保障能力。现金流量分析的重点并不是看一家公司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有多高,而是分析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关系。只有在计算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即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每股收益或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后,才能准确地衡量报告期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量状况。正常情况下,考虑到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其他递延资产摊销等费用在报告期不发生现金支出,但它们需要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加以回收,因此,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在1.2倍~1.5倍之间才是合理的。例如,海螺型材2002年度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11743万元,净利润18863万元,在考虑固定资产折旧3756万元所需回收现金的情况下,要达到所实现净利润百分之百的现金保障能力,其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应达到22619万元,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要达到1.2倍,但该公司实际的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仅为0.62倍。 其次,应区分行业特殊性评价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的合理性。港口、路桥等类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占当期成本或费用的比重较高,正常情况下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必须保持很高的水平才能保证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现金回笼。例如,2002年度粤高速17196万元的净利润有着35592万元的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作保障,2.07倍的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似乎是非常出色的。然而,该公司不涉及现金流量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合计15841万元,是当年净利润的92%。因此,2.07倍的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虽然比通常1.2~1.5倍的水平高得多,但也只是一个合理的水平,算不上非常出色。 第三,对于那些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过高的公司而言,合理情况是报告期回收了以往年度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或预收账大幅增加款,但是,假如存在年终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金异常增加的情况,就是不合理的,甚至存在人为操纵现金流量、粉饰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的嫌疑。例如,华源制药2002年度经营现金流量净额5772万元,净利利润2026万元,表观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高达2.85倍,但是,资产负债表显示,年末新增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金合计6029万元,剔除这一因素后,合理意义上的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应当是-257万元,相应的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为-0.13倍。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资产减值准备制度的逐步完善,严格的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差异越来越小,上市公司很难一味通过增加应付账款的途径粉饰业绩。于是,没有必要过分夸大现金流量分析在财务分析中的重要性,重要的依然是盈利能力与偿债能力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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